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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一、依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加工厂项目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人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依法审批。
二、该项目位于**市界市镇大河村9、10、14组交界处。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规划净用地面积10526.56平方米(15.7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053.6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094.0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0平方米,容积率0.9589,建筑密度48.01%,绿地率3.57%,机动车位10个(均为地上)。
三、公示期: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9日
四、公示地点:****政府门户网站。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可通过来信、来电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反馈内容须注明公示意见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0832—****302。来信地址:**市古湖街道康复西路一段2号,收件人:****规划局用途管制股,邮编642000。
附件:****农村农业基础设施材料生产线项目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