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公司2026年新能源运钞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金盾公司2026年新能源运钞车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岸区茶园新区月季路2号
2.3项目概况:金盾公司本次采购营运用纯电动运钞车辆共计50辆,所投车辆须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合规产品,公告车型名称标注含“运钞车”或“押运车”均予以认可(以下从使用功能性出发统称为“纯电动运钞车”),车辆实际配置与防护等级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营运用纯电动运钞车辆共计50辆,招标包含采购车辆的改装生产、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涂装、车辆产品质量保险以及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生产及伴随服务。(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合同价格固定不变,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可能出现的一切价格波动风险。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所有车辆交货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
2.6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或其正式授权代理商,具备本项目投标、供货及售后完整履约资质;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规格型号产品,制造商仅可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制造商自身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另行授权任何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所投车型必须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须完全符合**市机动车注册登记准入相关政策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保证所投车辆可在项目使用地正常办理注册登记、上牌入户。
(4)投标人所投车型防护等级须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要求(GA164-2018)》A级防护级别,须提供具备国家级警用/专用车辆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检测合格报告。
(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投车辆为本年度全新原厂整车,生产日期为当年生产,不属于翻新改装车、二手车、试装车、样车、展车及瑕疵车辆,若经查实存在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损失。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获取时间:从2026年 5 月 22 日09时00分到2026年 5 月 27 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鲜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1507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注:时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办公楼疫情管制,请投标人采用邮件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方式,邮件领取招标文件按照下述第2条要求办理。
2、如需邮件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126.com,并在邮件中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以及联系人邮箱地址。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到达时间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6 月 12 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 6 月 12 10时0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厅(**市**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六、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官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集**控(监审)部。
招标人:****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8173
邮 箱:****@163.com
地 址:**市两江新区湖山路188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1507室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23-****7325 ****3834
电子邮件:****@qq.com
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营业部
账号:346********530****013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