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源春天小区物业服务选聘中标候选人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受****的委托,对“锦源春天小区物业服务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1日(二次)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截止后共有8家(包含首次报名单位)投标单位参与报名。截止2026年5月21日14时30分开标当天共收到3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委员会初步审查资格条件全部合格,后综合评审汇总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如未有实质、有效性异议问题,则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本次物业企业选聘的中标人。
一、公告结果内容如下:
1、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2、投标报价:住宅:多层0.6元/月/平方米;高层1.2元/月/平方米;商业1.2元/月/平方米;
3、服务期限:4年(采用1+3模式,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满足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及满意度测评达标后续签3年,如年度满意度综合测评不合格,经业主大会通过可取消中标人服务资格,合同解除)。
4、服务标准: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乙级)执行。
5、无偿带资承诺:承诺无偿带资30万元用于本小区提升改造。
二、公示期: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37****8323(邮箱:****@qq.com)。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
注: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本次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鲁先生 电话: 139****3087
联系人:何工 电话:137****832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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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