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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755020T | 建设单位法人:李纲 |
| 白文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 **昌****开发区****园区 |
| ********煤矿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10-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维吾尔自治区****县境内 |
| 经度:89.****11903 纬度: 44.****89042 | ****机关: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2-07 |
| 环审〔2020〕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755020T002W |
| 2024-09-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1569.58 |
| 243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755020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瀚石****公司 |
| ****0104MACLYNMW8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国泰民康职业环境****公司 |
| ****0105MA795GB41K,916********50105XM | 竣工时间:2025-09-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thread-33369-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4.0Mt/年,50.8093k㎡ | 实际建设情况:5.0Mt/年,50.8158k㎡ |
| 生产能力增加25%,未超过30%;采煤面积增加0.013%,未超过1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煤台阶采用水平分层,标准台阶高度10m,无需爆破,由8m3液压挖掘机采装,端工作面装车,自卸卡车运输。 | 实际建设情况:采煤台阶采用水平分层,标准台阶高度10m,无需爆破,由8m3液压挖掘机采装,端工作面装车,自卸卡车运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涉****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处理站;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处理站;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依托原神东天隆行政场地,占地面积3.31h㎡。布置有办公楼、食堂、轮班宿舍、车库等设施;②位于采区东部约200m处,占地面积1.15h㎡。布置加油站、****处理站和加水站;③**1****处理站,处理规模2400m3/d,采用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④工业场地建设1****处理站,处理规模240m3/d,采用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机械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行政福利场地****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①目前露天矿行政福利设施均已建设完成,包括科技楼、食堂、宿舍楼、****中心及门卫室。宿舍:共二栋,每栋建筑面积6211.44㎡。食堂:建筑面积2408.9㎡。 ****中心一座,建筑面积4128.69㎡。科技楼一座,建筑面积4768.92㎡。②已建的矿坑水处理系统位于工业场地的西北部;已建的加水站紧邻工业场地的西北侧围墙外;③**1****处理站,处理规模1500m3/d,采用“预沉调节→混合絮凝→超磁分离水体净化→过滤消毒”水处理工艺;④工业场地建设1****处理站,2套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600m3/d,采用“格栅→调节→A2/O生化→沉淀池→过滤池→消毒(二氧化氯)”处理工艺(简称“MBBR处理工艺”) |
| ①与环评相比,原已批复一期工程初步设计(400万吨/年)中工业场地西南方12km处的已有建筑不再利用。**行政福利设施;②与环评相比,加油站未建设;③与环评相比,处理规模变为1500m3/d,处理工艺变为预沉调节→混合絮凝→超磁分离水体净化→过滤消毒”水处理工艺;④与环评相比,工业场地建设1****处理站,2套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600m3/d,采用“格栅→调节→A2/O生化→沉淀池→过滤池→消毒(二氧化氯)”处理工艺(简称“MBBR处理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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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洒水除尘水质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500m3/d,采用“调节→磁处理→过滤→消毒”水处理工艺 | ****处理站出水水质中pH、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SS浓度满足《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洒水除尘水质标准;石油类、氟化物、硫化物及化学需氧量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 |
| 2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洒水除尘水质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 1****处理站,2套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分别为300m3/d,总处理能力为600m3/d,均采用“格栅→调节→A2/O生化→沉淀池→过滤池→消毒(二氧化氯)”处理工艺(简称“MBBR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于采掘场、排土场降尘洒水和场地绿化和道路用水,不外排。 | 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中pH、BOD5、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SS浓度满足《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洒水除尘水质标准;动植物油、氟化物、挥发酚及化学需氧量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
| 1 | 破碎站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 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受煤坑及半移动破碎站实施全封闭,破碎机出料、入料口处均配套干雾抑尘设施,在受煤坑安装防尘帘及洒水降尘措施。破碎站设置除尘器,破碎粉尘经除尘器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破碎站有组织排放源颗粒物含量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80mg/m3) |
| 1 | 选煤场、采掘场、排土场及生活福利区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①高噪声的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系统场地区域,其与生活公共区间隔辅助生产区,可有效降低生产设备运行对生活区的影响。 ②高噪声设备如泵类、筛分机、破碎机等设备现基本置于室内,利用建筑物隔声,如破碎站,转运站等。 ③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同时对各类设备设置减振基础。 ④水泵房安装隔声门窗,同时对各类水泵安装减振机座,在水泵进出口连接管采用柔性连接方式。 ⑤筛分车间设集中控制室,控制室墙壁采用隔音材料,车间内墙壁和房顶采用吸声体降噪。 ⑥溜槽噪声控制:在溜槽钢板外侧敷设一层阻尼涂料,其厚度为钢板厚度的1~1.5倍;溜槽内壁衬耐磨橡胶10~20mm;溜槽外壁包扎泡沫塑料或玻璃棉,厚度不小于10mm。 | 验收期间选煤场、采掘场、排土场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生活福利区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
| 1 | ****处理站****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做好工业场地、加油站、****处理站、选煤厂等防渗工作,在工业场地、排土场等处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制定监测计划,开展长期跟踪监测。 | (1)生活区、****处理站分区 根据本次调查现场核实,五彩湾二号露天矿辅助****处理站、****处理站、事故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机修废水处理间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均采用水平防渗工艺,对基础采取防渗混凝土,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防渗技术要求。 生活区与工业场地其他位置为简单防渗区,除绿化区及预留用地外均进行地面硬化工作。 (2)危险废物暂存间 煤矿机修车间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根据本次调查,**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辅助生产区,进行重点防渗。(3)外排土场防渗 根据本次调查,**排土场在排土前均进行了碾压夯实,场地防渗可以达GB18599中I类场要求。 |
| 1 | 剥离物和干选矸石运至排土场堆存,生****处理站污泥清****开发区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处理站建成以来,采掘场尚未有矿坑水产生,****处理站一直未运行,无污泥产生;****处理站污泥产生量较小,经脱水干化含水率<60%后,****填埋场处置(注:因产生量较小,目前尚未清运);生产、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润滑油(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非特定行业,类别:900-217-08,类别:900-218-08)等危险废物同******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危险性废物委托妥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
| 1 | 进一步优化开采和排土工艺,严格控制施工和开采范围,减少剥离物外排,尽早实现内排。制定详细的生态修复方案,后续建设和运营期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地表的人为扰动。采掘场剥离砾石单独存放于外排土场北侧空地,四周设围挡,用于后续内排土场地形重塑。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落实分区生态修复方案,及时对排土场(最终采掘坑)覆盖砾石,控制边坡角度,逐步修复原始地貌。将受开采影响的梭梭全部移栽至适宜区域,开展梭梭移栽科学研究,实行长期管护,确保移栽效果。在加油站、****处理站等场地周边设置围栏,防止野生动物进入而受到伤害。 | (1)五****煤矿矿田范围内无野生动物固定饮用水水源分布,本次调查区域20km范围内无地表水体分布,项目开采区边界距离最近的野生动物固定饮用水水源约为21km。 (2)现状开采区域内仅零星分布,建设单位设置了约8600㎡的保护植物移栽试验区,用于移栽保护植物梭梭等,大大降低了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干扰。 (3)剥离物已实现部分内排,因验收调查期间剥采比小,实际剥离量未达到环评设计方量,外排土场实际未排弃到界,待排弃到界后实施封场和生态恢复工作,外排土场的台阶及平台在堆弃后及时进行洒水,以防止水土流失。 (4)矿方对行政福利区至矿联公路两边、行政福利区四周、行政办公区域实施绿化,绿化面积10.95h㎡。植树9286棵,植栽四季玫瑰 6000 棵,紫穗槐 1.8万棵,加强绿化,定期养护。 (5)采掘场坡面进行平整、压实等措施已完成。 |
| 1 | 本项目可能存在环境风险事故为外部****加油站泄露事故。建设单位在严格实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 | ****五****煤矿一期工程运行期间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6版)》,并取得****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备案。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可有效避免风险事故,同时减少风险事故带来的环境影响。 |
| 依托原神东天隆行政场地,占地面积3.31h㎡。布置有办公楼、食堂、轮班宿舍、车库等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目前露天矿行政福利设施均已建设完成,包括科技楼、食堂、宿舍楼、****中心及门卫室。宿舍:共二栋,每栋建筑面积6211.44㎡。食堂:建筑面积2408.9㎡。 ****中心一座,建筑面积4128.69㎡。科技楼一座,建筑面积476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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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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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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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优化开采和排土工艺,严格控制施工和开采范围,减少剥离物外排,尽早实现内排。制定详细的生态修复方案,后续建设和运营期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地表的人为扰动。采掘场剥离砾石单独存放于外排土场北侧空地,四周设围挡,用于后续内排土场地形重塑。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落实分区生态修复方案,及时对排土场(最终采掘坑)覆盖砾石,控制边坡角度,逐步修复原始地貌。将受开采影响的梭梭全部移栽至适宜区域,开展梭梭移栽科学研究,实行长期管护,确保移栽效果。在加油站、****处理站等场地周边设置围栏,防止野生动物进入而受到伤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建设单位严格限定于项目用地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落实了严格的施工管控措施,有效降低了施工活动对地表生态的扰动; 2.建设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划定禁采区,设置面积约8600㎡的保护植物移栽试验区,用于梭梭等保护植物的移栽作业。经调查,**范围内分布有梭梭等保护植物,其分布范围主要受季节性降水及雪融水汇流区域限制。后续待开采作业推进至对应区域后,将进一步详细开展梭梭分布情况调查,并于该区域剥离作业开始前一年完成移栽工作。 3.验收调查期间项目剥采比较小,实际剥离量未达到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方量,外排土场未达到设计排弃界限,封场与生态恢复工作将待外排土场排弃到界后实施;目前外排土场部分区域已完成表土覆盖与洒水结皮作业;内排土场尚未开展排弃作业,后续将依据生态恢复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4.建设单位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完成《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制定了专项生态修复计划,并已按照计划逐步推进生态恢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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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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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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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