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思考】
浅谈如何纵深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
◆ 杨晓洋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纵深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政府采购市场是**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统一性与公平性直接影响市场体系的整体效能。****政府采购市场现状,系统梳理关键症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建议,以期为纵深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建言献策。
现状分析
****政府采购为例,2022年,****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并成功实现与省级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接。从技术层面看,****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的统一平台管理和统一项目调度,为构建全省统一大市场奠定了初步基础。然而,这一平台仅能为“全省统一”提供支撑,且功能尚不完善。目前,****政府采购平台的互联互通尚无成熟先例,政府采购领域在**层面构建统一大市场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
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制度规则不统一。其一,集采目录不统一。根据《****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这意味着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不同的集采目录,在客观上造成了各省的集采目录不统一。其二,政府采购评审规则不统一。鉴于政府采购法规体系庞杂,地方财政部门相继在法定框架内制定了本地区的评审细则。笔者发现,部分规定略有差异,在一定程度上给跨省专家集中评审带来现实困难。其三,评审费用标准不统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可自行制定评审费用标准,但标准各异,进一步加剧了**范围内统一评审实施的难度。
二是平台功能不完善。当前,****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仍存在功能短板与企业数据缺失等问题。例如,部分平台不支持工程类项目资格预审,导致此类项目只能在线下进行。
三是地域壁垒仍存在。从国家宏观视角看,区域功能定位清晰,具备推动**统一大市场的全局统筹能力。然而,从地方实践出发,支持本土企业发展、保护本地产业仍被视作合理选择。这种立场差异,导致地域性保护壁垒在不同地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阻碍市场要素自由流动。
对策建议
一是加快修订现行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施行以来,虽经历过修改,但其立法背景与制度设计已难以完全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此,笔者建议,加****政府采购制度框架,服务于**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是建设**统一交易平台。当前各省自**台标准不一、规则各异,客观上形成了技术壁垒与管理壁垒。笔者建议,****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统一操作规则、数据标准与业务流程,从实施层面打破地域限制,实现**范围内采购活动的统一调度与**共享。
三是全面清理地方保护性政策。****政府采购规则的统一制定与刚性执行,系统清理各地自行出台的地方保护性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机制,逐一破除地方保护壁垒,实现中央、省、市、县各级在交易规则、平台应用与调度管理上的全面统一,****政府采购领域**统一大市场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