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将****商业用房进行公开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房号 |
建筑面积约(㎡) |
单价 (元/套) |
挂牌总价 (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 1 |
老党校三四期61#-205铺、206铺 |
61#-205铺 |
41.42 |
371728 |
743456 |
7500 |
| 61#-206铺 |
41.42 |
371728 |
||||
| 2 |
财贸台一期3-110铺 |
3-110铺 |
93.45 |
872287 |
872287 |
8800 |
| 3 |
财贸台一期3-108铺 |
3-108铺 |
93.45 |
872287 |
872287 |
8800 |
| 4 |
财贸台一期3-107铺 |
3-107铺 |
93.45 |
872287 |
872287 |
8800 |
| 5 |
财贸台一期5-211铺 |
5-211铺 |
51.97 |
482544 |
482544 |
4900 |
| 特别说明:标的若涉及租赁等相关事宜,****公司所有,不改变最终交易结果。 |
||||||
二、交易条件及方式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交易方式: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开发商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最终确定成交价格及受让方。
三、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携此确认书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网签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额交易价款支付至开发商指定账户。
四、交易须知
1.公告及报名日期:2026年06月08日—06月12日17:00时。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2.本项目开发商为****,交易标的是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
3.交易标的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意向受让方需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包括标的户型、建筑面积、朝向及交付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4.意向受让方决定参与受让的,携带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集团指定账户后,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受让资格。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公司天成支行
银行账号: 1012 9200 0278 706
备注内容为:**安广保证金。
特别注意,保证金须由报名主体交纳,不允许代付或者垫付,若发生代付、垫付或错汇行为,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交易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交易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
6.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7.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交易标的状况、交易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交易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按照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向开发商交纳价款,并按照《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9.受让方若存在以上第7条、第8条的违约情况,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标的交回开发商再行处置。
10.交易标的成交后,若公告面积与最终实测面积存在差异,以实测面积为准。
11.交易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文件。
五、特别告知
1.****集团负责本次交易代理工作,意向受让方以本公告的约定方式受让标的,并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集团服务事项已完毕。有关交易标的的移交、不动产权登记、交易价款结算等后续事项均由交易双方自行完成,出现的相关问题和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2.本次交易活动不组织统一标的踏勘,由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交易风险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和承担。
3.参与报名、保证金交纳及备案合同签订主体,三者必须保持一致。
六、
报名地址:**财政局3楼314室
联 系 人:田经理 181****6263 苏经理189****5340
****集团网站:www.****.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