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共有2条相关信息
...关于潜在投标人的疑问: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否予以认定 答复: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5)20号)文件,总公司投标时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在本项目投标中予以认可。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公司隶属关系及社保代缴联合证明》(详见附件)。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 住房城乡建设部 在正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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