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县循环经济环保园项目(一期)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县循环经济环保园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建设概况:位于**省**县**镇线洞村,厂区中心坐标E113.9758°,N24.2749°。
建设内容:
(1)**处理规模400t/d****电厂,设计入炉处理量400t/d,其中市政污泥20t/d(仅处****处理厂产生的污泥);
(2)配置1台400t/d机械炉排炉、1台35.2t/h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9MW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10MW发电机,同时配套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
(3)配套****填埋场(仅填埋本项目经稳定化后的飞灰),设计总库容15.87万立方米;
(4)配套建设约3公里生产用水给水工程(管线、泵站)及长约3.44公里×宽6米(不含路肩、水沟)的进场道路;
(5)预计年发电量6318万度,年上网电量5149万度。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试运营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2月28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3月1日~2026年2月28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6****4808
电子邮箱:****@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