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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市本级][公开招标][设计]**市长江**路(**段)项目、**绕城干道项目【异议答复】
【发稿时间 :2026-05-21】
****中心发布的上述项目招标文件,经仔细研读并结合行业通行惯例、**市本地同类项目招标实践及相关法律法规,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违法违规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二条,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我司提出以下请求: 1.依法将“长江**路(**段)项目“与“**绕城干道项目“拆分为两个独立标段分别进行招标; 2.按照两个标段各自的技术特点和实际需要,分别设置合理的资格条件与业绩要求,取消“道路+大桥”的捆绑式业绩要求;
附件:异议答复1.docx
附件:异议答复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