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胜路北、通欣路西侧地块(R18040)室外消防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天山置业有限公司、**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国胜(略)(R18040)室外消防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略)。
2、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略)
(2)工程规模:(略)
(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略)。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6、以(略):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拟派项目负责人(略)
(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其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的(略)年12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略)或项目负责人(略),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或在崇川区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的。
(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略)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略)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略),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略)。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略)。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略)。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1年2月22日14时0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 (略)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东楼),并在2021年2月22日14时0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进入交易活动现场的所有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携带(略),自行戴好口罩,并配合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
特别提醒: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图纸、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集中采购(www.chongchuan.gov.cn) 招标公告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略)。
特别提醒: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要求: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自动推送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供公开查询;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相关活动(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请各潜在投标人引起重视,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查询,及时整改,对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经查实存在投标资质不达标的企业,崇川区公管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进行相关处罚。
查询方式:登陆**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略)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企业信息-建筑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招标人:**天山置业有(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地址:(略)青年东路288号天空之城4幢711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021年2月1日
相关附件:
国胜路北、通欣路西侧地块(R18040)室外消防工程 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 项目编号:CCGGB2021-18 招 标 人:**天山置业有限公司 **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略)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略) 日期: 2021年2月1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1年2月1日 (略)崇川区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国胜路北、通欣路西侧地块(R18040)室外消防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略)崇川区 3 1.1 建设规模 约 140 万元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1.1 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1 年 3 月, 计划竣工时间: 2021 年 7 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7 1.4 资金来源 自筹 8 2.1 招标范围 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9 16 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报价 10 12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14 投标保证金额 人民币: 贰万陆仟元整(26000元) (递交方式:银行汇票,并非将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在开标时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请勿和投标文件密封) 12 6.2 提交疑问材料 时间及方式 如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在 2021年2月5日17时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不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690206903@qq.com)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崇川区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将在“(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工程招标”(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公告栏公布。 13 13.1 踏勘现场答疑时间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答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5日17时前 14 18.2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招标控制价编制执行: 1、业主提供的图纸及要求;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3、《**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4、《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 5、信息材料价格参照《(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1期),缺项材料参《市场信息版》或市场询价计入; 6、**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函价〔2020〕382号文“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苏建函(2019)178号文》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8、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9、常规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0、答疑及其他相关资料。 15 18.3 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 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 16 18.4 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1365105.86元,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招标控制价、标底等文件同招标文件同时在“(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工程招标”(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公告栏中发布。 17 20.1 投标 文件份数 纸质文件正本壹份(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再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肆份资格审查文件、肆份商务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备份壹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单独密封,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刻录于普通光盘)必须保持完全一致。 18 2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略)截止时间:2021年2月22日14时0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提交地点:(略)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 314会议室(东楼)特别提醒: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19 24 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2月22日14时0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略)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 314会议室(东楼)注:进入交易活动现场的所有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行戴好口罩,并配合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 20 25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 3 人构成。评标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 21 35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22 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天山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联系电话:(略) 23 招标代理单位 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青年东路288号天空之城4幢711室 联 系 人:(略)联系电话:(略) 24 其他要求:一、本项目总承包人**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二、因本工程采用纸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的方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本工程采用软件清标方式评标,投标人必须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用于商务标评标。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刻录于普通空白光盘中,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9.1条款2、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并按要求刻录于普通空白光盘中(共刻录两份光盘、一份商务标评标使用、一份商务标评标备用)。光盘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并单独密封,密封袋封套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如对电子标书的制作、刻录存有疑问的,请尽早和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联系,他们会提供必要的培训。 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电子投标文件(正本光盘、备份光盘)现场无法读取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若因清标软件发生重大故障导致电子评标工作无法进行,将启动专家评委人工纸质评标。 25 特别提醒: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要求: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自动推送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供公开查询;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相关活动(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请各潜在投标人引起重视,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查询,及时整改,对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经查实存在投标资质不达标的企业,崇川区公管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进行相关处罚。 查询方式:登陆**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企业信息-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现貌。 (2)施工用水、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综合考虑到工程报价中。 (3)场内外道路:现貌。 (4)其他: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 中标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如若对现场施工条件有疑问,请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视同认可。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1.4承包方式说明: 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包工、包料(发包人供应或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包成品养护、包风险等。 1.5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4)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3.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踏勘现场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 5.2根据本章第6、7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工程招标”(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公告栏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从“(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工程招标”(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 6.2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标底、招标控制价等文件存在前后矛盾,部分条款说明不清、存在歧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存在限制性条款等有疑问的应在2021年2月5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 (?mailto: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550362779@qq.com?)指定邮箱:690206903@qq.com(不具单位名称,不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在收到疑问材料后予以解答,并于2021年2月5日17时后将解答内容(若有)以电子文档上传至“(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工程招标”(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公告栏,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工程招标”(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公告栏自行下载。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疑问(质疑)的,视为投标人接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所注全部条款。开标后投标人再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提出质疑或投诉的,招标人有理由不予受理,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工程招标”(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公告栏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同时报崇川区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提问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已作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均由投标人自负。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经崇川区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工程招标”(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公告栏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经“(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工程招标”(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公告栏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7.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为保证投标人合理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合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7.3本工程采用电子答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均以“(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工程招标”(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公告栏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前后期相互矛盾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工程招标”(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公告栏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 (三)投标文件 8.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废标处理。 9. 本工程投标文件由电子投标文件(光盘)、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四部分组成,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9.1电子投标文件包括9.2.1 、9.2.2所有内容,投标人应将所有资料刻录于普通空白光盘,共刻录两份,一份商务标评标使用、一份商务标评标备用。 9.1.1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应将 9.2.1条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保存为JPEG图片格式或pdf格式。 9.2.1条所有资料保存刻录于光盘中。提供资料扫描件均须完整的原件扫描,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商务标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必须保存为13jt格式,除已标价的工程量外的其他文件资料应保存为office word 格式(.doc或.docx格式),9.2.2条商务标文件应保存刻录于光盘中。如投标人未提供13jt格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将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光盘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并单独密封,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2.1 资格审查资料包包括内容: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 (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其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的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详见第七章); (8) 诚信承诺书(详见第七章); (9) 工程完工证明复印件(如有) 拟派项目经理在崇川区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无此证明的一律做废标处理。证明格式详见第七章—工程完工证明 (10) 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的)。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附件《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须统一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编写材料目录,以便在开标时核查,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2.2 商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 (5)主材、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分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9.3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资格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原件; (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其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的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以上原件密封在一个封袋中(以便在开标时核查),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0.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本项目仅需提供正本)。电子标书、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分开装袋密封。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第11项规定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票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给招标代理查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形式)上必须注明收款人:(略),用途:18号投标保证金;汇款人:投标单位名称。(帐户名: (略) ,开户行: 建行**支行营业部 ,账号: 32001647136052502691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60天内有效;特别提醒: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为银行汇票(并非将保证金款打入指定账户)。若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保证金形式,收款人、用途、汇款人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 (4)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无须密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须密封)供招标人代表查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4.投标保证金退还 14.1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 14.2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予以退还。 14.3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14.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4.3.2投标人存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14.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经清标软件分析,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相同错误)的,且被评委认定为串标的。 14.3.4投标人已签订《诚信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标准格式)的,自投标之日起,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经举报或区招标监管机构(评标委员会)复核,有悖于《诚信承诺书》相关承诺的,且查证属实的。 14.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4.1放弃中标项目的; 14.4.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4.4.3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不执行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4条款、35条款的 14.4.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存在上述14.3--14.4行为的,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上交国库,并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崇川区任何招投标活动,并在(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滚动公示直至解禁。参与投标的企业将视为遵守以上处理条款。 (四)投标报价 15、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及规范、规定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机械、成品保护、垂直运输、脚手架搭设使用、与各工种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清洗、养护、验收、创优、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为一名有经验的投标人所应考虑到的各种因素、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清单表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结合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 16、投标报价方式: 16.1本工程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法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格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分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分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6.2除下列条款中风险范围的内容可调整外,其余不可调整。 (1)工程量; (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或直接造成的费用增加; (3)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 (4)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5)发包人确认的其它费用。 16.3工程价款调整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第12条。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8〕29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版)、《**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及相应补充规定和现行省、市有关规定。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分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8.招标控制价 18.1本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作废标处理。 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8.2.1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 18.2.2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版)、《**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18.2.3人工工资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0】382号文),材料价格参照2021年第1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及市场价。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无信息价的材料的价格,则按市场价执行。 18.2.4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具体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相关要求执行。 18.2.5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详见附件JZ格式文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最终以(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否则在总价中扣除。) 18.2.6其他取费:详见工程量清单。 18.3 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 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等系数的取值。 18.4 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 招标控制价经崇川区公管办备案后,和招标文件同时在公告网上发布。 18.5 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 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在控制价发布后2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时,投标人可按规定程序向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投诉。具体请参照通建工【2014】369号文。 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重新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其最终公布的时间至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天的,将相应**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实行自主报价(已列入不可竞争的项目除外)。投标人所报设备价、材料价如低于同期的省、市、县的造价信息或低于同期的市场价格信息,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投标人标函中所报设备、材料其规格、尺寸、等级不得低于清单的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清单确定的标准、等级、规格组织施工。 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若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有疑义,请将书面疑问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其中清单内容的书面疑问材料经招标人组织核实确认后提供最终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增减清单工程量。 套用本企业定额,无本企业定额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858-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执行《**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年版、《**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以及相应的补充规定和(略)现行的有关文件。 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1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本章18.2.5(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最终以(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否则在总价中扣除。)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其中应包括材料、设备、存贮、运输、劳务、安装、调试、测试、检测(本项目的检测必须由市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成品保护、缺陷修补、维护、培训、售后服务、管理、利润、规费、措施费、税金、技术措施、施工方法、甲供材料的下车力资、设备档案、工程档案、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各投标人必须认真仔细踏勘施工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本工程特点,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赶工费、按质论价费、二次搬运费、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该类措施项目费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如有已完工程及设备损坏,应按照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恢复,费用列入报价。 投标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现行规定,自行根据可行的施工方案对措施费自行增加清单进行报价,结算时,除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外,分包人不得以招标工程措施项目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分包人应充分考虑人、机、料的组织程度,满足施工质量、进度的要求,施工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工期要求。如分包人未能满足要求,招标人将对分包人按每拖延一天处2万元的罚款,同时招标人将视情节严重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工期保证金。 余土、施工范围内的渣土及运距由各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计入报价,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 招标人建议材料、设备品牌如下表,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建议的材料品牌或者不低于下表中建议品牌等级及标准的其他品牌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必须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规定的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之一报招标人项目部确认后进行采购,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场。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品牌在招标人建议品牌范围以外,且低于招标人建议品牌等级及标准的,招标人可选择建议品牌中任一品牌,中标人不得拒绝,且中标人不得要求调整材料价格,结算价格不作调整。 序号 产品名称 推荐品牌 1 金属阀门 **冠龙、**沪工、**良工、**埃美柯 本工程与总包单位所有的管道接口均包含于本次报价中,各投标人自主报价。 与其他承包商间的协调、配合、通信关系,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确保各分项工程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等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相互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无条件接受土建总承包单位的总包管理,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涉及工序交叉影响的费用。 投标人在施工期间应根据(略)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通政办法[2019]58号文《关于开展(略)区施工扬尘专治整理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强化施工扬尘治理责任,严格根据工地扬尘防治标准执行,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建筑工程结构及饰面造成破损及损坏部分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样等所包含的各项费用,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其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总承包服务费2.0%,投标人在报价时已综合考虑此部分费用,同时此部分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收取。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的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配合协调费用、提供施工场地、用水及用电接入口、最终工程资料汇总送档案馆等所有费用。施工用水、电费除外。 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分包人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分包人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如有误差,在结算时以综合单价金额小的为计算依据。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招标人设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规费项目费、税金项目费不可竞争费费率,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均由分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照中档的质量自行市场询价进入报价。发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发包人对分包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分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至合格为止),施工时分包人需提供样品供建设单位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 分包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本工程运出的建筑垃圾等必须运出崇川区范围之外,否则发现一车,招标人将向分包人收取1-10万元/车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其重新清运出崇川区。渣土堆放地点(必须符合(略)崇川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中心要求,(略)崇川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中心收取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由投标人考虑在报价中。 本工程量清单的特征应与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阅读,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但投标人为满足设计图纸中该清单项目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投标人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 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擅自改变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且评审时未被发现,报价低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结算时统一先按招标文件明确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扣除,报价高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时统一先按报价扣除;若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且评标时未被发现的,实际施工时一律以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执行,结算价格不予调整。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中标后需由总包单位代为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自行咨询。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建筑工程结构及饰面造成破损及损坏部分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样等所包含的各项费用,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再另行支付其费用。 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环境、道路、储存空间、装卸条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猜测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等申请一律不予认可。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开工时间、季节、气候问题对投标报价时的影响,一旦中标,不得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 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同时应考虑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材料采购及机械配备等因素,考虑实际可抵扣进项税,合理确定增值税应纳税额进行自主报价。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变更、签证及所有隐蔽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影响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中光盘或u盘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掩蔽项目清单或招标文件等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 分包人不得拒绝完成发包人在施工地点范围内的变更或要求增减的工程内容。 由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影响,因卫生防疫要求采取的措施、物资等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即合同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非道路移动机械需满足环保要求,具体环保要求可参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和《关于印发**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19〕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0.1 本工程投标文件由电子投标文件(光盘)、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四部分组成。 20.1.1 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包含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9.1条款。 20.1.2 纸质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三部分组成。 纸质投标文件与评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完全一致。纸质商务标报价与电子商务标报价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20.2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文件第9.1、9.1.1条款规定的内容、格式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壹式 贰 份,正本 壹 份,备份本 壹 份,在光盘上用记号笔标注“投标单位简称”和“正本”、“备份本”字样,不得用纸标签粘贴标注,否则按废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正本、备份本统一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另须在封袋上标明“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标段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妥善密封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做好相应防护措施,以免光盘刮花无法读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电子投标文件(正本光盘、备份光盘)现场无法读取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再评审。 20.3 纸质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三部分组成。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壹份;资格审查资料包壹份;商务标包壹份。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分别标明“正本”。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再提供完整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肆份,商务标肆份)。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三部分,必须分袋密封,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章,另须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 或“资格审查资料包”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工程名称(标段名称)。 20.4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2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 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列 23.1 种方式 23.1.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23.2.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 23.3综合评估法 24.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5.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6. 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6.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的; 26.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6.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26.4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6.5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26.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本项目不适用); 26.7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本项目不适用); 26.8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26.9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26.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611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26.12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6.13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26.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1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6.1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6.17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6.18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6.1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正本光盘、备份本光盘)现场无法读取的,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6.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6.2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6.2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盘上用记号笔标注“投标单位简称”、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正本”、“备份本”字样的; 26.24未提供13jt格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 26.25投标保证金未由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的; 26.2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及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 26.27纸质商务标报价与电子商务标报价不一致的; 26.28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递交、分装; 26.29投标人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的。 26.30商务标清标出现计算错误的。 26.3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的,在作废标处理的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款处理。 27.评标、定标工作在崇川区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崇川区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9.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0.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 3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布的时间为三日。 (七)授予合同 33.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3.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33.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 3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为银行转账,不接受银行保函。 36.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4条、35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及签订合同的权利,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中标人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 37. 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崇川区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网上给予公布。 第二章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软件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清单符合性检查、其他符合性检查、取费检查、计算错误检查等)、详细评审(投标价格分析、清单项目分析、措施项目分析、各投标人清单雷同性等),各投标人须提供与纸质商务标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本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3jt格式),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由授权委托人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须由法定代表人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注:除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中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并密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另行单独提供,无须密封。 一、评标程序 商务标开标→评标入围评审→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评审方法及相关系数抽取→电子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入围:本项目将在开标后,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环节的投标人。 (一)评标入围合格条件如下: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设置的期望值。 全部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未满足上述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二)评标入围方法: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20家(含20家)时,本项目采用全部入围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本项目将由招标人代表从下列二种入围方法中抽签,具体如下: 方法一: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二: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投标单位报价等于平均值也入围。 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形不再重新确定。 商务标评审方法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定,相关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定后进入评标程序。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书面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B证 5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①投标企业与其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由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 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6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②工程完工证明(如有)(详见第七章“工程完工证明”) 7 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8 资格审查相关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1、资格审查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审查资料包”中的资料进行资格评审,请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否则做废标处理。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备查,承诺书的原件须放在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 2、上述所有材料1-7均要以原件扫描格式(JPEG图片或PDF格式),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仅用于电子存档),且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2、商务标评审 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2)商务标评审共设两种方法,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现场抽取确定,相关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定后进入评标程序。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1365105.86 元 (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3)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方法一: (1)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价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0.9 分,下浮1%扣 0.6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方法二: (1)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0.9分,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若投标报价仍相同,则采取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第三章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GF—2017—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天山置业有限公司 总承包人(全称):?**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国胜路北、通欣路西侧地块(R18040)室外消防工程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国胜路北、通欣路西侧地块(R18040)室外消防工程?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国胜路北、通欣路西侧地块(R18040)室外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群体工程应附《分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同工程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2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分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三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总承包执 份,分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 总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 分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协商备忘、合同补充文件;(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答疑);(3)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4)经发包人确认有效的工程签证单(发包人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5)承诺书。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规范和标准;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现行的**省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规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执行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书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8)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分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于工程开工前向分包人提供; 发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肆套 ; 发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 1.6.4 分包人文件 需要由分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及人员、机械、材料安排计划、施工进度报表; 分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分包人在开工前必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及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及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将作为工程款支付的参考依据之一。每周四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供下一周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本周施工进度报表;总进度计划在开工后3天提供。具体计划及时间要求根据工程需要补充明确。 分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要求 ; 分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形式 ; 发包人审批分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文件后7天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分包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分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分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关于发包人向分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分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分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分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不得进行复制,不得向分包人以外的人泄露有关图纸内容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2 关于分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分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4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分包人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本合同条款中第12.1相应条款执行。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本合同条款中第12.1相应条款执行。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方的权力和管理承包方。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以施工场地的现状为准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于开工前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分包人自身资质证件除外)。施工过程中分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前期手续而出现不进行施工准备、索赔、消极施工等情形,应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分包人 3.1 分包人的一般义务 (9)分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分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一月内向发包人提供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的完整的竣工图和必须经城建档案部门验收合格的资料及竣工结算其他资料。A. 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分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B. 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分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竣工后由分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给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中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分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 分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贰份(包括竣工图),其中两套必须是原件。 分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分包人承担 。 分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28天内 。 分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分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合,否则由此对发包人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分包人承担。竣工时,分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在竣工图标出各类管线的实际走向和定位。 (10)分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A.现场施工条件和情况由分包人自行勘察,机械设备布置和防护由分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B.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施工场地周围的自然景观和环境。C.如果在现场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分包人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或专门机构。分包人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已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D.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用和工期分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发包方不另行增加费用。E.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分包人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每次由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从分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②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根据现场工程师的要求提供。 ③需分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 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程未交付给发包人之前,承包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保护措施由分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发包人和现场监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⑥中标后分包人做好各项进场准备,施工合同签定后及时组织机械、设施和人员等进场施工。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分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履行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管理职责,为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协调和服务,在资金、技术、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合约目标范围向发包人直接负责,听从发包人和监理的指挥。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本工程施工期内月出勤率必须达26天以上,每天不少于8小时 ; 分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除必须补齐手续外,另须交纳违约金,详见16.2.2分包人违约的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检查时,发现建造师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收取分包人5000元/人·天的违约金。如缺勤次数过多,且施工质量、进度等不能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将分包人清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分包人常驻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经发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方一周内必须无条件更换,同时须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5万元/次,更换其他五大员1万元/次/人)。 3.2.3 分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派驻现场的建造师班子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工程施工期间分包人报名及投标书中明确的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保证施工全过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项目组的任何成员变动,均须得到发包人书面认可,同时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5万元/次)。建造师(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兼职本工程以外的工作,在本工程施工期内月出勤率必须达26天以上,每天不少于8小时,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 3.2.4 分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分包人常驻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经发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方一周内必须无条件更换,同时须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5万元/次)。 3.3 分包人人员 3.3.1 分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3天。 3.3.3 分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经监理及发包人现场代表书面同意。 3.3.5分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驻现场的投标书中明确的项目部主要成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施工全过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项目组的任何成员变动,均须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同时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更换五大员1万元/次/人)。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兼职本工程以外的工作,在本工程施工期内月出勤率必须达26天以上,每天不少于8小时,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现施工管理人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收取分包人2000元/人·天的违约金。如缺勤次数过多,发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无条件更换施工管理人员。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分包人不得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可以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并且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分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分包人负责保修,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3.7 履约担保 分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分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银行转账,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分包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其中:工期占履约保证金额的20%,工期履约保证金待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后,无息返还;质量占履约保证金额的40%,在施工期间,由于分包人原因造成的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除根据质量问题或事故的严重程度扣除部分或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分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到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已完成合格工作量在结算时按60%计算。质量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且完成约定的验收标准后,无息返还;安全文明施工占履约保证金额的20%,分包人在施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凡在施工期间,由于分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除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或等级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竣工资料占履约保证金额的10%,若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该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部人员到岗占履约保证金额的10%,施工期间经发包人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应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并扣除部分或全部项目部人员到岗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间与其他条款发生不一致时,以此条款为准。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分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格和标准施工,并无条件的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分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非分包人原因引起的,而此类质量问题分包人须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质量保证体系:分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必须进行质量管理(QC),分包人应以GB/T1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为标准,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没收履约保证金的40%作为违约金。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分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隐蔽工程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1)分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分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分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现场必须按要求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如发包人检查到分包人人员不到位的,则发包人有权按5000元/人·次计取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分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进行交底; 分包人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周边及主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其它有关法规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发包人代表和现场监理批准后实施。 工程施工前,分包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全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工程施工前,分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分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 (5)未能达到上述(1)-(3)条要求,发包人有权扣除分包人履约保证金的5%-10%。 (6)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满足**省、(略)等安监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7)本工程设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凡在施工期间,由于分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除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或等级扣除部分或全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期间分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工程每项工程完成后,经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三方验收合格后,交招标人负责总包管理。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分包人必须按文明工地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地运走。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扣除分包人履约保证金的5%。若分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生活区内清洁卫生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按具体发生的费用2倍及以上从进度款中扣除。分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无 。 6.1.9安全生产责任 分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分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分包人应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分包人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分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分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满足消防要求。分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分包人在开工前必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及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及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将作为工程款支付的参考依据之一。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分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3天。 分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中应明确各分部完成的具体时间,关键线路,劳动力动态变化图等。发包人或监理每天记录施工人数,实际施工人数小于计划人数时,分包人按所缺人数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人·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上述完整的、符合要求的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已确认。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3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已确认。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分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发包人提供施工用水源及电源,水、电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 关于分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分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分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并于开工前进行现场交验。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以下原因引起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A.因发包人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图纸; B.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 C.因发包人原因提出的单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总价的8%以上的; D.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 上述情况发生后,分包人须就延误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办理延期手续,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7.5.2 因分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分包人原因延误工期,在规定的工期前未能完成,则履约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外,工期每推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超过10天,发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清退出场,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60%计算,或者由发包人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费用直接按实际费用的2倍或以上金额从分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扣除全部工期保证金。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内容执行。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施工工期及各控制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扰、市政影响等不利因素及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影响,因此施工过程中除本合同7.5.1规定的情况外,不管发生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为体现分包人的**诚意,分包人同意因发包人原因的工期顺延,分包人自愿放弃索赔的权利。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分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退还进度因素产生的违约金及罚金(如有)。 8. 材料与设备 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分包人应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合同生效后一般材料分包人应提前15天向发包人按实提交所需材料品种、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如有误差造成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结算审计的甲供材料数量乘以招标时规定的暂定价扣除工程款,分包人超领部分,按发包人采购最高价结算,发包人在竣工决算时扣回;分包人领用不足部分,按发包人采购综合平均价结算,发包人在竣工决算时对分包人予以增补。 8.2分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1)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分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建立材料台账,供发包人检查,材料台账中必须注明并包含下列内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等级、厂家、进场数量、出厂合格证、编号、进场日期、使用部位、施工单位验收人、检测情况、监理见证人、发包人代表等。分包人在材料使用前,应有向监理报验、提供材料台账的程序,并见证抽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发包人或监理抽查发现使用的材料无报验手续及材料台账(或材料台账不符合要求的)或不合格,可指令停工,要求返工剥离。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分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出厂证明、合格证、质保书、化验检测报告等,并负责对国家(或地方)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材料性能到发包人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施工前或施工后的检测,同时对材料数量、规格、质量由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和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检验试验费包含本工程所有按规定应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检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和一切费用(含检测机构所收取的检测费)。由发包人指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包人支付所有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分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承担。 (3)总分包人在招标时指定品牌和厂家的材料,分包人在实际采购前,必须由发包人、监理和总分包人认质认生产厂家后方可采购。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认可。 (4)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对分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终止使用,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分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决定或认可并不解除分包人应负的质量、工期的责任,也不免除分包人对材料应负的责任。分包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规范要求不符时,分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招标时暂定价和认质认价材料发包人保留甲供或另行发包权利。 (7)分包人对专业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分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 (8)分包人应对所有进场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如因材料出现的质量和安全事故由分包人负全责,并赔偿相应损失。设计图纸没有规定的或图纸规定与清单不符的以清单为准,且经总分包人、发包人和监理方事先认可。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分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本工程的所有材料(除甲供材料),均由分包人按设计及招标文件及规范要求自行采购和保管,所有材料要有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并进行有关必要的检验或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分包人必须在监理人现场见证的情况下取样、封样和送样,样品须送至发包人指定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否则不予认可。试验合格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试验不合格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对分包人供材料进行不定期抽检,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因分包人投标价原因所采购材料等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时,发包人有权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采购并计取管理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分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分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有关规定执行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监理单位、分包人、设计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工程变更,需由发包人组织审核其必要性、技术性、可行性、经济性等。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应经发包人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方可按工程变更实施。分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如分包人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罚,向分包人收取违约金,详见16.2.2分包人违约的责任。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详见本合同专业条款第12.1条。 10.5分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分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分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分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分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分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暂列金是发包人自行确定设立的,分包人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材料价格调整的约定,按通建价[2016]22号文《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执行: 1)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A、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指/,其他为非主要建筑材料,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分包人承担或受益。 B、主要建筑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的计算: 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度以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所采用的2021年1月信息价格为基础,当信息价涨、跌幅度在5%以内(含5%)时,其差价由分包人承担或受益;涨、跌幅度超出5%时,其超出部分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涨、跌幅度超出5%时,其超出部分的差价为施工期间同类材料加权平均除税信息价与基准日档期的月份指信息价的材料除税信息价格的差额,并同比例下浮。 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加权平均信息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除税信息价)/该材料总用量。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涨跌均可进行调整;因分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不予调整,材料价格下跌进行调整。 未能提供经监理和发包人确认的材料每月实际使用量台账及其他相关资料导致无法完成调整的,一律不进行材料价格调整。 2)人工费调整按通建价[2015]10号文《关于发布(略)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人工单价均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当期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并扣除原投标报价中人工单价相对于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让利部分,具体按如下办法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期人工工资指导价发布之日之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部分人工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并扣除原投标报价中人工单价相对于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让利部分。其结算人工工资单价价差调整公式应为(当P1≥P0): P=Pn-P0-(P1-P0) 式中:P——结算人工单价调整价差 Pn——施工期间当期人工工资指导价 P0——合同中让利之后的人工工资单价 P1——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延误期间发生人工费的涨跌均可进行调整;因分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延误期间发生的人工费上涨不予调整,人工费下跌进行调整。 未能提供经监理和发包人确认的人工调整时间节点内已完工程内容签证。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下述风险范围内容可调整外,其余不可调整。 (1)工程量偏差; (2)与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3)工程量清单缺、漏项; (4)工程变更; (5)现场签证; (6)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7)发分包人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内的由分包人承担,风险范围外的按合同约定。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格。 (2)工程量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的漏项或缺项部分按实结算,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分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项目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分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3)当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或者工程变更等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清单偏差需要对综合单价应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的计价办法结算: A、当工程因变更、签证或清单工程量错误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变化时,该项目的单价应按下列方式调整: 当Q1>1.15Q0时: S=1.15Q0×P0+(Q1-1.15Q0)×P1 当0.85Q0≤Q1≤1.15Q0时: S=Q1×P0 当Q1<0.85Q0: S=Q1×P1(具体按以下说明执行)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即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价×(1-分包人报价浮动率),如招标控制价中出现明显错误的综合单价时,可按控制价编制原则进行修正,[报价浮动率c=(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中标价、招标控制价须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相应的规费税金]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P0-分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低(P0与P1两者取较小值); 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当P0 P1时,则S=Q1×P0。但若分包人出现不平衡报价,当P0 1.15*P1时,即S=Q1×P1。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分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价×(1-分包人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c=(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中标价、招标控制价须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相应的规费税金]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分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分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由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影响,因卫生防疫要求采取的措施、物资等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即合同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6)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期间,各投标单位应增强风险意识。本合同中对人工、材料价格等有明确约定的按合同条款执行,若后续因疫情产生特殊事项的,可结合《(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住建市[2020]78号)予以处理。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分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以及相应的补充规定和省市颁布的有关工程造价文件。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分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分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分包施工合同签订且进场开工后一周内,发包人付合同价5%的工程款;管道铺设完成且经总承包人、发包人、监理确认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且相应资料齐全,并经总承包人、发包人、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的35%;余款待审计结束后除扣留分包工程审计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外一年内按审计价付清。付款基数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金额。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其他: 调整价款、变更增补项目价款不在进度款中支付。违约金由分包人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或从其工程款中扣除。所有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由分包人递交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现场代表审核。发包人代垫代扣的所有费用可以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每次支付前,均应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相应金额的发票,机构所在地不在崇川区的施工企业,异地项目根据税法按规定要在当地先预缴2%的增值税及附加,每次支付前,须提供在(略)崇川区税务部门开出的预缴增值税的相关资料,分包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工程竣工结算由发包人在崇川审计局设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中介机构**库”中委托产生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审计结束后发包人根据《崇川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将审计结果送崇川区审计局进行复核,最终复核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 履约保证金有关工期、安全施工方面约定的金额,待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有关质量方面约定的金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有关项目组成员在岗方面约定的金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有关资料方面约定的金额,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交档甲方存档后,无息返还。保证金退还时间与其他条款发生不一致时,以此条款为准。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 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分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分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分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分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的费用。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并收取违约金,详见16.2.2分包人违约的责任。 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当日的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工程竣工验收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仍然有配合监理和审计工作的义务,并能及时处理现场事务。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分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分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供经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的四套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分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送档案馆存档,否则按每迟一日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可拒绝递交审计或延期审计,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分包人承担。A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分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B施工中对原设计中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分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报崇川区审计局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分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符合审计要求的结算资料,若分包人原因不能提交结算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或延期审计并拒付工程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分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分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两年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分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分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 修复通知 分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分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分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12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分包人违约 16.2.1 分包人违约的情形 分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施工单位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并按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60%款项结算。 2、监理、分包人对所有进场材料的质量共同把关,分包人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试验单位对材料、设备进行必要的试验、检验,如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退货。如分包人不按规定送检或明知有问题而不予处理,继续施工,由此引起返工而造成的材料、人工、机械、工期损失等一切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监理根据需要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抽检,不论在哪个阶段查出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分包人负责。 3、派驻现场的建造师班子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工程施工期间分包人报名及投标书中明确的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保证施工全过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项目组的任何成员变动,均须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同时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5万元/次,更换其他五大员1万元/次/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兼职本工程以外的工作,在本工程施工期内月出勤率必须达26天以上,每天不少于8小时,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检查时,发现建造师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收取分包人5000元/人·天的违约金,发现施工管理人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收取分包人2000元/人·天的违约金。如缺勤次数过多,且施工质量、进度等不能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将分包人清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分包人常驻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经发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方一周内必须无条件更换,同时须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 16.2.2分包人违约的责任 分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 造成工期**的,分包人需办理延期手续,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因分包人原因延误则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工期每推迟一天,处罚5000元,超过10天,每推迟一天,处罚10000元,同時发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清退出场,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60%计算,或者由发包人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费用直接按实际费用的2倍或以上金额从分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内容执行;(2)施工单位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或在发包人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并按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60%款项结算;(3)若由于分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限令退场,除工程保证金的40%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责任;(4)分包人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标准的,除履约保证金的40%不予退还外,还必须负责返工、修理;经返工、修理后,仍不能消除质量缺陷或隐患,不能达到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减少或拒绝支付工程款。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仍由分包人承担。 16.2.3 因分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分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发包人继续使用分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分包人文件和由分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另行协商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按通用条款天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分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是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1)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按(略)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 2)施工过程中涉及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及相关手续,对临近居民、行人的影响等,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分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3)本工程的施工须严格按国家规范要求,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日期进场施工。由于分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投资增加由分包人负责,由于供货等分包人原因影响工期进度安排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而发生的罚款等费用由责任人自负。 4)如分包人发生上述情况而拒交违约金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或履约担保金中双倍扣除。 5)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形,招标人可对分包人直接收取2000~50000元的违约金: A、施工期间工程资料不能及时到位的; B、隐蔽部位不经验收通过就进行下一道工序的; C、不论以何种形式被检查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 D、不按施工图及设计规范的要求,擅自施工的; E、施工质量不达标的,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一次。 6)如分包人发生上述情况而拒交违约金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或履约担保金中双倍扣除。 7)凡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禁止使用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视同使用。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每次提交1万元至3万元给发包人,现金直接支付,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8)分包人已充分考虑并为主做好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的情况,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发包人不再承担此类费用(行政性停工除外)。 9)与其他承包商间的协调、配合、通信关系,由分包人自行解决,确保各分项工程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等要求,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并相互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无条件接受总分包人的总包管理,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涉及工序交叉影响的费用。 10)参考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人工费由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分包人不得以招标控制价中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或错误作为借口而要求签证或索赔。若结算时发现分包人有明显的不平衡报价(如:子目中个别材料、人工、机械费低于市场询价的80%),发包人可自行按有利发包人利益的调整,无须分包人确认。 11)本工程竣工结算由发包人在崇川审计局设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中介机构**库”中委托产生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审计结束后发包人根据《崇川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将审计结果送崇川区审计局进行复核,最终复核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分包人应如实报送工程竣工结算,如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核减额小于5%(含5%),审计费由发包人支付;核减额大于5%、小于10%(含10%),超出5%的审计费由分包人承担;核减额大于10%,审计费全部由分包人承担。审计费按核减额的6%计取、发包方无需另行提供票据证实,直接在应付款中扣除。 12)施工时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及监理方的安排,不得影响主体工程的施工。 13)分包人不得拒绝完成发包人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如拒绝,发包人有权拒绝其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申请。 14)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分包人负责。如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分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分包人负责。 15)本工程清单应与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相结合起来阅读,除设计变更外,发包人在清单项目特征中描述不全或未列明,但分包人为满足设计图纸中该清单项目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包含在合同价中,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 16)若分包人在投标报价时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评审时未被发现,实际施工时均按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执行,结算时不予调整。 17)本工程与总包单位所有的管道接口均包含在合同价中,结算时不予任何调整。 18)发包人推荐材料、设备品牌如下表,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推荐的材料品牌或者不低于下表中推荐品牌等级及标准的其他品牌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必须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规定的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之一报招标人项目部确认后进行采购,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场。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品牌在招标人推荐品牌范围以外,且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等级及标准的,招标人可选择推荐品牌中任一品牌,中标人不得拒绝,且中标人不得要求调整材料价格,结算价格不作调整。 序号 产品名称 推荐品牌 1 金属阀门 **冠龙、**沪工、**良工、**埃美柯 19)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质量、安全要求施工,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20)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分包人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的影像视频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中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清单、签证等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 21)分包人应按规定执行《(略)建筑工程管理处文件》通建管[2018]3号文、《(略)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22)合同价中包含对原有建筑工程结构及饰面造成破损及损坏部分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样等所包含的各项费用,竣工结算时一律不再另行支付其费用。 23)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运出的淤泥等渣土必须运出崇川区范围以外,否则,除须接受崇川区相关部门的处罚外,发现一次发包人将向分包人收取1-10万元/次的违约金同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结算时不调整。 24)如因分包人未能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分包商、实际施工人工程(劳务)款,导致发包人被起诉(或仲裁)的,无论发包人是单独被告还是共同被告,发包人委托律师所发生的代理费作为发包人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发包人应付分包人的工程价款(或应退工程质保金)相应减少。律师费用标准按照苏价费[2017]113号文确定,今后如有新的指导文件,按照新的文件执行。 25)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应根据(略)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通政办法[2019]58号文《关于开展(略)区施工扬尘专治整理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强化施工扬尘治理责任,严格根据工地扬尘防治标准执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分包人的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视情节严重每次由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10万元的违约金,从分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26)分包人中标后需由总包单位代为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分包人自行咨询。 27)本工程分包人的所有材料必须由发包人审批确认后方能执行并采用,若无发包人审批程序的所有材料均视为无效材料,结算时不予承认。 28)本工程分包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需满足环保要求,具体环保要求可参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和《关于印发**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19〕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9)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分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分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天山置业有限公司 总承包人(全称): **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称): 发包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国胜路北、通欣路西侧地块(R18040)室外消防工程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分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二十四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分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总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分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分包人实施保修。 4.因分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设计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分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最终确认结算价的3%。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人委托一名代表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 (2)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0。 (3)分包人实施工程质量保修须遵守有关规定。 (4)因分包人未能及时履行保修责任引起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发生的保修费用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分包人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三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总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一、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2、《**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8】29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 4、其它相应的补充规定和(略)现行的有关文件 二、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1、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尽量避免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交通、灰尘、噪音等)。 2、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工程的主要部位和特殊要求由建设、设计、监理三方讨论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实施。 4、其余见设计院设计说明。 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下载)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投标书 (商务标)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投 标 函 : (一) 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名称)的招标文件,我方经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对现场进行踏勘后,愿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并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二)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保证在工期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及相关资料。 (三)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四)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数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中标差额保证金。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单位名称: 投标人单位性质: 投标人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证明无效。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代理人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章)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证明无效。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一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需此授权书。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 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 别 产 地 制 造 年 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MH) 备注 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机构 项目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 总 部 项目主管 技术负责人 现 场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安全员 施工员 第七章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一、资格证明材料: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9.2.1条。 二、资格审查材料封面及相关表格如下: 封面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单位名称: 投标人单位性质: 投标人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证明无效。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代理人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章)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证明无效。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主营范围 1. 2. 3. 4. … … 10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投标人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投标人名称: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 财 务 年 度 营 业 额(万元) 备 注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注:本表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人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收入总额。 五、财务状况表 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名称: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 电传: 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 近三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的信贷计划(投标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 信贷来源 信贷金额(单位) 1 2 3 4 六、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负责人 年限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七、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投标申请人名称: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八、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 我公司参加贵方的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活动。现我公司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从现在开始至本工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无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不符合“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的情况或有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那么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我方自愿放弃相应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工程完工证明 (如需) :(招标人名称) (中标单位名称)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姓名及注册编号)承接我单位的 (项目名称)于 年 月 日完工,现同意该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 特此证明。 注:如项目已竣工验收,附竣工验收单。 单位公章(注:单位内设科室盖章无效) 日期: 十、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你方的 (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 我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并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国胜路北、通欣路西侧地块(R18040)室外消防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天山置业有限公司、**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国胜路北、通欣路西侧地块(R18040)室外消防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略) (2)工程规模:(略) (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 (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其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的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或在崇川区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的。 (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1年2月22日14时0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 (略)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东楼),并在2021年2月22日14时0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进入交易活动现场的所有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行戴好口罩,并配合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 特别提醒: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图纸、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集中采购(www.chongchuan.gov.cn) 招标公告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特别提醒: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要求: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自动推送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供公开查询;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相关活动(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请各潜在投标人引起重视,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查询,及时整改,对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经查实存在投标资质不达标的企业,崇川区公管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进行相关处罚。 查询方式:登陆**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企业信息-建筑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招标人:**天山置业有限公司、**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地址:(略)青年东路288号天空之城4幢711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021年2月1日 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国胜路北、通欣路西侧地块(R18040)室外消防工程。 2、招标范围: 国胜路北、通欣路西侧地块(R18040)室外消防工程 3、编制依据: 1、 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要求等。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6-201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14〕448号)。 3、 《**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9)178号)(按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4、 人工工资单价按苏建函价〔2020〕382号文执行; 5、 材料价格按2021年第1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执行、缺项部分市场询价。 4、有关工程量计算说明: 1、本工程编制范围为室外消防加压管道部分及相应水泵接合器、阀门、井等。 2、本工程计税方式按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执行。 3、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仅计取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4、未详尽之处,详见工程量清单。 5、其他说明: 1、清单不能详尽描述项目所有内容,投标人应全面结合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踏勘等报价。 2、投标人投标前须现场踏勘,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场地狭小、高压线防护等需增加的施工成本,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结算不调整。 3、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结算时,除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外,承包人不得以招标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减相关措施费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