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无害化处置1200吨屠宰废弃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电话:0552-****079
地址:**市**区胜利路1166号
| 项目名称 | 年无害化处置1200吨屠宰废弃物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门东路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无害化处理间、冷库及配套基础设施,本项目对****日屠宰27万只肉鸡及1.8万吨肉类加工项目产生的部分屠宰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建成后形成1200吨/年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高温化制烘干工序蒸汽经“降尘器+冷凝”处理后与化制机进出料口废气、压榨工序废气和车间废气一并送入“酸喷淋+碱喷淋+除湿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方式,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污蒸汽冷凝水、生物滤池废水和生****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实施噪声主动控制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包材、肉骨粉、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污泥,其中废包材、暂存于无害化车间干物质堆放区,****肥厂家作为有机肥原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厂家回收、污水处理污泥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环境风险物质包括次氯酸钠、油脂及危险废物等。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分区防渗措施;存放储油罐区域设置围堰;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池;雨污水排放口设置截断阀;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