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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季度空压机备件、电扶梯备件、阀门备件、屏蔽门备件采购网上比价公告
一、 网上比价公告
****就3季度空压机备件、电扶梯备件、阀门备件、屏蔽门备件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1. 比价内容:3季度空压机备件、电扶梯备件、阀门备件、屏蔽门备件等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2.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3. 参与报名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是****网上比价系统已注册且有权限报价的供应商。
4. 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_5月_30日16∶00;
若报价家数不足三名,则发布二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
5. 本次采购比价方式分别为:
1)、空压机备件采购采用网上报价单项单价比价,最低单价中价的方式。洽谈编号为:****,网上报价截止的时间:2011年5月30日17:00:00。
2)、电扶梯备件采购采用网上报价单项单价比价,最低单价中价的方式。洽谈编号为:****1705,网上报价截止的时间:2011年5月30日17:00:00。
3)、阀门备件采购采用网上报价单项单价比价,最低单价中价的方式。洽谈编号为:****1706,网上报价截止的时间:2011年5月30日17:00:00。
4)、屏蔽门备件采购采用网上报价单项单价比价,最低单价中价的方式。洽谈编号为:****1707,网上报价截止的时间:2011年5月30日17:00:00。
6. 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合同终止前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7.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价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要求变更,除非原生产厂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业主同意,否则,中价人应向业主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总价的30%的违约金。
8.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市地下铁道“”;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
9. 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10.有关此次比价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11.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
地 址:**市**区新港东路(世港国际公寓后面)**地铁****物流中心
电 话:020-****4940
传 真:020-****6606
邮 编:510308
联 系 人:刘先生
****
2011年5月18日
二、网上比价评审办法
关于3季度空压机备件、电扶梯备件、阀门备件、屏蔽门备件采购项目比价评审办法
****(以下简称业主)将3季度空压机备件、电扶梯备件、阀门备件、屏蔽门备件采购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网上比价选择在册供应商。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采购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实行比价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 参与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已注册且有权限报价的供应商。
2、价格评审和选定中价候选人办法:
评价最低者****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选定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标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标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3、****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如果第二中价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买方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
附件2:合同书格式
物资采购框架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物资事宜,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在中华人民**国**市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 标的、数量、合同有效期1.1 物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产地、商标、厂家/品牌、计量单位、单价、金额见 “采购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采购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采购清单”中的合同金额含安装、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等,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清单”执行期内,清单内的货物单价固定不变。
1.3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以 “采购清单”中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为准。
1.4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同意甲方授权****运营事业总部发出 “采购清单”。“采购清单”加盖甲方“****运营事业总部采购专用章”和乙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5 风险条款:合同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但因货物本身质量原因引起的除外。
1.6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4个月止。
2. 交货时间2.1 交货时间以上的交货时间为准。
2.2 乙方接到甲方的“采购清单”后,必须按 “采购清单”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清单规定的地点。
2.3 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甲方计划号)及当次“采购清单”。
3. 交货地点“采购清单”约定的地点。
4. 付款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银行划帐方式支付。
4.1 乙方按照“采购清单”送货后, 各条线路合同物资验收合格后45个工作日内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完整单据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的货款;“采购清单”中要求分批送货的,可在当批货物送齐后办理支付。
4.2 按需供货,定期结算:下一季度20日前,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完整单据****银行划帐方式支付前一季度交货验收的物资货款给乙方:(可选)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正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入库单。
5. 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其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货物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6.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灭失等由乙方负责。
6.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6.3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质量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规定)7.1 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7.2 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按最新的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8. 验收与质量保证(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规定)8.1 验收标准
1)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达到本合同第7条的质量标准以及合格证书、技术性能参数、质量参数和国家质量标准。
2)甲方对该货物检验的特殊要求:
8.2 检验方法
1)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对产品进行检验。
2)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3)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8.3 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保证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2)合同货物质保期为该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月,如“采购清单”有不同约定的,以“采购清单”的约定为准,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7天内负责修复或更换,修复不好或经过三次修复仍不好应给予更换,如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如更换货物的,乙方更换货物的质保期应从该更换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重新计算。
)化工类物资按照出厂时注明的使用有效期或保质期限,交货时物资在使用有效期或保质期内
仍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属化工类的物资适用)
4)乙方履行其服务承诺。
9. 违约索赔与赔偿
9.1 误期索赔
1)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货物清单中的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2)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2)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每周违约金的金额为迟交货物货款的0.5%,一周为七(7)天,不足一(1)周的按一(1)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
2)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
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超过该批货物总价的5%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9.2 质量索赔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在到货验收或质量保证期内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或存在质量问题不能修复而不予更换或退货,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及时提出索赔,甲方有权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结合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须相应**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并承担延迟交货的责任。
2)甲方退货,乙方将甲方已付的该货物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该货物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
9.3 不履行合同的违约索赔: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拒不履行合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乙方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4 乙方对任何人身伤亡或其他产品责任事故适用相关法律的制约。
9.5 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对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9.6 如果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9.7 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0. 不可抗力10.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其**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0.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六十(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 合同变更与修改11.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但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1.2 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1.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2. 税费12.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
12.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12.3 在甲方国家关境以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13. 争端的解决13.1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人民法院起诉。
13.2 ****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3.3 在法院审理期间,****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份仍应继续履行。
14. 合同解除和终止14.1 合同自然终止
有效采购期结束且买卖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4.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在9.2条第2)点情况下发生甲方退货时;或
2) 乙方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
3)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或
4) 由于乙方违约行为而导致该项行为的违约金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或
5)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6)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7) 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14.3 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4.4 根据15.2和15.3条甲方终止全部合同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项目,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收回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招致的所有增加的费用。
14.5 根据15.2和15.3条甲方终止了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增加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6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30)天内对甲方做出赔偿。
14.7 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有履约保证金条款的合同适用)。
15. 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的现行法律。
16. 合同生效16.1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准。
16.2 “采购清单”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运营事业总部采购专用章”和乙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采购清单”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准。
17. 主导语言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8. 银行费用1. ****银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9. 其它19.1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19.2 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9.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持有。
附件:采购清单
| 甲方:**** | 乙方: |
| 地址: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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