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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根据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梅市农农函[***]***号)要求,下达兴宁市***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48万元,培育人数***人.为高质量完成培育任务,按照“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方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 社会事业局 在正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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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6
关于公开遴选***年兴宁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梅市农农函〔***〕***号)文件精神,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年兴宁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进行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 社会事业局 在正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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