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位于**省**市东坑镇东坑横东路 8 号之二 502 室((北纬 22°59′55.795″,东经 113°56′47.284″)。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占地面积999m2、建筑面积999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电子零配件的加工生产, 年产塑胶电子零配件200吨。项目于2024年7月委托****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2月05****环境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4]4862号。
我公司于2025年06月09日-2025年06月10日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6****4143;
地址:**省**市东坑镇东坑横东路 8 号之二 502 室;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注塑工序
注塑工序:项目通过注塑机按不同产品要求的相应类型的塑胶原料分别注塑成为塑胶电子零配件,注 塑机将塑胶料加热至熔融状态,注塑温度为 200~240℃,(其中,ABS 塑胶粒成型温度为 200~240℃, 分解温度为270℃;PC 塑胶粒注塑温度为220-230℃, 分解温度:340℃)。注塑过程采用自来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由于蒸发需要定期补充新鲜水。此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高度49m。
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
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注塑工序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量较小,通过加强车间管理,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内 NMHC 浓度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混料、碎料、模具维修工序
混料:项目外购回厂的不同品种塑胶粒及破碎后的塑胶边角料、次品按品类分别投至混料机进行混合均匀。混料机为密闭运行,仅在启盖时有少量颗粒物外逸。该工序产生颗粒物;项目塑胶边角料及次品产生量按原料用量的5%,项目年用塑胶粒共200.6044t,则塑胶边角料及次品产生量约为 10t/a,则混料工序颗粒物的产生量为 0.06t/a,混料工序年工作时间按 150h 计,则产生速率为 0.4kg/h;
碎料:将注塑过程产生的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机破碎后重新回用于生产中。对塑胶边角料及次品进行破碎会产生少量的颗粒物,破碎机为封闭设备,仅在启盖时有少量颗粒物外逸。该工序产生颗粒物;项目需进行碎料的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约为 10t/a (塑胶边角料及次品产生量=塑胶原料用量 200.6077t×5%≈10t),颗粒物产生量约为 0.0044t/a,碎料工序年工作150 小时, 则碎料工序颗粒物产生速率为 0.029kg/h。
模具维修:受损的模具通过磨床、铣床、火花机进行维修,然后回用于注塑机。维修过程使用磨床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碎屑和颗粒物,根据建设单 位提供资料,模具年用量为 100 套(折合 5t),则模具维修工序颗粒物产生量约为 0.011t/a,模具维 修工序年工作时间按 300h 计,则产生速率为 0.037kg/h。
综上所述,项目混料、碎料、模具维修工序颗粒物总排放量为 0.0754t/a ,按年工作时间 300h 计,则速率为0.251kg/h 。经加强车间管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达到**省《大气污 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污染源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然后引至东****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注塑工序冷却用水
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较严值后排放 至市政污水管网,然后引至东****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注塑工序冷却用水:项目注塑机需通过冷却塔的冷却水控制温度,冷却过程为间接冷却,冷 却用水为新鲜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项目共配套 1 台冷却塔,由于冷却水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3、噪声污染源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通风设备及辅助设备。
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距离项目西南面40米的东坑横东路沿街商住楼和距离项目南面厂界46米的 520 精品公寓。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的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噪声预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生产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因此,该建设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处理后不会直接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一般生产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以及次品、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以及废模具,****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火花油、废火花油桶、含油碎屑、废含油抹布和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并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该废物收集进行转移联单管理。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