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 ****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两校区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 项目名称 |
最高单价 限价(元/吨) |
磋商保证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 ****两校区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改造项目 |
35 |
10000.00 |
1 |
学校零投入,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所有费用。
(一)合格供应商应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官网(http://www.****.cn)招标公告栏或者****采购中心首页(http://cgzx.****.cn/index.chtml)点击相应采购公告最后“我要买采购文件”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06月09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2026年06月09日-2026年06月16日17:30(工作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3.在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转至下列账户,并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及扫描后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上传至****招投标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登记: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银行两江分行
帐 号:510********10004413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缴纳了采购文件购买费;
3. 按时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4.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5.完成学校招投标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并在系统中进行报名登记。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综合楼514室(**市**区菩提东路2009号)
(六)磋商地点:****综合楼205室(**市**区菩提东路2009号)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时间10:00标书代写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6月22日**时间10:00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上午09:00。标书代写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银行两江分行
帐 号:510********10004413
1.****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公司基本账户。
3.汇款的供应商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6219
(三)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报价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的;标书代写
2.报价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后,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
3.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或弄虚作假参与磋商响应的;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官网(http://www.****.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联系人:向希一
电 话:134****8616
地 址:**市**区菩提东路2009号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佳佳
联系电话:023-****6051
监督人:杨宏
联系电话:133****3709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韦奇
电 话:023-****6219 158****0987
地 址:**市两江新区龙溪街道**路18号2幢1504
为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开展,了解项目有关情况,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标书代写
注:
1.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相关情况,仅做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踏勘联系人: 向希一 联系电话:134****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