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927 通讯地址:****环境局 邮 编:163515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40万吨矿粉100万吨水泥技改项目 | **省**市**区双**乡**屯288号 | **** | **庆****公司 |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利用厂区闲置空地,淘汰现有粉磨生产线,建设**一条立式磨机生产线,年产100万吨水泥和40万吨矿粉。 |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扬尘。①定期洒水清扫;②车辆、堆料使用苫布遮盖;③设置围挡。运行期主要产生的废气为汽车运输扬尘、物料堆存粉尘、上料粉尘、物料输送和粉磨废气、筒仓呼吸废气、热风炉烟气、食堂油烟。厂区地面硬化,物料堆放于封闭钢结构库房内,定期洒水降尘。粉磨站主体全封闭,物料密闭输送和搅拌。粉磨站配套建设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物料输送废气和搅拌废气经该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水泥成品筒仓、粉煤灰筒仓和矿粉成品筒仓均设置仓顶除尘器,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热风炉燃烧烟气采取多管+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2025年修改单)表1排放限值。热风炉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2025年修改单)表1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2025年修改单)表3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风机收集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不外排。运行期主要产生循环冷却水,回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抑尘,定期更新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隔声板等进行降噪。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磨机、输送机等设备,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布局,加强设备维护,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设备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治理措施:施工期建筑废料回收利用,不能****政府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行期主要产生热风炉灰渣、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循环水池底泥、实验室废料、废布袋、废包装袋、废机油和含油抹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循环水池底泥、实验室废料集中收集用于进厂道路定期维护。热风炉灰渣暂存于密闭灰渣库中,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暂存于库房内,回用于收集灰渣,同灰渣一同处置。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机油、含油抹布贮存在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三方单位外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