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共有1条相关信息
...不动产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我下属登记机构(龙里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其他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公告作废。 联系电话:0854-497720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原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拟办理业务类型 备注 1...(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在正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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