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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5-07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陈亮宇、叶凌豪、林昱昊、陈舒渴、金云飞、王金兰、孙昊阳等7位权利人向我局提出办理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申请,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三条和《关于印发〈**市临时改变用途兴办第三产业操作办法〉的通知》(温改办发〔2024〕2号)、****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22号等相关规定,拟将位于**市**街道下洋林村洋林路33号商业用地(3栋至14栋),成幢厂房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兴办工业用地,该项目涉及陈亮宇等7户权利人,证载土地面积合计为7263.59㎡(具体详见附件一),建筑面积34154.33㎡,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用途由商业用地临时改变为工业用地,临时改变房屋建筑面积为34154.33㎡,期限为2年。
现予以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政府门户网站www.****.cn→站群导航→****→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临时改变房屋用途事项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冯先生、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6-****2154
联系地址:******所
附件一:不动产权证目录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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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