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万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惠州-惠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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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邮编:516211

联系电话:0752-****511

传 真:0752-****511

项目名称

****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市**区新圩镇长布村瑞桥路68号1栋4楼、5楼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福润达****公司

项目概况

属于迁扩建项目,迁扩建后年产30000个亚克力灯箱、20000套吊挂及配件、12000套动态屏。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项目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浓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二)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三)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TVOC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四)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和手套、喷淋废水、废矿物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网版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时间:2026-06-0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