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审批
江苏-苏州-昆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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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市)
发布日期: 2026-02-12 18: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9128 0512-****9110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增加酸洗能力项目

逢星路1368号

****

****

公司现有盐酸酸洗工段工作液为5%~10%的盐酸(外购30%的盐酸进行稀释所得),随着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提升,要求产品经焊接后,需去除焊接后产生的氧化色及局部硬化层,因此需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调整,增加盐酸酸洗工段加工能力(通过增加年工作时间实现,不新增设备),技改后工段工作时间增加至2380.95h/a,以2400h计,年加工德耳塔前车底20万套、德耳塔后车底盘零件120万套、其他汽车底盘零件48万套。项目仅增加盐酸酸洗工段加工能力,不新增全厂产能。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执行******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

2.本项目盐酸清洗产生的废气经槽体上部的风机密闭收集碱液喷淋+填料洗涤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FQ-H-00064-3)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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