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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矾山片区文化旅游综合体演艺内容创作及运营一体化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矾山片区文化旅游综合体演艺内容创作及运营一体化项目磋商文件补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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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正文/第7页/第二章/条款号4初审业绩及技术资信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含项目总导演业 绩)是否理解为总导演业绩(聘书)也要算初审业绩。如是,与招标公告所示的“投标人资格要求2.3 /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文旅演艺(或赛事活动策划)项目业绩。”不符。 请明示,初审业绩是否包含导演业绩(聘书)
答:初审业绩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初审业绩及技术资信业绩要求”为本磋商项目初审及技术资信评审所有业绩(含项目总导演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合****人民政府办公楼501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66196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莫晓
联系方式:0551-****3288、****3831
2026年06月0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