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现将项目进行网上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合成树脂、2.7万吨胶粘剂、2.6万吨高端涂料及助剂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龙桥园区;
建设内容:规划**合成树脂、胶粘剂、高端涂料及助剂生产线。达产后可形成年产4万吨合成树脂、2.7万吨胶粘剂、2.6万吨高端涂料及助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质检研发废水、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工艺废气、危废库废气、污水站废气、罐区废气、实验室废气、洗桶区废气等。
固体废弃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艺滤渣、废溶剂、危化品废包装、废活性炭、物化污泥、废催化剂、非危化品废包装、废反渗透膜、生化污泥、生活垃圾等
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各种设备运行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质检研发废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絮凝+气(浮+UASB+AO+沉淀”,达到接管要求后与循环冷却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经处理后尾水最终作****电厂补水,不外排。
2.废气:车间一工艺废气经过各自收集后引至末端滤筒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车间二、车间三工艺废气经过各自收集后引至末端滤筒除尘+蜂窝沸石吸附脱附+催化氧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罐区一废气收集后引至末端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库、污水处理站、洗桶区废气经区域封闭负压收集后引至末端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实验室废气收集后引至末端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5)排放。
3.固体废物:固废处置设置一座一般固废库和一座危废暂存库,用于贮存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4.噪声:噪声控制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绿化吸声等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园区规划,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本项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钟总;联系电话:189****7810
环评单位:****研究院****公司
联系人:翁工;联系电话:180****849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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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