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康立船舶配件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船用管线项目

审批
浙江-舟山-定海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791894L庄佳学
庄佳学**省**市**区
**市定****经济开发区新港区块)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4万吨船用管线项目****
2021版本:067-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省**市**区 ****开发区新港园区大成四路36号
经度:122.195810 纬度: 30.088180****环境局
2025-07-08
舟环建审〔2025〕24号913********791894L001P
2025-04-212000
800****
913********791894L******公司
****0900MAEC228L2H****测****公司
913********53105952026-01-01
2026-01-012026-06-01
2026-05-072026-06-03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加工热镀锌管3.4万吨、酸洗磷化管0.5万吨、不锈钢钝化管0.1万吨年加工热镀锌管2.04万吨、酸洗磷化管0.42万吨、不锈钢钝化管0.072万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酸洗及酸洗后水洗 工件经上挂后进入酸洗房酸洗,酸洗可去除去金属工件表面上的氧化皮和锈蚀物,使零件呈现出基本金属的结晶组织,可提高零件的**,同时使零件表面活化,提高与镀层的结合度,酸洗时间平均每批为30~60min。酸洗剂为15%盐酸(由30%盐酸加水配制而成),酸洗槽溶液根据需要不定期补充。酸洗过程将产生盐酸雾G1、废酸洗槽液(含槽渣)S2。 (2)助镀 工件在进入锌锅**行助镀,由于脱脂、酸洗后工件在热镀锌前还可能与空气进行反应生成薄的氧化膜,因此为了保证镀件表面在热镀锌前保持洁净,提高镀件表面的浸润性,使工件在锌锅内正常地进行界面反应扩散作用,需要进行助镀处理,即浸渍涂覆助镀溶剂。助溶剂是由氯化锌及氯化铵配制而成的水溶液,是一种络合剂(也叫结合剂、焊水)。助镀溶剂循环使用不排放,定期补加溶剂,助镀完成后挂件沥干。助镀槽配有除铁设备,会定期产生助镀渣S3,助镀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喷淋塔装置收集处理。 (3)热镀锌 助镀后工件晾干,之后通过镀锌锅上方送入镀锌锅,保持温度在450℃左右,浸镀时间为8min,工件从锌锅中取出后,直接进入下道工序。本项目使用热镀锌锅配套锌锅燃烧系统作为热源,燃料为天然气。 (4)冷却 金属构件镀锌后因表面温度极高,应及时在温水中冷却至常温,否则容易发生变色的现象,影响外观质量。冷却水水温在20~30℃,冷却时间为20秒左右。工件在镀锌后因表面温度较高,会提高水温,因此冷却水内需要补充冷水。为保证冷却水的相对清洁,防止因悬浮物增多造成工件表面结构,冷却废水(W5)定期排放,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5)钝化 冷却后的工件吊入钝化槽中进行钝化,在工件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增强抗腐蚀能力和使用寿命。本项目使用无铬钝化剂,使用时与水按1:8比例配置,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钝化工艺为无铬钝化,钝化剂主要成分为水溶性清漆和纳米二氧化硅(无铬钝化剂监测报告见附件6),钝化槽溶液循环使用,且定期组织人员对钝化槽底部的槽液进行过滤,会有钝化槽渣S9产生,钝化后无需清洗,自然风干即可。 (6)自然晾干 钝化完成的构件通过行车提起于钝化池上空停滞1-2min分钟,让钝化液随着重力重新回到钝化池中,并移至专门的成品堆放区域(该区域地坪采用防腐混凝土进行铺设并设置导流堰,方便极少量残留的钝化液流淌至污水处理池,避免发生泄漏)待入库。 (7)修整检验 晾干后的工件表面存在少量锌灰、锌瘤以及小面积漏镀等情况,修整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整,此过程中产生粉尘G5和修整锌尘S12。修整完成后再由当班质检员根据标准进行检验,合格成品入库。 酸洗磷化工艺流程说明: (1)脱脂及脱脂后水洗 工件经上挂后,进入脱脂槽进行脱脂处理,去除工件表面的油污等。除油工序采用含氢氧化钠6%水溶液,溶液温度40~45℃,采用锌锅余热加热。脱脂槽溶液不更换,生产过程中根据需要不定期补充。脱脂后水洗,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脱脂液等,该过程产生清洗废水W1及脱脂槽槽渣S1。 (2)酸洗及酸洗后水洗 酸洗及酸洗后水洗:酸洗磷化生产线前置酸洗工艺与热镀锌生产线酸洗工艺共用。 (3)铁件冲洗 在进入磷化池之前,对铁件进行冲洗,去除掉附着在工件上残留的酸。该过程产生冲洗废水W3。 (4)磷化和磷化后水洗 在磷化池中加入磷化液及促进剂后,把工件浸入磷化池中,使其表面获得一层不溶于水的磷酸盐薄膜的工艺,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腐蚀。磷化操作温度控制在 65℃~70℃,槽液采用锌锅余热加热,浸泡15~20min。 磷化后水洗:磷化处理后的工件进入清洗池清洗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磷化液等,时间为30s~1min,该过程会产生磷化后清洗废水W4和磷化槽槽渣S4。磷化清洗水需定期更换。 磷化原理:磷化处理是指金属表面与含磷酸二氢盐的酸性溶液接触,发生化学反应而金属表面生成稳定的不溶性的无机化合物膜层的一种表面的化学处理方法。所形成的膜称为磷化膜。给基体金属提供保护,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金属被腐蚀。 (5)防锈封闭 工件进入乳化槽进行封闭处理,增强耐蚀性,乳化封闭采用DG-304防锈乳化剂(二壬基磺酸钡(C56H86BaO6S2)、15#机械油(machine oil)和乳化剂-T80(Tween-80))。溶液为乳白色液体,无气味或略带芳香味。在正常预期使用条件下,对健康没有危险,过度接触会引起眼睛、皮肤刺激。乳化槽产生废封闭槽液(含沉渣)S6。 (5)调漆、刷漆、晾干 本项目刷漆工段均在独立的伸缩式刷漆房内进行。刷漆房尺寸为长9m×宽7m×3.5m,本项目采用手工刷漆的方式,刷漆、晾干均在刷漆房内进行。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先经过吸附棉的过滤,再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刷漆房密闭,整体通风换气,该工段会产生有机废气G6、漆渣和漆刷S10及废油漆桶S11等。 不锈钢钝化线工艺流程说明: 不锈钢钝化:工件吊入钝化槽中进行钝化,在工件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增强抗腐蚀能力和使用寿命。酸洗液主要成分为硝酸(11.28%)和氢氟酸(1.78%),溶液pH值小于1.0。不锈钢构件在酸液中浸泡,清除表面污物,并在金属表面钝化形成氧化膜。槽内酸液每2个月更换一次。由于不锈钢主要为普通钢和镍、铬等的合金,不锈钢酸洗钝化过程中有少量镍、铬离子产生。 钝化后水洗:钝化后工件清洗在不锈钢冲洗平台采用高压水枪冲洗,不锈钢钝化及该区域冲洗废水流入不锈钢钝化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铬还原+pH调节+反应沉淀+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处理工艺,一类污染物在该处理装置排放口达标,处理后污水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继续处理,污泥经过压滤机脱水后外运处理,滤液回流至前端调节池再处理。 晾干检验:水洗后的工件经检验合格后入库,即得成品不锈钢件。热镀锌工艺流程说明: (1)酸洗及酸洗后水洗 工件经上挂后进入酸洗房酸洗,酸洗可去除金属工件表面上的氧化皮和锈蚀物,使零件呈现出基本金属的结晶组织,可提高零件的**,同时使零件表面活化,提高与镀层的结合度,酸洗时间平均每批为30~60min。酸洗剂为15%盐酸(由30%盐酸加水配制而成),酸洗槽溶液根据需要不定期补充。酸洗过程产生盐酸雾G1、废酸洗槽液(含槽渣)S2。 (2)助镀 工件在进入锌锅**行助镀,由于脱脂、酸洗后工件在热镀锌前还可能与空气进行反应生成薄的氧化膜,因此为了保证镀件表面在热镀锌前保持洁净,提高镀件表面的浸润性,使工件在锌锅内正常地进行界面反应扩散作用,需要进行助镀处理,即浸渍涂覆助镀溶剂。助溶剂是由氯化锌及氯化铵配制而成的水溶液,是一种络合剂(也叫结合剂、焊水)。助镀溶剂循环使用不排放,定期补加溶剂,助镀完成后挂件沥干。助镀槽配有除铁设备,会定期产生助镀渣S3,助镀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喷淋塔装置收集处理。 (3)热镀锌 助镀后工件晾干,之后通过镀锌锅上方送入镀锌锅,保持温度在450℃左右,浸镀时间为8min左右,工件从锌锅中取出后,直接进入下道工序。本项目使用热镀锌锅配套锌锅燃烧系统作为热源,燃料为天然气。 (4)冷却 金属构件镀锌后因表面温度极高,应及时在温水中冷却至常温,否则容易发生变色的现象,影响外观质量。冷却水水温在20~30℃,冷却时间为20秒左右。工件在镀锌后因表面温度较高,会提高水温,因此冷却水内需要补充冷水。为保证冷却水的相对清洁,防止因悬浮物增多造成工件表面结构,冷却废水(W5)定期排放,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5)钝化 冷却后的工件吊入钝化槽中进行钝化,在工件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增强抗腐蚀能力和使用寿命。本项目使用无铬钝化剂,使用时与水按1:8比例配置,钝化工艺为无铬钝化,钝化剂主要成分为水溶性清漆和纳米二氧化硅(无铬钝化剂监测报告见附件10),钝化槽溶液循环使用,且定期对钝化槽底部的槽液进行过滤,会有钝化槽渣S9产生,钝化后无需清洗,自然风干即可。 (6)自然晾干 钝化完成的构件通过行车提起于钝化池上空停滞1-2min分钟,让钝化液随着重力重新回到钝化池中,并移至专门的成品堆放区域(该区域地坪采用防腐混凝土进行铺设并设置导流堰,方便极少量残留的钝化液流淌至污水处理池(避免发生泄漏)待入库。 (7)修整检验 晾干后的工件表面存在少量锌灰、锌瘤以及小面积漏镀等情况,修整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整,对于漏镀情况,修整人员使用镀锌粉对漏镀地方进行补充。此过程中产生粉尘以及少量镀锌粉粉尘G5和修整锌尘S12。修整完成后再由当班质检员根据标准进行检验,合格成品入库。 酸洗磷化工艺流程说明: (1)脱脂及脱脂后水洗 工件经上挂后,进入脱脂槽进行脱脂处理,去除工件表面的油污等。除油工序采用含氢氧化钠6%水溶液,溶液温度40~45℃,采用锌锅余热加热。脱脂槽溶液不更换,生产过程中根据需要不定期补充。脱脂后水洗,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脱脂液等,该过程产生清洗废水W1及脱脂槽槽渣S1。 (2)酸洗及酸洗后水洗 酸洗及酸洗后水洗:酸洗磷化生产线前置酸洗工艺与热镀锌生产线酸洗工艺共用,本生产线不再赘述。 (3)铁件冲洗 在进入磷化池之前,对铁件进行冲洗,去除掉附着在工件上残留的酸。该过程产生冲洗废水W3。 (4)磷化和磷化后水洗 在磷化池中加入磷化液及促进剂后,把工件浸入磷化池中,使其表面获得一层不溶于水的磷酸盐薄膜的工艺,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腐蚀。磷化操作温度控制在 65℃~70℃,槽液采用锌锅余热加热,浸泡15~20min。 磷化后水洗:磷化处理后的工件进入清洗池清洗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磷化液等,时间为30s~1min,该过程会产生磷化后清洗废水W4和磷化槽槽渣S4。磷化清洗水需定期更换。 (5)防锈封闭 工件进入乳化槽进行封闭处理,增强耐蚀性,乳化封闭采用DG-304防锈乳化剂(二壬基磺酸钡、15#机械油(machine oil)和乳化剂-T80(Tween-80))。溶液为乳白色液体,无气味或略带芳香味。在正常预期使用条件下,对健康没有危险,过度接触会引起眼睛、皮肤刺激。乳化槽产生废封闭槽液(含沉渣)S6。 (5)调漆、刷漆、晾干 本项目刷漆工段均在独立的伸缩式刷漆房内进行。刷漆房尺寸为长9m×宽7m×3.5m,本项目采用手工刷漆的方式,刷漆、晾干均在刷漆房内进行。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先经过吸附棉的过滤,再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刷漆房密闭,整体通风换气,该工段会产生有机废气G6、漆渣和漆刷S10及废油漆桶S11。 不锈钢钝化线工艺流程说明: 不锈钢钝化:工件吊入钝化槽中进行钝化,在工件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增强抗腐蚀能力和使用寿命。酸洗液主要成分为硝酸(11.28%)和氢氟酸(1.78%),溶液pH值小于1.0。不锈钢构件在酸液中浸泡,清除表面污物,并在金属表面钝化形成氧化膜。槽内酸液每2个月更换一次。由于不锈钢主要为普通钢和镍、铬等的合金,不锈钢酸洗钝化过程中有少量镍、铬离子产生。 钝化后水洗:钝化后工件在不锈钢钝化冲洗区域采用高压水枪冲洗,不锈钢钝化及该区域冲洗废水流入不锈钢钝化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铬还原+pH调节+反应沉淀+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处理工艺,多介质过滤前设置一类污染物检测排放口,一类污染物在该处理装置排放口达标,处理后污水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继续处理,污泥经过压滤机脱水后外运处理,滤液回流至前端调节池再处理。 晾干检验:水洗后的工件经检验合格后入库,即得成品不锈钢件。
与环评相比,酸洗磷化工艺生产线环节与环评基本一致。为保障车间内供热稳定,同时维持各生产线槽体内溶液温度的稳定,本项目新增2台额定功率为0.48t/h的蒸汽发生器(锅炉),产能低下情况作为余热锅炉的补充备用热源使用,热镀锌产能提升后,将停用蒸汽发生器。蒸汽发生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G9)和锅炉废水(W11)。不锈钢钝化工艺与环评相比,一类污染物检测排放口设置在多介质过滤工艺之前,其余与环评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经分类收集预处理,其中不锈钢钝化冲洗废水与所在区域地面冲洗废水进入不锈钢钝化废水处理系统,铬、镍离子在处理装置排放口达标后与酸洗磷化生产线生产废水、铁件冲洗区域的冲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一起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酸洗后清洗废水回用于酸洗池,喷淋塔废水回用于助镀池。车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酸洗过程在密闭酸洗房中进行,酸洗废气通过酸洗房顶部吸风口有组织收集,经水喷淋+碱喷淋****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热镀锌锌尘、助镀废气经收集后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脱氨塔处理后排放;热镀锌炉采用天然气低氮燃烧技术;刷漆房采用可伸缩式全密闭,油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净化后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置。规范建设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和废液储罐,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关于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的相关要求。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规范进出车间运输车辆的管理。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三级防控体系,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加强对地下水监控预警;合理配备应急所需物资,提高应对事故风险能力;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交易制度。及时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等相关事宜,在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未完成交易前,项目不得投产。已落实水污染防治。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不锈钢钝化废水处理系统设置一类污染物监测口,一类污染物在监测口检测达标后与其他生产废水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酸洗后清洗废水回用配酸,喷淋塔废水回用于助镀池,无外排。 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 酸洗过程在密闭的酸洗房中进行,酸洗废气经有组织收集+一级碱喷淋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环境局审核,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中按一级碱喷淋的要求执行;热镀锌烟尘经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热镀锌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排气筒(DA003)排放;建设可伸缩式全密闭刷漆房,油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净化后由排气筒(DA004)排放;废油漆桶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5)排放,新增两台蒸汽发生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排气筒(DA006)排放。 已落实固废污染防治。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危险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收集、贮存,设置专用的暂存设施及建立台账制度。废水处理污泥、更换废酸委托****处理;磷化、冷却、钝化及酸洗槽渣委托**环益****公司处理;废机油等其他含油危险废物委托**市洁润****公司处置;废酸洗槽液、不锈钢钝化槽液更换时于槽内暂存,由有资质单位派遣清运车辆直接从槽内抽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 已严格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优化车间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已派专人对生产设备做好维护管理。 已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建设了事故应急池,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30900-2026-003-M),配置了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已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监测频次为一年一次),并签订了委托监测协议;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风险应急演练,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已落实总量控制措施。 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交易制度:VOCs、氨氮、CODCr、重金属排放总量在现有项目中削减平衡,企业已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SO2、NOx总量排放指标;****管理部门备案,在实施总量削减替代后纳入削减替代管理。
项目新增蒸汽发生器排气筒(DA006)不属于主要排气筒,蒸汽发生器待后期热镀锌产能提升后停用。其余排气筒(DA001~DA005)高度与环评一致。废气防治措施中酸洗废气经有组织收集后由水喷淋+碱喷淋****设备处理变更为一级碱喷淋设施处理,经对比分析,将验收监测工况折算至满负荷后,根据实际监测结果核算的无组织排放量低于环评阶段核算值,项目无组织排放量未出现增加,不新增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处理设施变动仅为处理工艺组合优化,废气收集方式、收集效率、处理效率不变,一级碱喷淋针对酸性废气净化针对性更强,环保措施落实有效,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总镍(吨/年) 总铬(吨/年) 六价铬(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2543 2751.65 0 0 2543 2543
0 0.127 0.138 0 0 0.127 0.127
0 0.013 0.014 0 0 0.013 0.01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001 0 0 0 0
0 0.0001 0.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162 0.408 0 0 0.162 0.162 /
0 0.768 1.215 0 0 0.768 0.768 /
0 0.134 1.919 0 0 0.134 0.134 /
0 0.337 0.392 0 0 0.337 0.33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套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废水中总锌、氟化物、总镍、总铬、六价铬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其中总镍、总铬、六价铬在不锈钢钝化废水处理系统排放口达标;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其他污染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1套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不锈钢钝化废水中总锌、氟化物、总镍、总铬、六价铬排放可达《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要求,其中总镍、总铬、六价铬在不锈钢钝化废水处理系统排放口达标;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总铁排放浓度符合《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其他污染因子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
2 不锈钢钝化废水处理系统1套 废水中总锌、氟化物、总镍、总铬、六价铬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其中总镍、总铬、六价铬在不锈钢钝化废水处理系统排放口达标;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其他污染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不锈钢钝化废水处理系统1套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不锈钢钝化废水中总锌、氟化物、总镍、总铬、六价铬排放可达《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要求,其中总镍、总铬、六价铬在不锈钢钝化废水处理系统排放口达标;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总铁排放浓度符合《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其他污染因子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一套DA001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排放标准 一套DA001排气筒 排气筒(DA001)中氯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排放标准
2 一套DA002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一套DA002排气筒 排气筒(DA002)中氯化氢、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排放标准,氨、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 一套DA003排气筒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金属熔化炉、加热炉二类区标准、环大气[2019]56号《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一套DA003排气筒 排气筒(DA003)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金属熔化炉、加热炉二类区标准、环大气〔2019〕56号《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4 一套DA004排气筒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5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一套DA004排气筒 排气筒(DA004)中臭气浓度、苯系物、乙酸酯、总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NMHC)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5 一套DA005排气筒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5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一套DA005排气筒 排气筒(DA005)中臭气浓度、苯系物、乙酸酯、总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NMHC)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6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 DA006排气筒 排气筒(DA006)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VOCs、氨氮、CODCr、重金属排放总量在现有项目中削减平衡,企业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SO2、NOx总量排放指标;****管理部门备案,在实施总量削减替代后纳入削减替代管理。本项目VOCs、氨氮、CODCr、重金属排放总量在现有项目中削减平衡,企业已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SO2、NOx总量排放指标(SO2:0.382t/a,NOx:1.177t/a),烟粉尘(1.919t/a)在管理部门备案,在实施总量削减替代后纳入削减替代管理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