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发改投〔2025〕32号
**联港****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提请审查**市**区台创园片区排涝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联城建〔2025〕44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治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遭遇外海5年一遇高潮水位1天排至免排水位,防潮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泵站设计流量为 49.6m3/s。
本工程**水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河道清淤工程建筑物级别为 5级。
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状**水闸闸址处拆除****水闸,水闸规模为口门净宽24m;台创园内河道清淤 15.87km,水系连通0.14km;拆除台创园一期内阻水水闸一座。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5136.81万元,其中**费4217.36万元,工程建设独立费579.60万元,工程基本预备费239.8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4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60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一)《关于**市**区台创园片区排涝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4〕12号);
(二)《关于**市**区台创园片区排涝整治工程项目的事前绩效复核意见》;
(三)《关于**市**区台创园片区排涝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珠金农农水函〔2025〕11号);
(四)《关于**市**区台创园片区排涝整治工程(一期)用地审查意见的复函》(珠自然资金函〔2024〕609号);
(五)《关于工程更名的事宜》;
(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四、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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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