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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市**县****公司****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下东街道头铺村9组(西环线旁)。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承180****32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