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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 项目名称: | **核电1000千伏送出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1)登州10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本工程在登州1000kV变电****电厂2个1000kV出线间隔,占用北起第三串、第六串出线间隔。本工程间隔扩建不新征用地,在站址内预留位置扩建。 (2)**核电~登州1000kV线路工程 **核电~登州1000kV****电厂,****电厂厂区南侧1000kV主开关站内的两个出线间隔出线,终至登州1000kV变电站,线路长度2×53.4km,按两条并行单回路架设,导线截面8×630mm2,立塔214基。 (3)配套110kV线路临时迁改工程 本工程对110kV招邹线**支线进行临时迁改,迁改**110kV单回线路长度约1.23km,其中架空线路0.9km,**铁塔4基,电缆线路0.33km,不拆除原线路铁塔。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电磁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抬升导线对地高度、增大水平距离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2.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3.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牵张场、材料堆场、机械维修和冲洗设施等设置在水源保护区外,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 4.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合理划定施工作业区域,科学约束施工方式,加强施工场地和人员管理,严格限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存放并加强防护及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事故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