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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需采取网络公示的方式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现对我单位 ****金属镁和配套兰炭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金属镁和配套兰炭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省**市**
项目概况:对现有兰炭生产装置和镁冶炼进行技改升级,将现有8 7.5万吨/年炭化炉升级改建为4 15万吨/年炭化炉,总产能不变。拆除现有1万t/a金属镁生产线的竖窑、还原炉、精炼炉和连铸机,**还原车间、精炼车间等,将2万t/a金属镁生产线(回转窑)改造为年产2.6万t/a金属镁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兰炭总产能不变,为60万吨/年,金属镁总产能由3万吨/年降至2.6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樊俊建
联系电话:183****9446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4****6900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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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