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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24MA20911T64 | 建设单位法人:项其者 |
| 韩国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开发大道11号 |
| 变压器片式散热器及铝型材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99-C3899-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8.183333 纬度: 33.4880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13 |
| 宿环建管〔2025〕30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24MA20911T64001Y |
| 2025-08-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4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24MA20911T6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1324MA20911T64 |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泰****公司 |
| ****1324MADE6JC8X3,913********343907L | 竣工时间:2025-08-05 |
| 2025-08-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2-14 |
| 2026-01-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变压器用片式散热器20000t、铝型材150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变压器用片式散热器18500t |
| 分阶段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机加工+内腔灌漆+淋漆(不锈钢产品)/整体磷化/委外镀锌+内腔磷化+内腔灌漆+喷塑、淋漆(碳钢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机加工+内腔灌漆+淋漆(不锈钢产品)/整体磷化/委外镀锌+内腔磷化+内腔灌漆+喷塑、淋漆(碳钢产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项目工艺废水及喷淋定期排****处理站(“调节+两级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磷化工段密封检查定期****处理厂; 3、气保焊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涂装工段废气经三级过滤+沸石转轮+RTO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工艺废水及喷淋定****处理站(“隔油调节+气浮+两级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二沉池+终沉池”)处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磷化工段密封检查定****处理站****处理厂; 3、气保焊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4、涂装工段废气两套喷淋塔+三级过滤+沸石转轮+RTO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
| 1、①增加隔油、气浮工艺,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 1124-2020)表A5可知,活性污泥与接触氧化都属于好氧工艺,且都为推荐可行技术,****处理站排口各污染物排放****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且未超过环评批复总量。综上,该变动未新增污染物及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2、磷化工段密封检查定期排****处理厂****处理站****处理厂。该变动未新增废水总量,且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3、气保焊焊接烟尘由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调整为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该变动属于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4、涂装工段废气措施由三级过滤+沸石转轮+RTO调整为两套喷淋塔+三级过滤+沸石转轮+RTO,该变动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涂装烘干固化工段隧道炉采用天然气间接加热。 2、补漆烘箱采用电加热; 3、电弧焊3台; | 实际建设情况:1、涂装烘干固化工段隧道炉采用天然气直接加热; 2、补漆烘箱采用天然气直接加热; 3、电弧焊5台; 4、新增涂装工段喷淋塔定期排水。喷淋塔定****处理站****处理厂。 |
| 1、由于加热方式由间接加热改为直接加热,热损失减少,故该变动减少了天然气用量。根据设备单位提供资料,变动后天然气用量减少6.23万立方米。故该变动未新增污染物及污染物总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2、根据设备单位提供资料,变动后天然气用量增加了0.24万立方米。由于涂装烘干固化工段隧道炉加热方式变动,其天然气用量减少6.23万立方米,远大于0.24万立方米。故变动后总天然气用量未超过环评申报量,且改变动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本项目申报的废气排放污染物种类范围内。综上,该设备变动未新增污染物及污染物总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3、新增2台电弧焊作为备用,该变动未新增污染物,未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4、由于涂装工段废气措施新增两套喷淋塔,该变动增加了喷淋塔定期排水。喷淋塔定****处理站****处理厂。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971-2018)中表26可知,****处理站工艺“隔油调节+气浮+两级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二沉池+终沉池”为推荐可行技术(废水类型涂装车间其他生产废水)。****处理站排口各污染物排放****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且未超过环评批复总量。综上,该变动未新增污染物及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714 | 0.3689 | 1.1741 | 0 | 0 | 1.083 | 0.369 | |
| 0.171 | 0.217 | 3.562 | 0 | 0 | 0.388 | 0.217 | |
| 0.004 | 0.038 | 0.245 | 0 | 0 | 0.042 | 0.038 | |
| 0.001 | 0.009 | 0.032 | 0 | 0 | 0.01 | 0.009 | |
| 0 | 0.044 | 0.12 | 0 | 0 | 0.044 | 0.04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6 | 0.2704 | 0 | 0 | 0.26 | 0.26 | / |
| 0 | 0.26 | 3 | 0 | 0 | 0.26 | 0.26 | / |
| 0.0348 | 0.16 | 2.1187 | 0 | 0 | 0.195 | 0.16 | / |
| 0.0554 | 0.379 | 3.741 | 0 | 0 | 0.434 | 0.379 | / |
| 1 | 调节+两级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 | ****处理厂接管限值 | 隔油调节+气浮+两级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二沉池+终沉池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 |
| 1 | 气保焊焊接烟尘: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 | 气保焊焊接烟尘:布袋除尘器 | 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 | |
| 2 | 激光切割、打磨粉尘:布袋除尘器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 | 激光切割、打磨粉尘:布袋除尘器 | 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 | |
| 3 | 焊接烟尘(氩弧焊、电弧焊):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 焊接烟尘(氩弧焊、电弧焊):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 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 |
| 4 | 灌漆、滴漆、淋漆、控漆、补漆、烘干、固化废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三级过滤+沸石转轮+RTO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执行**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排放限值,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 | 灌漆、滴漆、淋漆、控漆、补漆、烘干、固化废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两套喷淋塔+三级过滤+沸石转轮+RTO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满足**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排放限值,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 | |
| 5 | 喷塑废气: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 | 喷塑废气: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 | 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 | |
| 6 | 酸洗废气:碱喷淋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 | 酸洗废气:碱喷淋 | 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 |
|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减震隔声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切实落实化学品库、2#厂房、磷化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污水排永管道等重点防渗区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不污染土壤与地下水。 | 已落实。化学品库、2#厂房、磷化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污水排永管道等已进行分区防渗。 |
|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实现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废液压油、废油泥、废机油、漆渣、磷化过滤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过滤网、废滤筒、废过滤棉、沾染毒性的废包装材料、磷化废槽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禁随意排放固体废弃物,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已落实。项目产生的固废已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处置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废边角料、焊渣、废金属屑、废砂轮片、密封检查过滤渣、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塑粉、未沾染毒性的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商贸有限公司处置;废液压油、磷化过滤渣、漆渣、废过滤网、废油泥、废滤筒、沾染毒性的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磷化废槽液交由**万正****公司处置。 |
| 1 | 加强环境风险识别和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化品库安全管理,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风险评价,其中,突发环境****生态环境局备案,安全风****管理局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 技术规范》(AQ4273-2016)、《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通知》(宿环发[2020]38号),同时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36号令)等规定请企业自行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留档备查。如使用危险化学品请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各项环境治理设施风险辨识管理和安全评估,消除风险隐患,****管理部门报告,防止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项目应持续对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原辅材料和固废转运、贮存和使用过程,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依托现有150m3的应急事故池,增强事故废水的防范能力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在转运、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监控管理,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的实时监测,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和安全事故发生。 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 已落实。已于2025.8.8取得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并设置容积150m3的应急事故池 |
| 依托现有厂房及事故应急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厂房及事故应急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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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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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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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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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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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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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