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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襄财资规〔2022〕1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位于**市高新区长虹北路9号体育场1号、2-2号、4、5号、6号、7号、9、10号、18号、21号、21-1号、26-2号、29号、31-2号、35-2号、36号、40号房屋,**东路2号体培3号、5号房屋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位置和使用面积 **市高新区长虹北路9号体育场、**东路2号体培房屋,共17处(面积大小不等),该房屋主要为一层建筑,可单一或多个出租,总出租房屋面积为1970㎡。 二、房屋用途和租赁期限 经营用途主要以体育项目、体育相关产业、文化体育类培训为主,商业经营、办公等。本次租赁期限1年,合同一年一签订,若出现安全事故我单位可单方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纳税和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记录。 ****中心之前租赁**中不存在转租、拖欠租金、扰乱中心管理秩序等违约情形。 四、租金的确定和收取 我单位委托评估机构已对以上招租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以招租底价作为基准租金(招租底价附后),意向承租人出价的金额高于评估底价则为有效报价,最后按中标人出价的金额确定租金价格,价高者得,同等报价现租户具有优先权。 房屋租金支付应在中标通知书约定交款期限1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 五、公示期和参与公开招租方式 (一)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个工作日止。 (二)有意向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承租人在公告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交给****相关人员,我单位在完成资格审查后,邀请相关意向承租人召开公开招租会议,确定承租人。 1.****公司(个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2.报价单(密封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雄建、李皖 联系电话:131****8001 地址:**市高新区长虹北路9号(********办公室) 七、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一旦投标,即视为对招标物现状及本方案的认可,招租单位所作的任何说明并不构成对投标人的任何保证,投标人应自行到招租房屋现场对拟承租的房屋做好仔细了解和调查。中标的单位和个人,存在与原承租者协商房屋装饰装修补贴的风险。 (二****公司或个人一旦中标必须承诺以下几点: 1.依法经营、证件齐全,租赁期间内,乙方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必须安全经营,无条件执行所承租的门面门前三包、爱国卫生、文明城市创建、消防安全等要求。若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盗抢治安案件,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对不按规定要求擅自出店经营、乱倒垃圾杂物或污染环境者,被政府职能部门处罚甲方的,甲方有权责令其退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不得转租,严禁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变相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如有上述现象发生,均属违约,经甲方查实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内部装修须出具效果图,经招租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如遇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客观因素,承租人应无条件搬出本标的房屋,装修费用出租方不予承担。 4.其余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附件: 1.房屋招租底价 2.房屋、场地租金报价单 **** 2026年6月9日 房屋招租底价 招租单位:**** 地址:长虹北路9号、**东路2号
****中心房屋出租实施方案 为规范房屋、场地出租出借管理,理顺房屋、场地租赁程序,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体育场1号、2-2号、4、5号、6号、7号、9、10号、18号、21号、21-1号、26-2号、29号、31-2号、35-2号、36号、40号房屋,体培3号、5号房屋出租事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房屋状况 1.房屋位置和分布情况:****体育场1号、2-2号、4、5号、6号、7号、9、10号、18号、21号、21-1号、26-2号、29号、31-2号、35-2号、36号、40****体育场一楼,体培3号、5号房屋位于**东路体培家属院。 2.房屋面积:共计1970平方米,其中体育场1253平方米,体培717平方米。 3.房屋特点:体育场房屋位于万达商圈,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广场商圈,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商业聚集程度较好。房屋建筑均为框架结构,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墙体、屋面、保温层基本完好,房屋地面平整,门窗完整,通水、通电,使用正常。 二、房屋用途及期限 1.房屋用途:体育项目、体育相关产业、文化体育培训,商业经营、办公等。 2.租赁期限:1年(最多3年)。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个人或具有合法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身份证或登记证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需服从管理、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3.在与中心之前租赁**中不存在转租、拖欠租金、扰乱中心管理秩序等违约情形。 四、招租底价及确定依据 租金的确定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确定的租金价格作为公开招租的底价,最终以中标人出价的金额确定。 五、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度支付租金。意向承租人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约定期限内签订出租出借合同书,并按照合同金额缴纳租金。 六、意向承租人报名应提供如下材料 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联系地址、电话及报价单(统一格式)。 七、招租方式 1.公示:对所有拟出租房屋、场地的招租采取统****旅游局官方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发****体育中心公示栏张贴公告方式进行,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2.报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竞价招租,出价高者中标(现租赁户,需补齐原合同周期内的租金方有资格参加竞标)。如果只有一家意向承租人报价,则采取磋商方式确定承租人。 3.在同等报价条件下,对现有租户予以优先考虑。 八、咨询方式: 招租电话:131****8001(产业科)联系人:李皖 监督电话:****558 (办公室)联系人:李鹏 九、有关要求 1.意向承租人需在公示时间内向招租单位递交承租房屋、场地租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房屋意向承租人须缴清房屋招租前欠缴房租,未缴清的承租人无房租招租资格。 3.****中心成立公开招租专班,房屋公开****体育馆会议室,公****体育中心另行通知。 4.房屋公开招租专班由产业科、“三重一大”监督员、中心纪检人员组成。 5.意向承租人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约定期限内签订出租出借合同书。 十、未尽事宜,另行安排。 **** 2026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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