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公司2026-2027年汽车充电桩补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采购汽车充电桩及搭配终端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上一期采购合同时间到期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时开始执行(以先到者为准),至2027年7月31日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合同有效期。甲方不承诺使用完全部预估金额,乙方对此完全知悉并充分认可】。
1.2 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汽车充电桩及搭配终端,共计15个型号,具体数量及规格情况如下:
| 序号 |
设备型号 |
设备额定功率(kW) |
包含充电枪数量 |
预估不含税单价(元) |
预估数量(台) |
折算充电枪数量(把) |
预计不含税采购金额(元) |
| 1 |
直流单桩 |
120 |
2 |
20354.00 |
25 |
50 |
508850.00 |
| 2 |
直流单桩 |
160 |
2 |
24779.00 |
20 |
40 |
495580.00 |
| 3 |
直流单桩 |
240 |
2 |
31859.00 |
10 |
20 |
318590.00 |
| 4 |
直流单桩 |
320 |
2 |
39824.00 |
10 |
20 |
398240.00 |
| 5 |
直流单桩 |
400 |
2 |
46018.00 |
50 |
100 |
****900.00 |
| 6 |
直流单桩 |
480 |
2 |
52213.00 |
150 |
300 |
****950.00 |
| 7 |
充电堆 |
960 |
- |
115045.00 |
15 |
- |
****675.00 |
| 8 |
充电堆 |
1200 |
- |
176992.00 |
20 |
- |
****840.00 |
| 9 |
充电堆 |
1600 |
- |
203540.00 |
40 |
- |
****600.00 |
| 10 |
充电堆 |
2000(1920/2080) |
- |
238939.00 |
72 |
- |
****3608.00 |
| 11 |
充电堆 |
2500(2400) |
- |
265487.00 |
6 |
- |
****922.00 |
| 12 |
300A/400A双枪风冷终端(7-8米) |
- |
2 |
10177.00 |
727 |
1454 |
****679.00 |
| 13 |
300A/400A单枪风冷终端(7-8米) |
- |
1 |
8850.00 |
5 |
5 |
44250.00 |
| 14 |
600A单枪液冷终端(5米) |
- |
1 |
17700.00 |
3 |
3 |
53100.00 |
| 15 |
600A双枪液冷终端(5米) |
- |
2 |
26549.00 |
59 |
118 |
****391.00 |
| 合计 |
2110 |
****0175.00 |
|||||
注:①本次采购属于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②设备应能以单功率模块为单位按需进行动态功率分配。
(2)预估规模:不含税金额53,120,175.00元,含税金额60,025,797.75元,预估税率:13%。
(3)供货期:自招标人订单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4)建设地点:**省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自采购订单完成到货确认之日起48个月,关键部件:充电模块终身质保。
(6)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7)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限价,投标人任意一项投标报价超过不含税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如下:
| 序号 |
设备型号 |
设备额定功率(kW)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 1 |
直流单桩 |
120 |
20354.00 |
| 2 |
直流单桩 |
160 |
24779.00 |
| 3 |
直流单桩 |
240 |
31859.00 |
| 4 |
直流单桩 |
320 |
39824.00 |
| 5 |
直流单桩 |
400 |
46018.00 |
| 6 |
直流单桩 |
480 |
52213.00 |
| 7 |
充电堆 |
960 |
115045.00 |
| 8 |
充电堆 |
1200 |
176992.00 |
| 9 |
充电堆 |
1600 |
203540.00 |
| 10 |
充电堆 |
2000(1920/2080) |
238939.00 |
| 11 |
充电堆 |
2500(2400) |
265487.00 |
| 12 |
300A/400A双枪风冷终端(7-8米) |
- |
10177.00 |
| 13 |
300A/400A单枪风冷终端(7-8米) |
- |
8850.00 |
| 14 |
600A单枪液冷终端(5米) |
- |
17700.00 |
| 15 |
600A双枪液冷终端(5米) |
- |
26549.00 |
(8)本次集中招标不划分标段,划分3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3个,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 份额 |
占比 |
预估不含税金额(元) |
| 份额1 |
50% |
****0087.50 |
| 份额2 |
30% |
****6052.50 |
| 份额3 |
20% |
****4035.00 |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2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起始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标书代写
(6)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标书代写
(7)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标书代写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公司或****公司****公司列入【**/**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公司级/**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在****公司(**级或**省级)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控股管理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业绩要求:
2.5.1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类似项目(汽车充电桩)销售业绩,且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含)人民币。
2.5.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充电功率模块)销售业绩,且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应包含项目名称、时间、采购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等重要内容页)及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对应的有**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
(2)所有框架合同或单项定额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合同中未体现合同总金额的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3)所有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时间为准。材料不全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2.6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认证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包含以下(1)、(2)及(3)产品型号,检测报告中制造商(或生产单位)须为投标****公司,且检测报告结论须为合格,报告日期不得早于2024年01月01日:
(1)直流单桩400kW或直流单桩480kW;
(2)充电堆1600kW或充电堆 2000(1920/2080)kW或充电堆2500(2400)kW;
(3)充电功率模块40kW及以上任一,且充电功率模块峰值效率≥95%。
2.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并承诺充电桩及充电功率模块均为自研自产)。
2.8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10本项目涉及中国铁塔电子标签使用,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公司一码到底电子标签管理办法》及《中国铁塔一码到底电子标签安装规范》相关要求并予以承诺。
3.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6月08日18时00分至2026年06月15日12时00分】(**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售价人民币【300元/项目】,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线下支付。缴费方式如下: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hxzhaobiao.****.cn)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标书费缴纳。
4.4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hxzhaobiao.****.cn)缴费操作: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点击【供应商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吴老师182****9874)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点击【供应商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缴纳后可在线开具文件费电子发票。
招标文件款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人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递交投标文件。请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投标文件递交”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标书代写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5开标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标书代写
5.6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5.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7.1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标书代写
5.7.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7.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标书代写
5.7.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本项目不涉及。
7. 投标人注册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电子标服务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9.1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博欣采莲湾3栋】 |
地 址:**省**市**区海润路150号滇池润园6栋2单元102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黄老师】 |
联系人:吴林涛、杨有坤、高水艳、董文华、张力文、易笑欢、王凤琼、姚质彬 |
| 电话:【186****8808】 |
电话:182****9874(吴老师)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39.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163.com)提出。
9.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6月08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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