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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春天住宅小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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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林·春天住宅小区的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日期:2017年01月10日
1、招标条件 ****奥林 春天住宅小区项目由****委员会以射发改投预[2013]4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拟实施该项目中的四期、三期门窗及附属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奥林 春天四期、三期门窗及附属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 2.2工程项目名称:奥林 春天四期、三期门窗及附属工程。 2.3 项目地点:**县****侧、**首景小区东侧。 2.4 项目内容:四期三栋楼(5#、6#、7#)的桩基础、土建、安装、三期门窗及附属工程等。 2.5建筑面积:四期三栋楼约3.88万平方米。 2.6结构层数 四期:框架剪力墙17+1层。 三期:框架剪力墙11层、框架剪力墙6+1层。 2.7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9359.19万元。 2.8资金来源:自筹。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2月。 2.11工期要求:550天。 2.12质量标准:合格。 2.13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手工程。 3.5投标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价不小于7480万元的房建(不包括厂房、仓库)工程施工业绩。 3.6投标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3.7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8**市外施工企业首次参与本市招投标活动****建设局核发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已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市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9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工程项目有关管理规定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说明:根据有关规定,本项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少于8人,并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确定。中标人必须确保上述人员在岗在位,招标人将严格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对之进行考勤。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4、工程付款办法 4.1四期房建工程付款办法 (1)各单体工程至 0时,付其中标价的10%工程款; (2)各单体工程至六层主体封顶,付至其中标价的15%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各单体工程至十二层主体封顶,付至其中标价的2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各单体工程至顶层主体封顶,付至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5)各单体工程内外粉刷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付至其中标总价的5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6)各单体工程脚手架拆除结束,付至其中标总价的6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7)各单体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付至其中标总价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8)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中标总价的9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9)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结清剩余工程款。 4.2三期门窗及三期、四期的附属工程付款办法 (1)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门窗、附属工程中标价的20%工程款。 (2)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再付门窗、附属工程中标价的20%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门窗、附属工程中标价的6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按审计结论付至门窗、附属工程审定总价的8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结清剩余工程款。 说明:上述工程进度款比例中,不含专业工程暂估价。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80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 保证金专户 。 5.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 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 (3)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 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7.1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7.2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8、拟采用综合计分评标办法 8.1本项目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计分法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奖项、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综合评审。并采用计分制(百分制)分别对投标人上述各项计分,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8.2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计分(满分70分) 评标基准价 =A K。A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K 值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9分,每下浮1%扣减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参加A值计算的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计算小数点后取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8.3业绩 (基本分9分,满分10分) (1)计分业绩是指投标人2014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价不小于220万元的桩基础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具有一项达计分业绩条件的加0.5分,最多1.0分。 8.4奖项(基本分8.5分,满分10分) (1)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委员会评审的 国家优质工程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基金会联合评审的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有效期1年;省优加1分,有效期2年;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 、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加1.5分,有效期3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2)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3)上述奖项计分凭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确认。 8.5施工组织设计与优化设计合理化建议(满分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优化设计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分3分,满分5分)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⑨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⑩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5.2 优化设计合理化建议(基本分3分,满分5分) ①提出招标施工图中的缺陷和错误; ②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文字和图); ③其他优化设计合理化建议(文字和图); 说明: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100页,优化设计合理化建议不超过50页。 8.6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9、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9.1 招标公告发布: (1)http://22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2)**政务网;**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 (3)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月9日 2017年1月19日。 9.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9日8:00时至2017年1月19日18:00 时。 (2)发售网址: http://22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9.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地 址:**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0515-****9316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 址:**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0515-****1002 1、招标条件 ****奥林 春天住宅小区项目由****委员会以射发改投预[2013]4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拟实施该项目中的四期、三期门窗及附属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奥林 春天四期、三期门窗及附属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 2.2工程项目名称:奥林 春天四期、三期门窗及附属工程。 2.3 项目地点:**县****侧、**首景小区东侧。 2.4 项目内容:四期三栋楼(5#、6#、7#)的桩基础、土建、安装、三期门窗及附属工程等。 2.5建筑面积:四期三栋楼约3.88万平方米。 2.6结构层数 四期:框架剪力墙17+1层。 三期:框架剪力墙11层、框架剪力墙6+1层。 2.7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9359.19万元。 2.8资金来源:自筹。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2月。 2.11工期要求:550天。 2.12质量标准:合格。 2.13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手工程。 3.5投标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价不小于7480万元的房建(不包括厂房、仓库)工程施工业绩。 3.6投标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3.7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8**市外施工企业首次参与本市招投标活动****建设局核发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已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市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9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工程项目有关管理规定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说明:根据有关规定,本项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少于8人,并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确定。中标人必须确保上述人员在岗在位,招标人将严格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对之进行考勤。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4、工程付款办法 4.1四期房建工程付款办法 (1)各单体工程至 0时,付其中标价的10%工程款; (2)各单体工程至六层主体封顶,付至其中标价的15%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各单体工程至十二层主体封顶,付至其中标价的2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各单体工程至顶层主体封顶,付至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5)各单体工程内外粉刷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付至其中标总价的5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6)各单体工程脚手架拆除结束,付至其中标总价的6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7)各单体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付至其中标总价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8)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中标总价的9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9)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结清剩余工程款。 4.2三期门窗及三期、四期的附属工程付款办法 (1)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门窗、附属工程中标价的20%工程款。 (2)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再付门窗、附属工程中标价的20%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门窗、附属工程中标价的6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按审计结论付至门窗、附属工程审定总价的8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结清剩余工程款。 说明:上述工程进度款比例中,不含专业工程暂估价。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80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 保证金专户 。 5.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 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 (3)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 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7.1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7.2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8、拟采用综合计分评标办法 8.1本项目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计分法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奖项、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综合评审。并采用计分制(百分制)分别对投标人上述各项计分,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8.2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计分(满分70分) 评标基准价 =A K。A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K 值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9分,每下浮1%扣减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参加A值计算的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计算小数点后取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8.3业绩 (基本分9分,满分10分) (1)计分业绩是指投标人2014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价不小于220万元的桩基础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具有一项达计分业绩条件的加0.5分,最多1.0分。 8.4奖项(基本分8.5分,满分10分) (1)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委员会评审的 国家优质工程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基金会联合评审的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有效期1年;省优加1分,有效期2年;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 、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加1.5分,有效期3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2)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3)上述奖项计分凭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确认。 8.5施工组织设计与优化设计合理化建议(满分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优化设计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分3分,满分5分)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⑨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⑩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5.2 优化设计合理化建议(基本分3分,满分5分) ①提出招标施工图中的缺陷和错误; ②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文字和图); ③其他优化设计合理化建议(文字和图); 说明: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100页,优化设计合理化建议不超过50页。 8.6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9、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9.1 招标公告发布: (1)http://22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2)**政务网;**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 (3)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月9日 2017年1月19日。 9.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9日8:00时至2017年1月19日18:00 时。 (2)发售网址: http://22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9.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地 址:**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0515-****9316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 址:**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05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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