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0万t/a无烟煤配煤炼焦及配套余热发电提效改造、120万t/a选煤车间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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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40万吨/年无烟煤配煤炼焦及配套余热发电提效改造、120万吨/年洗煤车间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兴高发〔2026〕0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40万t/a无烟煤配煤
炼焦及配套余热发电提效改造、120万t/a选煤车间项目位于**市**市**镇唐东村东。****委员会以国经贸投资〔2001〕1000号文同意焦化项目建设,生产规模为40万t/a;****改革局以高发改发备案字〔2015〕28号文对选煤车间项目予以备案,年入选原煤120万t;高****管理局以高行审字〔2024〕559号文对配套余热发电提效改造项目核准进行了批复,装机容量为45MW。
该单位持有编号****、C140581G2024-0011的取水许可证,取水水源为当地****煤矿分公司处理后的矿坑涌水,取水总量为82.8万m3/a,因项目取水水源及取水量发生变化,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取水许可手续。
二、根据水利部办资管〔2025〕6号文,**市地下水超载区(山丘区地下水过度开采),本次论证地下水取水口不在超采区范围内,不属于限批情形。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兰花****公司****公司处理后的矿坑涌水和高****公司张峰水库地表水,职工生活及外供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裂隙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43.57万m3/a(含矿坑水11.7万m3/a、地表水23.63万m3/a、地下水8.24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35.33万m3/a(含焦化21.62万m3/a、余热发电7.12万m3/a、选煤6.59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2.48万m3/a(含含焦化1.94万m3/a、余热发电0.33万m3/a、选煤0.21万m3/a),外供生活取水量5.76万m3/a(含农村居民小区生活2.56万m3/a、商业3.2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口设在项目厂区内生产调蓄池进水口(坐标:东经112°48′10.2″、北纬35°43′35.6″);生活取水口设在厂区内水源井井口(1#井坐标:东经112°48′9.5″、北纬35°43′31.7″,2#井坐标:东经112°48′12.1″、北纬35°43′30.7″)。
四、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项目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核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在领取新的取水许可证时,你单位编号****、C140581G2024-0011取水许可证按程序注销。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40万t/a无烟煤配煤炼焦及配套余热发电提效改造、120万t/a选煤车间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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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