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牧场生态建设工程坐底式多功能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盘环审〔2026〕21号
****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农****牧场生态建设工程坐底式多功能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 报告表 )已收悉,经专家技术评估审核后,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农****牧场生态建设工程坐底式多功能礁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县渤海海域,中心坐标:121 47 21.747",40 31'16.027",用海面积15.0858公顷,共投放坐底式多功能礁(人工礁)1800个,鱼礁总规模约为3.93万空方,同时将牡蛎养殖笼具挂于人工鱼礁内部,养殖笼内投放牡蛎苗种,共计800吨。项目总投资2163万元。
****改革局为此出具了《关于**农****牧场生态建设工程坐底式多功能礁建设项目的备案证明》(盘县改发备〔2026〕5号),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周边海域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在全面落实 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公司按 报告表 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 报告表 中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进度、划定施工范围,施工活动及采捕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减轻对鱼卵、仔鱼和浮游区的影响,采用吊投方式投放人工鱼礁,减少施工海域悬浮物浓度及扩散范围,避免对周边海洋生态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强度,有效控制污染源强,减少悬浮泥沙扩散及影响。作业船舶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上岸交由中润渔港接收处理;船舶含油污水利用船舶储污水箱收集铅封后,上岸交由中润渔港接收,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得向海排放。
(三)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作业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养殖废物集中统一收集,上岸交由中润渔港接收,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作业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密闭收集,上岸交由中润渔港接收,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向海排放。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作业船舶选用油耗低、效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船舶机械,使用清洁的船用燃料,强化船舶和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燃料消耗,减少废气排放。船舶的****船厂负责。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作业船舶和机械设备,船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禁止鸣笛,减少对鱼类等海洋生物的惊扰,定期维护和保养发动机,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杜绝因机械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六)施工期实施跟踪监测,当监测点水域中悬浮物浓度过高时,应暂停施工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养殖过程中定期开展海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养殖计划,严格控制养殖密度和范围,降低养殖过程对海域水质环境的影响。
(七)严格落实 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作业船舶在作业期间加强值班瞭望,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作业船舶均应配备吸收毡和消油剂,并在最近的码头设置应急物资库。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由具有执法权的部门负责,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