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1.项目名称:**市**区智能充电桩综合开发建设EPC项目;
2.标段名称:**市**区智能充电桩综合开发建设EPC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事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现更正为“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次补遗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大道3858号**区发展大厦二号楼8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袁洋阳
电话:0552-****35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涂**路1717****中心大厦6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国豪(项目负责人)、洪刚
电话:139****9869、131****8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