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太平村宏昊种植专业合作社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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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05

项目名称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回族自治****工业园区北侧 1.2km 处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7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孟千新
联系人 孟千新 联系电话 156****3165
项目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9-09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来的UV光氧 活性炭处理设施变为催化燃烧处理设备。 废塑料加工过程中造粒工序、滴灌带生产过程中挤出成型工序的废气以及地膜生产过程中的吹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催化燃烧处理设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旧滴灌带破碎采用湿法破碎,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通风等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采取集气罩收集经催化燃烧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催化燃烧设备前端过滤网收集的颗粒物和废过滤网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填埋场。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至危废贮存库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承诺:**** 孟千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孟千新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3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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