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大宗食材(第二、三、六、七、十包二次)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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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受(略)委托,于(略)就本项目采用(略)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将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项目名称:**市市南(略)(第二、三、六、七、十包重新招标)
三、项目编号:(略)
四、采购方式:(略)
五、采购内容:第二包名称:(略)
第三包名称:(略)。
第六包名称:(略)
第七包名称:(略)。
第十包名称:(略)。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略)布于*****((略)/)及*****((略))上发布。
七、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略)
2.评标地点:**路288号(软件园)3号楼3楼开标大厅
3.评标委员会组长:(略)
4.评标委员会成员:(略)
八、评标结果:
第二包名称:(略)
因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本包废标
第三包名称:(略)。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价折扣:(略)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价折扣:(略)
第六包名称:(略)
因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本包废标
第七包名称:(略)。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价折扣:(略)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价折扣:(略)
第七包名称:(略)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价折扣:(略)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价折扣:(略)
九、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联 系 人:(略)
(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 (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略)
(略)
**市市南(略)
**市市南区教体局大宗食材
(第二、三、六、七、十包重新招标)
采购项目
服务类(略)文件
(上册)
招标人:(略)(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略)(盖单位章)
项目编号:(略)
日 期:(略)
目 录
(略)受(略)的委托,对**市市南区教体局大宗食材(第二、三、六、七、十包重新招标)采购项目以(略)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市市南区教体局大宗食材(第二、三、六、七、十包重新招标)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第二包名称:(略)
第三包名称:(略)。
第六包名称:(略)
第七包名称:(略)。
第十包名称:(略)。
4.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到九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5.2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5.3本项目不接(略)。
5.4其他资质要求
第二、三包(大米、面粉、食用油类)还应具备:
(1)具有合法生产、经营、销售上述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2) 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QS(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ISO22000或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第六包(猪肉类)还应具备:
(1)具有合法加工、经营、销售上述产品的生产商;
(2)生产制造商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
(3)所投产品须为本厂生产,须具(略)(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ISO22000或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动物防疫条(略)
(6)食品流**可证;
第七包(水产品类)还应具备:
(1)具有合法生产、经营、销售上述产品的生产(加工)商;
(2)食品流**可证;
第十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5.5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略),开标时提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原价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
5.6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5.7本项目(略)
5.8其他资质要求:
第十包(其他产品)还应具备:
(1)食品流**可证;
(2)卫生许可证。
注:(1)本项目由评审委员会推荐每包中标候选人两名
(2)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多个包同时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得一包,如投(略),须现场承诺自动放弃多余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及*****((略))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略)至(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市**西路20号海信璞园1号楼1单元101室;
7.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略))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7.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略),投标人自负。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地点:**(略)(软件园)3号楼3楼开标大厅。
9.开标(略)
9.1时间:(略)
9.2地点:**路288号(软件园)3号楼3楼开标大厅。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略)
10.2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略)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 (略)
传真: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路支行
银行账户:(略)
银行账号:3710 1983 7100 5101 9935
2017年2月20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略)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略) |
3 | 项目名称 | **市市南(略)(第二、三、六、七、十包重新招标)采购项目 |
4 | 分包情况 | 第二包名称:(略) 第三包名称:(略)。 第六包名称:(略) 第七包名称:(略)。 第十包名称:(略)。 |
5 |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 财政性资金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7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
8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9 | 履约保证金 | □ 不需要 √ 需要,履约(略):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略)交) |
10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 由招标人支付 √ 由中标人支付 |
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12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7点前 □踏勘现场时间次日17点前 |
1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 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 |
14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9时30分 |
1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 允许。要求: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略) |
16 | 投标报价的范围 | 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
17 | 投标(略) |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略)。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
18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 1.金额: 第二包:(略) 第三包:(略) 第六包:(略) 第七包:(略) 第十包:(略) 2.形式: (略) 3.(略)4:00前(以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为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以(略)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
19 | 投标文件编制装订 | 1.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共两册。 2.封面设置。投标文件封(略):投标文件、(略)。投标人全称(略)。 3.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投标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 4.投标文件(略),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略),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
20 | 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略)(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3.(略)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
21 |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 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 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五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资格、资信(略) 3.电子版投标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格式:PDF格式;介质:“U”盘或者光盘。 |
22 |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 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三个密封件,分别是:技术文件密封件、商务文件密封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包括电子版投标文件); 注:(略) 对于投多个包的投标人,资格、资(略)。 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投标人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 |
23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时间:(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地点:**(略)(软件园)3号楼3楼开标大厅。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略)。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24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略) 地点:**路288号(软件园)3号(略)。 |
25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共 5人,其中: 招标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 |
26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27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每包(略),中标结果在*****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略) |
28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除投标人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
29 | 其他(略) | |
29.1 | 定义 |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
29.2 |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 √ 不允许 □ 允许,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文件载明的标的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
29.3 | 监督 |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提供形式 | 包 |
1 |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结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则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 R原件 □复印件 | 第2、3、6、7、10包 |
2 | 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QS(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ISO22000或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R原件 □复印件 | 第2、3、6包 |
3 | 生产制造商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禽类定点屠宰证;或生产制造商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类定点屠宰证; | R原件 □复印件 | 第6包 |
4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R原件 □复印件 | 第6包 |
5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R原件 □复印件 | 第6包 |
6 | 食品流**可证; | R原件 □复印件 | 第、(略) |
7 | 卫生许可证 | R原件 □复印件 | 第10包 |
8 |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略) | R原件 □复印件 | 第2、3、6、7、10包 |
9 | 在经营活动(略)(见招标文件下册附件2) | R原件 □复印件 | 第2、3、6、7、10包 |
10 | 政府(略)(招标文件下册附件8) | R原件 □复印件 | 第2、3、6、7、10包 |
11 | 财务状况报告 | R原件 □复印件 | 第2、3、(略) |
12 | 缴纳税收和(略) | R原件 □复印件 | 第2、3、6、7、10包 |
13 | 相应的人员资格证书 | R原件或R复印件 | 第2、3、6、7、10包 |
14 | 社保证明 | R原件R复印件 | 第2、3、(略) |
15 | 业绩(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 R原件 R复印件 | 第2、3、6、7、10包 |
16 | 获奖证书 | R原件 R复印件 | 第2、3、(略) |
17 | 相关体系认证证书 | R原件 R复印件 | 第2、3、6、7、10包 |
18 | 评标办法中评分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R原件 R复印件 | 第2、3、6、7、10包 |
备注:
(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第1、2、3、4、5、6、7、8、9、10、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略)证明材料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其他规定
2.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招标文件(略),应当在递交(略),逾期拒绝接收。
2.3投标人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略))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4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共分为5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略),包含提供相(略),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3属于信息(略),投标人中标(略)。
服务要求
第二包:(略)
报价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1 | 特等粉 | 25kg | 袋 | 800 |
2 | 一等粉 | 25kg | 袋 | 800 |
此表数量根(略),仅作为本(略)类产品;
1、质量标准:执行《中华(略) 小麦粉质量标准,应为出产一年之内的面粉;
2、卫生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2715-2005要求;
3、包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每个最小包装应有合格证明;
(略)格报告;
第三包:(略)
食用油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总量 |
1 | 一级压榨花生油 | 20L | 箱 | 12000L |
2 | 非转基因玉米油 | 20L | 箱 | 22000L |
此表数量根(略),仅作为本次投标依据;使用方可依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或购买其他同类产品;
1、质量标准:花生油执行《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略)生油中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玉米油执行《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 (略)
3、卫生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略)B(略)植物油卫生标准;
4、(略)花生油合格检测报告;
5、中标人每学期须提供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略)
6、包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每个最小包装应有合格证明;
第六包:(略)
序号 | 标的名称 | 备注 |
1 | 一号肉 | |
2 | 二号肉 | |
3 | 三号肉 | |
4 | 四号肉 | |
5 | 精五花 | |
6 | 腹五花 | |
7 | 带膘前肘 | |
8 | 带皮后肘 | |
9 | 无颈前排 | |
10 | 精肋排 | |
11 | 腱子肉 |
此表数量根据我区每月实际用量估算,仅作为本次投标依据;使用方可依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或购(略)
1、投标人须具备生猪采购溯源条件,有独立的质量检测中心;
2、质量标准:符合GB(略)冻)畜肉卫生标准。兽药残留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须每学期提供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最近批次的全项肉类检测合格报告;
4、(略)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5、每批次产品须取得**市畜禽产品销售凭证。
第七包:(略)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g) |
1 | 鲅鱼 | 400-500 |
2 | 黄花鱼 | 55-75 |
3 | 刀鱼 | 150-200 |
4 | 虾仁 | 6-8 |
6 | 舌头鱼 | 50-80 |
7 | 刀鱼段(净) | 25-30 |
8 | 去肚黄花鱼(净) | 50-60 |
9 | 鲅鱼片 | 60-70 |
此表数量根据我区每月实际用量估算,仅作为本次投标依据;使用方可依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或购买其他同类产品;
1、卫生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略)
2、投标人须每学期提供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最近批次的全项检测合格报告;
3、中标人(略)
第十包:(略)
1、本包采购产品不包含以上九包产品;
2、所提供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所提供(略),且有(略)
4、在市南(略),且单个生活(略)。
5、★单个超市从业人员社保投保人员不少于30人。需要提供企业参保人员汇总表(***站打印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总要求:
1、基本要求:
(1)所投产品或(略)
★(2)所投产品均不得含有转基因成分;
★(3)中标人不得将自己的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供应商;
★(4)采购人将(略)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略),并要求供应(略),将终止供货协议;
★(5)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通知及招标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开标(略))
(6)中标人须配合使用方做好各相关部门抽样检测工作;
★2、配送要求:
(1)所供货物须根据采购方要求配送到各局属学校及使用单位;
(2)中标人使用的配送车辆必须为食材专用车辆,不得与其他货物共同或交叉使用同一运输车辆,同时确保生、熟产品不混装运送;
(3)每车须配备不少于一名跟车人员,负责搬运、(略)
(4)配送时间安排:第一到三包每**少配送一次,第四到九包根据采购人需求能够达到每日配送一次,第十包按需采购或配送。
(5)市南区局属学校地址
市南区中学学校配送名单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1 | **省**第五中学 | **路5号 |
2 | **省**第七中学 | 德县路27号 |
3 | **省**第二十六中学 | **路18号 |
4 | **省**第五十一中学 | **(略) |
5 | **省**第五十七中学 | **路152号 |
6 | **省**第五十九中学 | **三路216号 |
市南区小学学校配送名单 | ||
1 | **基隆路小学 | 基隆路2号 |
2 | ****路小学 | 本部:(略) 分校:(略) |
3 | **燕儿岛(略) | 燕儿(略) |
4 | **(略) | **二路20号 |
5 | **(略) | 宏大路12号 |
6 | **市市南区实验小学 | 新湛二路1号 |
7 | ****路小学 | **路173号 |
8 | ****路第二小学 | 田家村525号 |
9 | **香港路小学 | **所438号 |
10 | **(略) | **路20号 |
11 | ****路小学 | **路4号 |
12 | **天山小学 | **二路18号 |
13 | **大学路小学 | 大学路54号 |
14 | **太平路小学 | 观海二路27号 |
15 | **市实验小学 | 四方路10号 |
16 | ****一路小学 | **一路19号 |
17 | **德县路小学 | 德县路14号 |
18 | ****学校 | 观象(略) |
19 | **八大峡小学 | 明月峡路1号 |
20 | ****路小学 | **路12号 |
21 | ****路小学 | **路9号 |
22 | **朝城路小学 | 朝城路5号 |
23 | 西部配餐中心 | **路25号 |
注:(略)
3、所投产品报价规则:
(1)面、食用油、肉类、水产品类报价以当日市场基准价格为依据,按折扣率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略)。
(2)第十包产品以超市当日货架零售价格为依据,按折扣率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略)。
4、服务期:
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一年。由于中标企业自身经营原因或在其服务过程中经过采购人考核认为其不再适合提供供货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中标单位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在服务期内遇管理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产品订购:
使用方须提前一周将纸质版供货清单(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等要求,且不得空项)交至供货企业,双方须签字确认。送货时须携带本清单,作为送货及结算依据。
该清单由采购人统一制定。
6、验收工作:
招标人将对货物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进行验收;须根据使用方提报需求,双方现场根(略),作为结算依据;如发现不符,招标人有权限根据验收结果要求中标单位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7、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实行银行转帐支付管理,由使用方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实行定期结算,不得使用现金。
★8、不合格产品退换机制:供货产品不符合合同或清单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2小时内退换完成,以保证学生按时用餐的需要。若拒不更换或更换不及时导致学生用餐延误或无法用餐,将对供货商作出相应处罚。
注:(略)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相关要求
1.1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
1.2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略)
1.3当投标人(略),但其表述不同时不扣分。
1.4“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1.5残疾人就业单位加分依据**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财采[2013]1号)文件规定执行。
1.6残疾人就(略),以联合体各方中加分最高的为准。
1.7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7.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声明函;
1.7.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略))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7.3提(略)。本项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服务。
1.8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9评分得分(略)(小数点后第(略))。
1.10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第二到三包)
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政策加分 | 总分 |
分值比重 | 50分 | 48分 | 4分 | 102分 |
2.2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投标 报价折扣率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折扣率(或者最终价格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折扣率=评标基准价折扣率÷(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者最终价格折扣率)×30。 |
企业 业绩 | 5分 | 自(略)今(近三年)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每份得1分,满分5分。 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财政或公共(略)分。 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该项目完成最终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
企业认证 | 4分 |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其他行业主(略),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计分。 |
企业荣誉 | 6分 | 自(略)今(近三年)投标人获得国家级荣誉,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 副省级及以上(略),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
财务状况 | 2分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上一年度财务状况的审验报告,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0.5的得2分,资产负债率大于0.5且小于等于0.6的得1分,资产负债率大于0.6且小于等于0.7的得0.5分。提供审验报告原件,否则不得分。 |
服务保障 | 3分 | **地区注(略)(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或在**具有常驻协议服务机构的得1分(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双方协议书原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2.3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响应情况 | 10分 | 基础(略)。 优于招标文(略),每有1条加1分,最高加2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略),加0.5分,最高加2分。 每出(略),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3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
服务方案 | 18分 | 诚信建设、品牌及市场占有率,得4-1分, 整体服务方案、服务流程合理、(工作流程方案、时间安排、工作计划、详细的可行性),得3-1分; 管理科学、管理措施完备、服务制度完备的,得3-1分; 投标人专业化水平、体现投标人配送优势(配有专业检验检疫人员、配送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说明),根据具体(略) 提供(略),食药部门抽检各类产品检测报告,每份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报告原件); |
服务定位 | 5分 | 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认识深刻、定位合理的,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 |
深化服务 | 6分 | 投标人为有效期内**市“阳光食品工程成员单位”的7级得2分,6级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略) 能够承诺在服务期限内做到专人负责的得1分; 投标人能根据使用方需求提供可行附加增值服务,得3-1分; |
服务保证 措施 | 9分 | 投标人组织(略),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 服务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得2-1分; 有详细的应(略),得2-1分。 |
评分标准(第六包)
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政策加分 | 总分 |
分值比重 | 50分 | 50分 | 4分 | 104分 |
2.2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投标 报价折扣率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折扣率(或者最终价格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折扣率=评标基准价折扣率÷(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者最终价格折扣率)×30。 |
企业 业绩 | 5分 | 自2014(略)(近三年)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每份得1分,满分5分。 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财政或公共**交易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原件,三项原件缺一项不得分。 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该项目完成最终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
企业认证 | 4分 |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其他行业主(略),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计分。 |
企业荣誉 | 6分 | 自(略)今(近三年)投标人获得国家级荣誉,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副省级及以(略),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 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
财务状况 | 2分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上一年度财务状况的审验报告,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0.5的得2分,资产负债率大于0.5且小于等于0.6的得1分,资产负债率大于0.6且小于等于0.7的得0.5分。提供审验报告原件,否则不得分。 |
服务保障 | 3分 | **地区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得3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或在**具有常驻协议服务机构的得1分(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双方协议书原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2.3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响应情况 | 10分 | 基础分为6分。 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略),最高加2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2分。 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3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
服务方案 | 18分 | 诚信建设、品(略),得4-1分; 整体服务方(略)(工作流程方案、时间安排、工作计划、详细的可行性),得3-1分; 管理科学、(略),得3-1分; 投标人专业化水平、体现投标人配送优势(配有专业检验检疫人员、配送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说明),根据具体情况得4-1分; 提供2016年1月1日后,食药部门抽检各类产品检测报告,每份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报告原件); |
服务定位 | 5分 | 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认识深刻、定位合理的,优得(略),良得3-2分,一般得1分。 |
深化服务 | 8分 | 投标人为有效期内**市“阳光食品工程成员单位”的7级得2分,6级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第五、六包:具备冷链配送能力,得2分;第八包:具有自动化捡蛋设备,得1分、具有分装设备,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能够承诺在(略) 投标人能根据使用方需求提供可行附加增值服务,得3-1分; |
服务保证 措施 | 9分 | 投标人组织(略),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 服务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得2-1分; 有详细的应急(略),得2-1分。 |
评分标准(第七包)
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政策加分 | 总分 |
分值比重 | 50分 | 50分 | 4分 | 104分 |
2.2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投标 报价折扣率 | 30分 | 满足招标文(略)(或者最终价格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折扣率=评标基准价折扣率÷(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者最终价格折扣率)×30。 |
企业 业绩 | 5分 | 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每份得1分,满分5分。 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财政或公共**交易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略) 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该项目完成最终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
企业认证 | 4分 |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权威认证,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否则(略)。 |
企业荣誉 | 6分 | 自(略)今(近三年)投标人获得国家级荣誉,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副省级及以(略),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 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
财务状况 | 2分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上一年度财务状况的审验报告,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0.5的得2分,资产负债率大于0.5且(略).6的得1分,资产负债率大于0.6且小于等于0.7的得0.5分。提供审验报告原件,否则不得分。 |
服务保障 | 3分 | **地区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得3分(提供营业执(略),未提供的不得分),或在**具有常驻协议服务机构的得1分(提供服务机(略),未提供或(略))。 |
2.3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响应情况 | 10分 | 基础分为6分。 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1条加1分,最高加2(略),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2分。 每出(略),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3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
服务方案 | 18分 | 诚信建设、品牌及市场占有率,得4-1分; 整体服务方案、服务流程合理、(工作流程方案、时间安排、工作计划、详细的可行性),得3(略) 管理科学、管理措施完备、服务制度完备的,得3-1分; 投标人专业化水平、体现投标人配送优势(配有专业检验检疫人员、配送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说明),根据具体情况得4-1分; 提供(略),食药部门抽检各类产品检测报告,每份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报告原件); |
服务定位 | 5分 | 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认识深刻、定位合理的,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 |
深化服务 | 8分 | 投标人为有效期内**市“阳光食品工程成员单位”的7级得2分,6级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第七包:自有分割加工车间,得1分,自有冷冻仓(略),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能够承诺在服务期限内做到专人负责的得1分; 投标人能根据使用方需求提供可行附加增值服务,得3-1分; |
服务保证 措施 | 9分 | 投标人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能做到机构健全,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优得(略),良得3-2分,一般得1分。 服务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得2(略) 有详细的应急服务措施的,得2-1分。 |
评分标准(第十包)
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政策加分 | 总分 |
分值比重 | 50分 | 50分 | 4分 | 104分 |
2.2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投标 报价折扣率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折扣率(或者最终价格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略)(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者最终价格折扣率)×30。 |
企业 业绩 | 5分 | 自(略)今(近三年)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每份得1分,满分5分。 (略)原件和验收报告原件,三项原件缺一项不得分。 同类项目完(略)。 |
企业认证 | 4分 |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权威认证,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否则(略)。 |
企业荣誉 | 6分 | 自 2014 年 1月1 日至今(近三年)投标人获得国家级荣誉,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副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荣誉证书,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
财务状况 | 2分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上一年度财务状况的审验报告,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0.5的得2分,资产负债率大于0.5且小于等于0.6的得1分,资产负债率大于0.6且小于等于0.7的得0.5分。提供审验报告原件,否则不得分。 |
服务保障 | 3分 | **地区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得3分(提供营业执(略),未提供的不得分),或在**具有常驻协议服务机构的得1分(提供服务机(略),未提供或者(略))。 |
2.3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响应情况 | 10分 | 基础分为6分。 优于招标文(略),每有1条加1分,最高加2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2分。 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3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
服务方案 | 16分 | 诚信建设、品牌市场影响力,得3-1分, 整体服务方案、服务流程合理、(工作流程方案、时间安排、工作计划、详细的可行性),得3(略) 管理科学、措施完备、服务制度齐全的,得3-1分; 投标人专业化(略)(配有专业检验检疫人员及设备、配送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说明),根据具体情况得4-1分; 提供201(略),食药部门抽(略),每份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报告原件); |
服务定位 | 5分 | 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认识深刻、定位合理的,优得5-4分,良得(略),一般得1分。 |
深化服务 | 10分 | 生活超市营业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得1分,每增加1000平方米加1分,最高加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单个超市从业人员社保投保人员不少于30人,每增加10人得1分,最高得4分;(企业参保人员汇总表(***站打印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投标人能根据使用方需求提供可行附加增值服务,如:(略) |
服务保证措施 | 9分 | 投标人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能做到机构健全,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 服务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得2-1分; 有详细的应急服务措施的,得2-1分。 |
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给予残疾人就业单位加分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总分 | 单项分 | |||
政策加分4分 | 残疾人就业单位 | 4分 | 以投标人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为基数,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 | 开标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不得分: 1、**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证明》原件。 **市外投标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需经当地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并将审核依(略),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出具有效期为一年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证明》。 2、企业参(略)(***站打(略))。 3、残疾人证原件。 |
说明:
(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未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不得分。
(3)投标单位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以商务部分加分最多的一家投标单位的加分为商务部分的加分。
(4)资产负债率=年末负债合计÷年末资产总计。
3.2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3.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略),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原件和声明函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7%,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其他政策性规范性内容见下册(可登陆**市公共*****下载查询,网址(略)
**市市南(略)
**市市南(略)
(第二、三、六、七、十包重新招标)
采购项目
服务类(略)文件
(下册)
招标人:(略)(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略)(盖单位章)
项目编号:(略)
日 期:(略)
目 录
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略)
1.2《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1.3《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5《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1.6《**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合格(略)
2.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招(略),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略)的政府采购活动。
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7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略)的资格。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略),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略),应附有相(略),在解释投标(略)。
4.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国法(略)。
4.3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略),时、分均为**时间。
4.4投标有效期
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略)。
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期内继续有效。
4.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踏勘现场
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询问
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
偏离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履约担保
8.1在(略),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采购代理服务费
9.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定额收取:
第二包:(略)
第三包:(略)
第六包:(略)
第七包:(略)
第十包:(略)。
注:以上各包服(略),平均收取。
9.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已经列支的,由招标人支付,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未列支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略)
招标文件
10.1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人须知;
(7)开标、评标、定标;
(8)纪律和监督;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略)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2.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报监管部门(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招标人应**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
10.2.2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略)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同时,投标人有义(略),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略)。
10.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略),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0.2.4投标人认为(略)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10.2.5从更正公(略),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
10.3**投标(略)
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投标截(略),但至少应当(略),在*****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以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组成:
11.3商务文件
11.3.1投标函;
11.3.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3.4法定代表(略)
11.3.5投标报价:
(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略)。报价项不(略),也不可用“……”“--”“免费”“无”及“已包含在总价中”等表示。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略),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
(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1.3.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11.3.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11.3.8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11.3.9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11.3.10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
11.3.11中小企业声明函;
11.3.12(略)
11.3.13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3.14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4技术文件
11.4.1对本项目(略)
11.4.2服务方案;
11.4.3应急服务措施;
11.4.4服务响应表;
11.4.5项(略)(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1.4.6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4.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1.4.8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
(1)服务主要内(略)
(2)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连续使用(略)
(3)对照招标文(略),逐条说明所(略),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招标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略),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略)。
(4)投标人在(略),应注意招(略)。
(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
11.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11.5.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要求。
11.5.2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要求的内容。
11.5.3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均不退回。
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的范围:(略)
12.2投标人应(略),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投标报价的次数:(略)
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12.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略),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人应签字确认。
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12.9投标人的(略),不得以任(略),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投标文件编制装订:(略)
13.3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略)
13.4投标人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略),投标人应承(略)。
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3.6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略)
投标文件的(略)
(略)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略)
15.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5.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5.4除投标人(略),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投标文件的(略)
16.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撤回投标”字样。
16.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7.1.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略)
17.1.2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17.1.3投(略),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7.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略)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7.2.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总验收(略)。
17.3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17.3.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
(3)损害招标人(略)
(4)投标人向采(略)
(5)经评标委员(略)
(6)中标(略)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17.3.2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
质疑
18.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8.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8.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18.2.2具体的质(略)
18.2.3提出质疑的日期。
18.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8.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18.5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不得(略)。
18.6质疑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投诉
19.1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20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19.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9.2.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9.2.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19.2.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第20号令)规定;
19.2.4在投诉有(略)
19.2.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19.2.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19.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9.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9.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9.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19.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19.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19.4.4提(略)。
19.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
19.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9.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其他(略)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略)
开标程序
1.1宣(略)
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及签到顺序;
1.4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5开启投标文件,按照签到顺(略),并记录在案;
1.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7开标结束。
开标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略),参加开标会(略)。
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代理机构对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相关各方投(略),由采购代理(略),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
若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现场监督人员和评标委员会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投标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投标(略)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处理决定公布后,由采购代理(略),开启符合密(略)。
按照上述规定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投标人若有(略),应在开标(略),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开标和唱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略)。
2.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包括公证机构人员)签字确认。
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略),成员人数为五人以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略)。
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略)。
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略),并对自己的(略)。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略)
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6.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略),并做出评价;
3.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3.6.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略)
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提出真实(略)
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3.7.(略)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按照招标(略),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6编写评标报告;
3.7.7配合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招标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8.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3.8.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8.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程序
4.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4.3资格性审查;
4.4符合性审查;
4.5技术和商务评审;
4.6澄清有关问题;
4.7比较与评价;
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9编写评标报告;
4.10宣布评标结果。
评标
5.1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略),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略)。
5.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略),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签字确认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5.4技术和商务评审
5.4.1按(略),审查投标人所投服务的技术要求和参数,并记录实质(略),进行技术部分的评审。
5.4.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业绩、政策性加分、价格扣除等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并记录相关事项。
5.4.3采(略),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5.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商务部分由(略),交各投标(略)。
澄清有关问题
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3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定标
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应当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略)
7.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略)
7.3采(略),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中标;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7.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小微企业扣除后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略),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略),按照顺序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7.5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并在招标活动开始前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各投标人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7.6对于可以投多个包,但只能中标1个包且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若2个及2个以上包的综合得分排名均第一的,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中1个包中标;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其他包的综合得分排名,剩余包其他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递进,按新的排名和前述规定确定中标人,以此类推。
根据前项规定,导致各包参与综合得分排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评委会认为不足以构成竞争的有权对该包予以废标。
7.7按照有关规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略),报经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中标。否则应予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8以入围方式确定多个中标人的,入围中标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并在招标活动开始前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各投标人排列顺序,依照顺序确定入围中标人,但合格投标人数量必须大于或者等于入围中标人数量的1.5倍;入围中标人的中标价格统一按照入围中标人中最低报价确定。否则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9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参与并审定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投标人宣布评审结果。
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8.1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8.2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略),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
9.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9.3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9.4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9.5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9.6投标人未(略)
9.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8投标超出(略)
9.9评标委员会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10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9.1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投标文件的;
9.1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交、提交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的;
9.13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9.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投(略),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投标人法(略),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略)。
废标
1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0.1.1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10.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0.2废标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1.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
11.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略)标准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1.1.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略)。由招标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略)
11.2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略),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1.3延期开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违法违规情形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2.1.1投标人之(略)
12.1.2投标人之(略)
1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略)
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
12.2.1不同投标(略)
1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2.3.1招标人在(略)
12.3.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12.3.3招标人明(略)
12.3.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2.3.5招标人明(略)
12.3.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再进入正常评标程序。
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市市南区政府采购活动:
13.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3.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3.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3.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3.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3.7一年内累(略),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3.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3.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13.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略),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果并要求中标人出(略)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略),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略)。
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者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招标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本章第7.7款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14.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略),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略)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招标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略),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略)
投标人不得(略),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略),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略),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略)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签订合同
1.1招标人应(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略)。招标人不得(略),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有关法规(略),中标人不得(略),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当中标人放(略),经查属实(略),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1.5招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略)。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略),经招标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合同双(略)。采购合同继(略),双方当事人(略)。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服务质量与验收
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招标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所地:
乙方于 (略)参加了 (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 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 (包及包名称) 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
技术标准:
……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略)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略)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第三条 服务交付
1、交付日期:
2、交付地点:
……
第四条 交付验收
1、乙方应(略),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2、乙方在(略),甲乙双方应(略),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邀请(略),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
……
第五条 所有权归属
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略)。
第六条 包装(略)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
第七条 款项支付
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
2、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3、付款方式
(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也可以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应约定首付、各分期支付的时间、条件及支付资金的比率;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应约定支付的时间;甲方根据采购服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预留质保金,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略)。质保金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略)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在服务交付验收合格 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市市南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略)
……
第九条 售后(略)
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略)。
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略)。
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
4、服务范围:(略)
……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略),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
……
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略),符合相关法(略),保证其配套(略)。
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略),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略),乙方向甲方(略)。
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略),应按照本合(略)。
……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同级财政部门一份,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一份。
……
第十八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服务期限自 (略)起至 (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
2、乙方投标文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甲 方: (略)
(略)
(略)
(略)
(略)
【正(副)本】
投标文件
包:(略)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略):
二〇 (略)
商务文件目录
1、投标函(见附件1);
2、在经营(略)(见附件2);
3、法定代(略)(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5、报价一览表(见附件5);
6、分项报价明细表(见附件6);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税务登(略)
9、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10、投标(略)(见附件7);
11、类似(略)(投标人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
12、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1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9);
14、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10);
15、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见附件11);
16、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2);
17、原创声明(见附件13);
18、招标(略)
19、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附件1:
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略)。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略),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略)。
投标人全称(略):
法定代表人(略):
日 期:
附件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 标 人: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日 期: (略)
备注:投标人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附件3:
法定(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名: (略)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略)
投标人: (略)
(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略))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略)。
在我方未发(略),本授权委托(略)。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 (略)
单 位: (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日 期: (略)
附件5:
报价一览表
投标包:(略) 包名称: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 折扣 | 备注 (取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
1 | 服务项目费 | % | |
2 | 工资费用 | / | / |
3 | 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费 | / | / |
4 | 办公经费 | / | / |
5 | 折旧费 | / | / |
6 | 运行和维护费 | / | / |
7 | 税费及其他费用 | / | / |
报价(略) | 大写: | ||
小写:% |
注: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依据中标人最终报价,按照第六章第9款所列收费标准计算得出;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的:(略)
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略)
时间: (略)
附件6: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包:(略) 包名称: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说明 | 报价 (元) | 备注 | |||||
1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服务项目费用小计 | % | ||||||||
工资费用 | 管理人员 | / | 办公经费 | / | |||||
专业人员 | / | …… | / | ||||||
工作人员 | / | 小计 | / | ||||||
…… | / | / | |||||||
小计 | / | 小计 | / | ||||||
社保(略) | 社保费 | / | 折旧费 | / | |||||
福利费 | / | …… | / | ||||||
小计 | / | 小计 | / | ||||||
税费及其他费用 | 税费 | / | 运行 维护费 | / | |||||
代理服务费 | / | …… | / | ||||||
…… | / | ||||||||
小计 | / | 小计 | / | ||||||
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略):
时间: (略)
附件7:
投标人同类项(略)
投标包:(略) 包名称: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单价 | 合同 金额 (万元) | 附件页码 |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
中标通知书 | 合同 | 验收 报告 | |||||
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略)
时间: (略)
附件8: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包:(略)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 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服务保障要求 | |||
服务期限或者提供服务起止时间 | |||
…… | |||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 |||
能力或业绩要求 | |||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 (略)
附件9: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略),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略):
(略)
附件10:
联合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略),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内容对招标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略)。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以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 份,联合体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略)。
甲方单位: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日期: (略) 日期: (略)
附件11: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与 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略): (略)
日期: (略) 日期: (略)
联合体甲方单位: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日期: (略) 日期: (略)
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略)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略)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服务,由本企业承担服务,本条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略):
日 期:
附件13:
原创声明
我 (单位名称) 郑重声明:本次投标的 项目的设计(服务)成果,是我单位独立设计(服务)所取得原创成果。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特此声明。
原创作方案主要负责人签名:(略)
设计单位:(略)
日期: (略)
【正(副)本】
投标文件
包:(略)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略):
二〇 (略)
技术文件目录
1、对本项(略)
2、服务方案;
3、应急服务措施;
4、服务响应表(见附件14);
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15);
6、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附件14:
服务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包(略)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服务要求,评标委员会(略)
2、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服务要求,并标明偏离情况;
3、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 (略) 日期:
附件15: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包:(略)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 术资格 | 证书 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 同编号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后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 (略) 日期:
附件16:
投标文件包(略)
投标文件包(略)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略) 投标文件 部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20 (略)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略) 时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略)) |
附件17: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用 户 | 合 同 号 | 合 同 金 额(元) | ||||
招标项目 | 验收项目 | 合 计 | 财政拨款 | 单位自筹 | ||
验收意见: 负责人: (组织(略)) (略) | 验收意见: 负责人: (用户盖章) (略) | 验收意见: 负责人: (投标人盖章) (略)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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