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学生社团:
为促进学生社团发展,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社团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丰富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促进我校学生社团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品牌化运营,特开展此次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及品牌学生社团、十佳社长、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年审工作
(一)学生社团年审
根据学生社团考核分数及社团日常运营活力等开展年审评定,考核分60分及以上的社团年审合格,保留正常注册与运行资格,享受学校社团活动经费、场地、**等常规支持;未满60分视作年审不合格,予以撤销解散;考核优秀的社团,****学校品牌社团培育范围,给予更多**倾斜。
(二)指导教师年审
所指导学生社团考核分60分及以上视为年审合格,按标准足额发放社团指导教师津贴、具备续聘资格,可参评优秀指导教师;所指导社团考核不足60分,撤销指导教师资格,不予发放津贴。
二、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所有注册登记的各类学生社团、各学生社团社长及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二)时间安排
资料提交及申报:6月8日-6月11日
材料审核:6月11日
答辩环节:6月12日
结果公示:6月15日-6月17日
(三)评选类别
1.品牌学生社团
评选条件:本学年年审合格且高质量完成“一社一品”项目品牌活动的学生社团。有健全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社团活动丰富,在学院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典型性,对活跃校园文化,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起到积极作用。
2.十佳社长
评选条件:本学年年审合格且高质量完成“一社一品”项目品牌活动的学生社团的社长。工作认真负责,在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所在学生社团精神风貌好,积极推动本社团的建设,带领社团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团委及****服务中心部署的各项工作;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竭诚服务学生社团成员,起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在本年度没有违纪行为。
3.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评选条件:所指导学生社团需年审合格,高质量完成“一社一品”项目品牌活动;注重社团日常指导,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关心社团发展,积极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在社团指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承办各类比赛,所指导的社团或社团成员在****学校争**誉者或社团活动被省级以上媒体予以报道者优先考虑。
注:(1)本学期以来考核分数位于前5名的学生社团中,根据“一社一品”项目完成质量,选取其中2个社团直接评为品牌学生社团;
(2)在所有评选类别中,在年审合格且完成“一社一品”项目的前提下****发展中心组织活动参与度高,社团日常运转活跃的社团。
(四)评选流程
1.材料报送
(1)各参评学生社团、各学生社团社长、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需认真填写《****学院2025-2026学年品牌学生社团申报表》(附件1)、《****学院2025-2026学年十佳社长申报表》(附件2)、《****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3),于6月10日前将申报****剧院1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发展中心邮箱(****@qq.com)。
(2)优秀指导教师另需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基础履职、品牌活动指导、社团成果培育等多维度填写《2025-2026****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自评表》(附件4),并提供相应图文佐证材料,具****发展中心审核评定后,结合现场答辩情况综合评审。
2.评审答辩
(1)品牌学生社团及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在材料审核合格后需进行答辩环节,通过PPT、视频展示总结该学生社团本学年的工作、凸显社团特色,高度凝练本学生社团一学年来的工作成绩和特色做法,突出“一社一品”项目品牌活动执行情况、重点活动举办、常规活动开展、社团内部建设等方面内容,指导教师除介绍以上内容外,还需重点介绍本学年对于社团工作发挥的指导作用,涉及人员于6月11日前将答辩材****发展中心邮箱(****@qq.com),答辩时长不超过4分钟;
(2)十佳****发展中心进行材料整理,****小组对参评社长的评审材料进行材料打分,无需进行答辩环节。
3.结果公示
本次评选以公平、公开的原则,将在官网对品牌学生社团、十佳社长、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结束后向获奖品牌学生社团、十佳社长、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根据《****学院完满教育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泰科校字〔2024〕18号)文件精神给予奖励性经费支持。
(五)奖项设置
1.品牌学生社团(10个):活动扶持经费1000元+牌匾
2.十佳社长(10名):荣誉证书
3.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8名):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奖励按《****学院学生社团指****服务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执行。
注:在上一年度获评优秀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参与本学年评选。
(六)注意事项
1.在评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该社团、社长、指导教师的评优资格;已经评选出有弄虚作假,取消已获得的称号并收回奖金或活动扶持经费;
2.根据《****学院学生社团指****服务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泰科校字〔2022〕159号)文件要求,****中心、****学院、中韩学院、****研究中心、****学院、****学院等特色教育部门成立、指导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可以参与优秀指导教师评优,但不享受评优奖金;
3.所列评优均面向成立时间满一学年的学生社团,不满一学年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4.各参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将相关材料按时提交,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弃权。
(七)联系方式
马寿杰156****3857
渐欣雨155****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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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