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无人驾驶航空器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增材智能制造共享中心建设一期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6-NK-ZC012)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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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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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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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市**区****中心建设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sina.com)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8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中心建设一期项目

预算金额:叁亿柒仟零壹拾叁万壹仟贰佰元整(¥:****31200.00元)

最高限价:叁亿肆仟壹佰万元整(¥:****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市**区****中心建设一期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1

详见采购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个月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项目接受不超过两(2)家投标人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 如本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9日至2026年05月25日(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sina.com)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邮箱地址:****@sina.com),报名邮件请注明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等信息。

售价:300.0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06月08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开标****中心一期5****银行七楼))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一正六副)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标书代写

2.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3.采购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户名:****;开户行:**银行**蓉江小微支行;账号:287********0000354),否则投标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必须有所致单位且所致单位必须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否则投标无效。****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标书代写

5.付款方法: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所有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余款3%一年后对应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各自开具发票,款项付至各自账户或统一付至主体投标人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6.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

联系方式:0797-****6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一期5****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0797-****675

邮箱:****@sina.com

开户行:**银行**蓉江小微支行

户名:****

账号:287********0000354

3.项目联系方式

杨先生(采购单位):0797-****675

周海帆(采购代理机构):0797-****675

4.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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