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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110XE | 建设单位法人:卢** |
| 张立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黄河路351号 |
| 胜利一中南井区产能建设工程(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东****一中南侧,**路以东,天目山路以西,**路以南,北二路以北区域 |
| 经度:118.589160 纬度: 37.47552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1-13 |
| 东环建审〔2019〕518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050 |
| 180.8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110X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502MA3N9XLM6T | 验收监测单位:中博华创(东****公司 |
| ****0500MA945NPD2F | 竣工时间:2025-12-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环评阶段计划部署15口井,其中油井11口,注水井4口,分布于3座井场,其中依托现有井场2座,**井场1座,井场**100kW电加热炉3台、5井式集油阀组3套、16MPa5井式橇装配水间2座,**Φ76×4mm单井集油管线1100m、Φ114×4.5mm集油支线2120m、Φ159×6mm集油干线1600m、Φ76×7mm单井注水管线900m、Φ114×9mm注水干线2200m,另配套建设供配电、自控、通信及井场等工程。建成投产后,第一年产油量1.20×104t,第一年产液量5.1×104t,第一年注水量5.6×104m3。 | 实际建设情况:部署了5口油井,2口注水井,位于2座老井场内;**了集油阀组2套,配水间1座;**了Φ76×4mm单井集油管线227m,Φ76×7mm单井注水管线118m、Φ114×9mm注水干线1550m;另外配套供配电、自控、通信等工程。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年产油量0.063×104t,年产液量4.323×104t,年注水量3.288×104t。 |
| 项目分期建设,本次为一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依托)、注水等主要流程。另外,还包括油井、注水井的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依托)、注水等主要流程。另外,还包括油井、注水井的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油气集输过程须采用密闭工艺,在油井井口设置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间产生的钻井废水、作业废液、酸化废液****处理站处理后,再经永一污水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送至辛一联合站处理。生活污水采用早厕,清掏用做农肥。运营期的采油污水、作业废液送至辛一污水站、辛二污水站、辛三污水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闭井期的清管废水送至辛一联合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注地层,不得外排。 (三)噪声染污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钻井现场,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在夜间不得施工,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待城市区城环境噪声功能区调整后,按照新的**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执行。 (四)固废污染防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泥浆池,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临时贮存于泥浆池中,完井后采用“泥浆不落地”处置措施,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油泥砂、废沾油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临时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采取对井喷、伴生气、管道破裂或穿孔导致泄漏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六)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污染防治。1)施工过程中采取了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严格控制了扬尘污染,满足《**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及《****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2)油井采出液采用了密闭管道输送方式,井口已加装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经监测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 1)施工现场不产生钻井废水; 2)施工作业废液****采油厂****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经永一采出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未外排; 3)本项目不涉及酸化作业,不产生酸化废液; 4)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运; 5)管线试压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 1)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未产生井下作业废水。后期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依托辛一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2)采出水依托辛一采出水处理系统、辛二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1)施工期合理布局了钻井现场,选用了网电钻机、低噪声设备,对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了减振机座; 2)井队设有机械钻机机房设备运转和保养记录本,记录设备状况、运转时间、异常情况、交接记录以及检查保养记录等,适时润滑机械设备; 3****学校较近的4口井位(DXX43X23、DXX43X24、DXX43X25、DXX43X26井)钻井施工时使用了网电钻机等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了设备维护。 验收调查期间未开展修井作业,根据验收调查监测结果,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井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1)钻井固废已由天正****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用于山****公司盐碱地改良; 2)施工废料已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已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定向钻废弃泥浆就地固化并进行了生态恢复; 5)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落地油、清罐底泥,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清罐底泥将由****公司进行无害化利用; 6****油厂目前井下作业均采用了船型围堰,不产生废沾油防渗材料。 (五)环境风险防治。1)钻井期间未发生井喷事故,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管道破裂、穿孔等事故; 2****油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制定并已完成备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3)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了风险防范措施,储备了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配备了项目涉及到的污染物应急监测设施。 (六)生态环境保护。1)本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2)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作业带内进行施工; 3)施工完毕后,清理井场,临时占地已恢复原地貌,地上植被正在逐步恢复;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存在施工现场堆放现象,且施工场地得到了恢复。 |
| 实际钻井现场不产生钻井废水,管道试压使用**,试压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定向钻废弃泥浆环评阶段未识别;本期工程不涉及酸化作业,不产生酸化废液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油管道必须严格按照《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要求进行施工,进一步优化管线路由,避让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采用水泥将全井段封固;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油厂单井集油管线按照《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要求进行了施工;本项目不涉及闭井期,后期闭井将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设施拆除,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的要求进行封井。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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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565.38 | 0 | 0 | 0 | 0 | 41565.38 | 0 | / |
| 0.6235 | 0 | 0 | 0 | 0 | 0.624 | 0 | / |
| 21.5051 | 0 | 0 | 0 | 0 | 21.505 | 0 | / |
| 1.7708 | 0 | 0 | 0 | 0 | 1.771 | 0 | / |
| 22.156 | 0.0008 | 0 | 0 | 0 | 22.157 | 0.001 | / |
| 1 | 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 | 安装了5套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 | 采油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07~1.6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硫化氢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浓度限值(0.06mg/m3)要求。 |
| 1 | 安装皮带式抽油机等低噪声设备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建设了2台皮带式抽油机 | 敏感点昼间噪声范围为51dB(A)~54dB(A)、夜间噪声为41dB(A)~4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采油井场的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50dB(A)~54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1dB(A)~44dB(A),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
| 1 |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泥浆池,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临时贮存于泥浆池中,完井后采用“泥浆不落地”处置措施,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油泥砂、废沾油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临时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 1)钻井固废已由天正****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用于山****公司盐碱地改良; 2)施工废料已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已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定向钻废弃泥浆就地固化并进行了生态恢复; 5)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落地油、清罐底泥,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清罐底泥将由****公司进行无害化利用; 6****油厂目前井下作业均采用了船型围堰,不产生废沾油防渗材料。 |
|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1)本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2)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作业带内进行施工; 3)施工完毕后,清理井场,临时占地已恢复原地貌,地上植被正在逐步恢复;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存在施工现场堆放现象,且施工场地得到了恢复。 |
| 1 | 采取对井喷、伴生气、管道破裂或穿孔导致泄漏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 1)钻井期间未发生井喷事故,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管道破裂、穿孔等事故; 2****油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制定并已完成备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3)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了风险防范措施,储备了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配备了项目涉及到的污染物应急监测设施。 |
| 施工期:1、钻井废水、作业废液、酸化废液****采油厂****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2、管线试压废水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辛一联合站,进入采出液处理系统,最终依托辛一污水站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运营期:1、采油污水经辛一联合站、辛二接转站、辛三联合站分离后产生的采油污水,依托辛一污水站、辛二污水站、辛三污水站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2、井下作业废水拉运至辛一联合站,进入采出液处理系统,最终依托辛一污水站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1、施工现场不产生钻井废水;2、本期工程不涉及酸化作业,不产生酸化废液;3、施工作业废液****采油厂****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经永一采出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运营期:1、采出水依托辛一采出水处理系统、辛二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2、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未产生井下作业废水。后期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依托辛一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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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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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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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本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2)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作业带内进行施工; 3)施工完毕后,清理井场,临时占地已恢复原地貌,地上植被正在逐步恢复;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存在施工现场堆放现象,且施工场地得到了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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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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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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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