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中心0604 街区FZX-0604-6010地块项目设计方案》于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5日期间,进行了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收到3份公众反馈意见,归纳整理为6条,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有关采信意见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学校北侧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与规划一路(古河街)**侧居住地块开口相对,担心存在一**全隐患,反映机动****学校西侧。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1)根据《****管理委员****中学**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函》(副中心管委函〔2024〕208号)项目应在规划一路设置1个机动车出入口,并满足与相邻交叉口道路红线交点距离要求。(2)北侧出入口为员工后勤机动车出入口及消防应急出入口,平时车辆出入时段固定,车流量较低,安全风险隐患较低。(3)关于在西侧道路应设置机动车入口问题,经论证,西侧河堤路与校园内部存在1.5至2米高差,若在此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将导致连接坡道纵坡达7.5%~10%,逼近甚至超过规范允许上限,大型车辆下坡时存在制动安全隐患;同时,校内场地整体低于路面,暴雨时路面雨水极易顺坡倒灌,造成内涝,即使设置截水沟也难以完全防范极端降雨下的客水涌入,不符合相关排水防涝标准。为切实保障师生安全与校园安全,本方案未采纳在西侧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学校北侧帅府潞苑居住地块楼牌号标注与实际不符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在项目设计前期阶段,为开展本方案设计工作,需参考帅府潞苑小区施工图纸指导本项目设计工作,公示图纸周边建筑情况是根据帅府潞苑小区施工图楼号作为标注依据。后续项目报规过程****分局沟通地名审批与楼门牌号编制事宜,项目最终楼牌号以实际审批为准。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学校停车位设置过少问题,反映按照现有规范和标准是否过时,****学校接送孩子,教师停车的实际需求。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DB11/T 1813-2020)以及《****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目前仍是现行有效的**市地方标准。依据《****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及《****中心0604街区FZX-0604-6010等地块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目前地面停车位设置临时接送小客车车位6个和大客车车位2个,地下停车位依据《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DB11/T 1813-2020)要求15/百教职工上限,其中充电车位按25%预留4个,并按额外10%预留2个可改造条件,无障碍车位1个,均已按数量上限配置。本项目为考虑实际接送学生上下学需求,南侧道路依城市绿地设置临时接送及家长等候区。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4、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学校东南侧待深入****学校整体规划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学校规划用地范围仅为FZX-0604-6010地块项目用地红线范围,东南侧待深入研究用地不在本次规划设计范围内,不能整体规划设计。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5、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是否规划紧急避难场所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根据已批复《****中心0604街区FZX-0604-0035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避难场所****学校操场统筹布局,规模由后续相关部门审批决定。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关于项目建设周期问题不属我局职责,有关情况请向建设主管部门咨询。
(三)总平面图公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核验之日止。本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审批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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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