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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871965 | 建设单位法人:陈金发 |
| 沈建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和孚镇重兆枉港村 |
| ****年加工16万不锈钢装饰板,10万套电梯配件,400万套电机盖及150万套物流机械配件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园区内(重兆临港工业区) |
| 经度:120.232950 纬度: 30.7668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09 |
| 湖环建〔20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871965001P |
| 2024-07-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760 |
| 137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87196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安生态****公司 |
| ****0521MAC2E5FY4Y | 验收监测单位:中昱(**)****公司 |
| ****0500MA2B3KG974 | 竣工时间:2025-05-20 |
| 2025-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25 |
| 2026-03-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1708.html |
| 搬迁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搬迁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不锈钢装饰板16万张,电梯配件10万只,电机盖400万套、物流机械配件15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16万不锈钢装饰板,5.7万套电梯配件,400万套电机盖及30万套物流机械配件 |
| 1条自动镀铜镍铬生产线、1条自动喷塑生产线、1条自动化学镀镍生产线暂不实施,其对应的产能保留,未建设内容均纳入后期建设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待实施后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金属表面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金属表面处理 |
| 自动镀镍铬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发生变动,主要为减少酸洗工艺和减少预镀镍及预镀镍之后的2道水洗工艺。 1条自动镀铜镍铬生产线、1条自动喷塑生产线、1条自动化学镀镍生产线暂不实施,其对应的产能保留,未建设内容均纳入后期建设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待实施后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经三层喷淋装置(其中铬酸雾采用喷淋塔凝聚回收法,其他酸雾采用碱液喷淋塔吸收法)处理后通过4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DA017)。 2、电镀线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单独一根45m高的排气筒(DA020)排放 3、污水站臭气无要求。 4、废水:建立分类收集系统,生产废水根据废水性质按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含铜废水等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其中全自动化学镀镍线产生的含镍废水和全自动镀铜镍铬生产线产生的含铜废水经预处理后直接进入三效蒸发器处理,其余废水分质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中水回用处理系统,经膜系统深度处理后淡水部分回用、部分排放,浓水进入三效蒸发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经三层喷淋装置(其中铬酸雾采用喷淋塔凝聚回收法,其他酸雾采用碱液喷淋塔吸收法)处理后通过4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DA017); 自动镀铜镍铬生产线对应排气筒DA005、DA006、自动化学镀镍生产线对应排气筒DA007由于生产线未建设,因此对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和排气筒均未设置。 2、电镀线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单独一根45m高的排气筒(DA020)排放 3、对污水站生化区域的臭气进行收集后通过碱喷淋进行除臭,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21排放。 4、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分别位于楼顶及一楼,其中电镀废水预处理(物化部分、膜处理、蒸发系统及废水车间排放口)位于楼顶,经预处理后的废水再经过位于一楼废水处理设施(生化系统、废水总排口)进行深度处理;废水建立分类收集系统,生产废水根据废水性质按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等进行分类收集处理,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废水分质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中水回用处理系统,经膜系统深度处理后淡水部分回用、部分排放,浓水进入低温蒸发系统。 |
| 1、增加对污水站臭气的处理,环境正效益, 2、三效蒸发系统改为低温蒸发系统,作用一致,不新增产污,节约能耗。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根据《环评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环境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水量≤13531t/a、CODCr≤0.541t/a、NH3-N≤0.027t/a,SO2≤0.133t/a、NOx≤1.251t/a、VOCs≤0.306t/a,颗粒物≤5.277t/a,总铬6.7kg/a,其他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执行,项目新增污染****生态环境局**分局出具《关于****排放总量核对情况的说明》(浔环总量函〔2024〕1号)进行替代。项目建设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污染物排放有偿使用与交易、环境保护税缴纳等相关事宜。 2、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提高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项目应设置足够容量事故应急水池,防止生产事故污水和受污染消防水排入外环境。你公司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应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物资装备,配合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园区多级防控体系建设要求,建设相关环境应急设施。应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并如实记录,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演习。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3、建立完善的企业自行环境监测制度。项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装污染物在线监测等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应加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符合总量要求。 2、已落实。企业2024年5月已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备案,备案号330503-2024-081-M;企业将根据《应急预案》和《环评报告书》要求进行定期演练,并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 3、已落实。企业已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设置自行监测方案,并执行自行环境监测制度,企业已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等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企业已建立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9862 | 1.3531 | 0 | 0 | 0.986 | 0.986 | |
| 0 | 0.395 | 0.541 | 0 | 0 | 0.395 | 0.395 | |
| 0 | 0.02 | 0.027 | 0 | 0 | 0.02 | 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58 | 0.0067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001 | 0.0013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1 | 0.0135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06 | 0.133 | 0 | 0 | 0.001 | 0.001 | / |
| 0 | 0.036 | 1.251 | 0 | 0 | 0.036 | 0.036 | / |
| 0 | 0.001 | 5.277 | 0 | 0 | 0.001 | 0.001 | / |
| 0 | 0 | 0.306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站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 | 废水性质按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等进行分类收集处理,项目实施时将配套设1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和1套低温蒸发器,并建立分类收集系统,自动镀镍铬生产线产生的含镍废水单独收集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综合废水合并进入后道处理;含铬废水单独收集经还原沉淀法处理后与综合废水合并进入后道处理;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含锌废水和其他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水解+A/O工艺后进入中水回用处理系统,经膜系统深度处理后淡水部分回用、部分排放,浓水进入低温蒸发系统,低温蒸发系统冷凝水重新进入综合废水处理处理系统处理 | 正常工况,委托监测 |
| 1 | 三层喷淋塔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排放限值 | 酸雾:经三层喷淋装置(其中铬酸雾采用喷淋塔凝聚回收法,其他酸雾采用碱液喷淋塔吸收法)处理后通过4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DA017); 自动镀铜镍铬生产线对应排气筒DA005、DA006、自动化学镀镍生产线对应排气筒DA007由于生产线未建设,因此对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和排气筒均未设置。 | 正常工况,委托监测 | |
| 2 | 电镀线烘干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单独一根45m高的排气筒(DA020)排放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 电镀线烘干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单独一根45m高的排气筒(DA020)排放 | 正常工况,委托监测 | |
| 3 | 污水站臭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处理,通过单独一根45m高的排气筒(DA021)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 污水站臭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处理,通过单独一根45m高的排气筒(DA021)排放 | 正常工况,委托监测 |
| 1 | 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主要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通过车间门窗墙体隔声降噪;安装减振、消声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主要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通过车间门窗墙体隔声降噪;安装减振、消声器 | 正常工况,委托监测 |
| 1 |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 面硬化防渗,包括生产装置区、罐区和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特别是废水收 集设施构筑物的防沉降措 | 重点防渗区:一层的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电镀车间地面采用防水层20cm厚的防渗混凝土浇筑+PP托盘承托;污水站物化处理部分位于楼顶,均采用架空设施,配套应急桶,底部配套PVC塑胶软板进行进一步防渗;一层的生化处理部分池底及四壁、污水处理站地面采用三合土垫层+防水层20cm厚的防渗混凝土浇筑+三布五涂,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储罐四周设置收集槽,罐区地面采用三合土垫层+防水层20cm厚的防渗混凝土浇筑+PVC塑胶软板,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生产车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采用三合土垫层+防水层20cm厚的防渗混凝土浇筑+三布五涂,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楼顶,仓库内配套防渗托盘,危废间设置泄漏液体的收集装置。 |
| 1 | 设置危废仓库、签订危废协议等 | 设置危废仓库、签订危废协议等 |
| 1 | ①酸和碱输送管道应按照相关规范设计,并定期检查是否有跑冒漏滴等情况发 生,及时检修。②储罐由资质单位进行设计、制造、安装,保证基础有满足储 罐的承载能力,并高出罐区地面0.2m,并做好相应的防腐措施。③储罐设置安 全阀及放空管等安全附件,选用的安全阀开启压力不得大于贮罐的设计压力, 定期对贮罐的温度计、压力表、液位计、安全阀等安全附件进行检测检验,确 保其可靠运行。④项目设置事故应急池、罐区围堰,故应急池、罐区围堰以及 装卸平台均应该采取防渗措施,项目在生产及装车过程中冒跑滴漏产生残液用 消防水冲洗,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废混酸、废硫酸及各类金属发生泄漏,以上废 水及废液收集进入围堰、事故应急池,经收集后返回处理系统重新处理。另外, 项目应定期监测地下水,一旦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应立即对项目事故应急池、 罐区围堰以及装卸平台以及生产区域的防渗系统进行修复。 | 厂区内污水输送管道实现可视可控,废水排放设置在线监控系统及阳光排放口。 厂区一层设置300m3的应急池,配被手自一体应急阀门,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废水经应急池收集后通过泵机抽入污水站进行处理,经检验达标后排放;楼顶设置4个25m3(合计100m3)的应急罐,用于收集楼顶污水站事故产生的事故废水,废水经应急池收集后通过泵机抽入污水站进行处理,若污水站异常,则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企业2024年月已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备案,备案号330503-2024-081-M。 |
| 废水依托周边污水管网,经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公司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水依托周边污水管网,经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公司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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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汰原有全部设备设施,搬迁前后不增加电镀槽容积,电镀生产线数量和电镀面积也保持不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淘汰原有全部设备设施,搬迁前后不增加电镀槽容积,电镀生产线数量和电镀面积也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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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的VOCs 总量按1:2 进行区域削减替代。未新增废水总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新增的VOCs 总量按1:2 进行区域削减替代。未新增废水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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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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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