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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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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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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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保障局,****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为做好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采购主体。****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以****医疗机构均应按要求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二)品种范围。本次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详见附件)。

二、采购周期和协议采购量

(一)采购周期。本次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自2026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中选结果。第一协议年度执行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协议年度按自然年度执行。在采购周期内,协议一年一签。采购周期结束后,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视情**。

(二)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在系统确认的约定采****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首年度协议采购量按年度协议量的1/2进行折算(非整数向上取整)。****医疗机构采购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产品挂网。****中心按照产品范围统一在**省医药采购平台(即**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同)做好数据准备工作。相关企业于2026年6月30日之前在**省医药采购平台完成企业注册与认证、配送方案设置等工作,确保2026年7月1日起全省执行中选结果。****医疗机构要在执行日前做好中选品种的清库、备货等衔接工作,按时上传相关采购交易订单数据,确保执行之日起我省患者以中选价格使用中选产品。

(二)签订带量采购协议。****保障部门、****服务中心要督****医疗机构,于2026年8月1日前,按流程在**省医药采购平台及时完成中选产品三方购销协议签订工作。

(三)保障产品质量供应。中选企业是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质量和供应入围标准,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产品质量的行为。生产企业要按照购销合同建立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出现中选产品产能不足的情况,****医保局报告。中选企业要按照协议约定,督促前期自主选定的配送企业及时响应订单并配送,确保产品配送到位。采购周期内如出现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应不及时、质量不合格、断供等情况,将上报联采办并视情采取相应惩戒、退出和应急保障等措施。对于失信企业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本通知执行后,中选产品原配送关系将自动清空,请相关企业自行妥善处理好双方间相关事宜。

(四)规范采购使用行为。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不得以费用控制、医疗机构使用品种数量要求、未申报采购量、要求企业缴纳质量保证金、配送企业开户数量控制等为由影响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严格执行中选价格,严禁线下网外采购,不得进行二次议价和任何形式的价格折扣。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优先选用中选产品,确保完成每个中选企业产品协议采购量。若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在本通知发布前已有协议,且同一产品价格低于中选价格的,需在执行之****医保局,经核实后执行原协议低价。在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基础上,结合临床使用实际情况,医疗机构可以在**省医药采购平台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同类其他产品。****医院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不得在中选产品进院、库存、使用等环节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四、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部署,严格按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要相互配合协作,加强对中选产品采购使用、质量安全、供应保障的监督管理,并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

(二)加强监测监管。各地要密切监测中选企业履约情况,对辖区中选产品出现短缺的,要及时核查并协调解决,本辖区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要按照“每月监测、年度考核”的要求,对医疗机构执行协议采购量进度及货款结算情况开展监测督导,****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大量使用高价非中选产品等行为,医疗机构执行采购****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协议评估。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未完成约定采购数量、大量使用****医疗机构,按医**点协议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联系人:李娜 1-****0380


附件: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中选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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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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