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西海****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关于推进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3〕19号)要求,加快推动我市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系统推进新型智能建造模式,促进智能建造从“试点探索”向“规模化应用”转变,现就征集2026年度**市智能建造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范围。**市行政区域内,2026年1月1日(含)以后开工的**项目(含拟建及在建项目),已经列入智能建造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类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桥工程、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工程、工业建筑等。
3.技术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策划、设计、生产、施工、运维阶段,积极开展智能建造相关技术应用和数字化、智能化协同管理。相关项目技术应用应参照《**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术目录(第一版)》、《**市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指标(2024版)》等要求开展项目规划和建设实施。
4.申报主体。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参建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鼓励由建设单位牵头申报。
二、申报方式
1.系统集中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6月26日前通过**市智能建造管理系统(网址:https://scxjsw.****.cn/jcmhqy,智能建造专栏-数字化项目申报)完成项目信息填报。(平台技术联系人:董工,联系方式:186****3673)
2.纸质材料报送。系统填报完成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所在区(市、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各区(市、功能区)审核汇总后于6月26日前统一送至****建筑节能和科技处。(地址:**市**区**路121号甲912室,联系电话:0532-****5830)
三、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联合申报需加盖所有单位公章。
1.申报表:《**市智能建造项目申报表》 (详见附件1)。
2.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智能建造技术架构、推广应用的关键技术和装备、实施计划与进度安排、组织保障、预期成效与创新亮点等。
3.相关支撑材料:项目立项文件、设计图纸(含BIM模型成果)、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程序材料;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证明材料(软接系统截图、设备照片等)。
4.承诺书:申报单位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区、市(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筹组织落实本辖区智能建造工作,做好项目筛选报送,并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指导。
2.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编制智能建造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计划安排,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总结提报工作经验做法。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市、区住建部门。
3.****建设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智能建造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公布,纳入我市智能建造项目库,做好跟踪指导,推广先进经验。
4.对具有智能建造创新技术应用成果的优秀项目优先支持申报建设工程奖项,支持将企业技术成果纳入建设工程领域科技计划和推广目录,予以推广应用。
附件:1、**市智能建造项目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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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