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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校区一期弱电智能化工程”的答疑回复2 |
【信息日期:2021/04/26】 |
关于“****新校区一期弱电智能化工程”的 答疑回复2 一、项目名称:****新校区一期弱电智能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1年4月13日 四、答疑回复: 1、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企业荣誉、业绩及综合实力”有“1、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担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或者承担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作为参建内容的项目(此项满分 10 分): ① 获得“鲁班奖”的,每提供一项得 10 分; ② 获得“**杯”(外省等同于**杯奖)每提供一项得 5 分; ③ 获得“**杯”奖(外设地区的市等同于**杯奖)的,每提供一项得 2 分。 同一建设工程获得的不同奖项按最高奖项计,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得分项。 事实依据:1、“鲁班奖”与“国家优质工程奖”为同级别奖项; 2、“**杯”与“省级优质工程奖”为同级别奖项。 法律依据:此处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及《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异议请求:将此项评分标准改为:“1、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担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或者承担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作为参建内容的项目(此项满分 10 分): ① 获得“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提供一项得 10 分; ② 获得“**杯”(外省等同于**杯奖)或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每提供一项得 5 分; ③ 获得“**杯”奖(外设地区的市等同于**杯奖)的,每提供一项得 2 分。 同一建设工程获得的不同奖项按最高奖项计,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荣誉、业绩”有“1、项目负责人荣誉(此项满分 2 分) ①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奖励或表彰的得 2 分; ②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过市级优秀项目经理奖励或表彰的得 1 分(此项满分1 分); 注:以上奖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省、****协会颁发,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得分项。 事实依据:“优秀项目经理”奖励或表彰只是项目经理曾经获得的一种荣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省、****协会作为奖项颁发主体,主体数量过多,各评选主体的评选标准很有可能不够统一,评选具有相当大的主观性,并不能直接反映出项目负责人的水平高低,此项作为评分标准不够客观,容易引起争议。 法律依据:此处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中明确规定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异议请求:将此项评分标准改为:“1、项目负责人具有: 建筑电气、机电、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建筑电气、机电、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异议事项3:招标文件提供的智能化设计图纸不全,仅有一张室外智能化平面图,其它均为建筑图纸。 异议请求:请提供智能化专业相关的全套图纸。 答:详见附件。 4、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磁盘陈列存储设备技术参数:1. ★采用 LINUX 操作系统,具有不少于 1 个控制单元,1 个 64 位六核处理器,8GB 内存,可扩展至 128GB。具有不小于 128GB SSD 固态硬盘,可扩展至不少于 2 个 512GB SSD 固态硬盘。可扩展不少于 1 个 2.5 英寸 SATA 硬盘。具有不少于 2 个可热插拔 BBU 电源,设备前面板具有锁止功能,加锁后硬盘无法取出,具有可拆卸式防尘滤网(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2. ★支持单个 SAMBA 共享文件夹,可对不少于128 个用户同时进行管理;支持单个 ftp 共享文件夹,可对不少于 128 个用户同时进行管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支持同时接入不少于512路具有人脸检测功能的摄像机,当侦测到人脸时,可进行人脸大图、小图抓拍、视频录像,并触发报警联动录像、抓拍图片、弹出报警画面、上传中心、蜂鸣报警以及日志记录;支持按人脸检测同步关联回放细节通道人脸抓拍图信息和录像;支持人脸检测小图、所在人脸大图、对应录像前后10s录像的下载(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4.★可全盘参与某一种业务(读写盘、只读盘、冗余盘、抽帧盘、AI回放盘) 5.★可在Normal和Rescue两个系统模式之间进行切换,当任何一个模式无法正常启动时,另外一个模式能正常工作(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和资料查证,现市场上主流安防设备品牌中能满足上述参数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只有**大华一家能够满足,具有严重的品牌指向性,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排他性和唯一性太强。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修改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5、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平台软件技术参数:1、★支持查看平台运行数据,包括:人数统计、车辆统计、访客统计、人脸识别信息、机动车识别信息、非机动车识别信息、保安人数、昨日消费信息、园区考勤统计、设备报警、设备运维等信息。 2、★支持添加不少于10万个人员信息、5万个车辆信息、10万张卡片信息;支持导入、导出部门信息,支持批量转移人员信息:支持批量添加人员,可导入、导出人员的基本信息、生物特征(指纹、人脸)信息和人员头像图片;支持同一人员绑定多张卡片、多辆车辆、多个生物特征(指纹、人脸); 3、★支持接入守望者相机,实现全景守望、手动、自动跟踪目标,可配合守望者相机实现对全景区域内的多个目标绊线入侵、区域入侵的行为分析检测;支持按入周界相机,接收并展示周界相机上报的区域入侵、绊线入侵报警,并支持报警联动上墙、录像、抓图、短信、邮件、联动视频弹框、报警输出;支持热成像相机接入,实现视频实时预览和录像回放,接收并展示热成相相机上报的测温点温度异常、火情、热点冷点异常、规则间温差异常报警。并支持报警联动上墙、录像、抓图、短信、邮件、联动视频弹框、报警输出; 4、★具备人脸应用功能,支持配置陌生人报警、白名单报警、黑名单报警、内部员工报警、访客报警、人脸检测、人体识别等报警的联动动作,包括视频弹窗、报警输出、录像、上墙、邮件、短信、抓图、门禁。支持查看人员报警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注册库,抓拍时间,抓拍通道,并支持按条件进行过滤查询。可查看报警人员的注册图片和抓拍图片。支持报警记录导出,支持查看陌生人报警信息,包括性别、年龄段人脸特征,可根据报警时间、识别通道,性别、年龄、人脸特征进行查询,可查看抓拍图片。支持陌生人报警记录导出; 5、★支持视频流转发、录像回放和下载,支持发送RTSP、RTMP协议实时码流;支持自定义分屏; 6、★支持自定义业务树,可生成多种组织结构业务树,可任意调整通道等节点的排列顺序; 7、★支持多路同步回放;支持以时间刻度方式查看录像结果,可滚动调节刻度大小; 8、★支持出入口管理功能、车场收费功能、可视对讲功能、一卡通管理功能、门禁管理功能、巡更管理功能、访客管理功能、人脸授权及人脸记录功能; 9、★支持数据概览功能,支持系统评分、评级,对设备在线率、服务器在线率、中心服务器**使用情况、存储异常、设备报警及服务器报警等状态综合评分; 10、★支持动力环境监测主机接入,可接收到温湿度探测器、漏水探测器、电量仪、电池组、UPS、空调、配电开关等设备的数据信息; 11、★支持热成像相机接入,实现视频实时预览和录像回放,接收并展示热成相相机上报的测温点温度异常、火情、热点冷点异常、规则间温差异常报警,并支持报警联动上墙、录像、抓图、短信、邮件、联动视频弹框、报警输出; 事实依据:随着安防行业的发展,各厂家的平台软件的功能**小异,但功能名称及描述则根据厂家侧重点不同而在检测报告中体现有所差异,本项技术参数疑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做。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和资料查证,现市场上主流安防设备品牌中能满足上述参数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只有**大华一家能够满足,具有严重的品牌指向性,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排他性和唯一性太强。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修改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6、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一体化彩色球型摄像机技术参数:1、★采用400万像素1/1.8英寸CMOS传感器,由8个定焦摄像机和4个变焦摄像机组成。 2、★支持同时输出6个画面,其中2个为全景画面(4个定焦镜头拼接成1路180°全景画面,2路全景画面可展示360°全景画面,支持无缝拼接,画面裁剪显示),4个为细节画面,可输出2路全景画面和4路细节画面。 3、★支持不小于3颗GPU芯片。 4、★相机可输出2路全景画面和4路细节画面,所有细节摄像机(A1、A2、A3、C)都可通过IE浏览器设置云台转动位置。 5、★支持在不需要任何平台情况下,支持直接在云存储系统上进行前端添加、删除,配置录像存储路径、录像配额,录像计划下发,支持视频录像检索、回放转发、直播等集成视频功能;支持手动控制开启录像;(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 6、★支持时间轴展示智能目标密度,支持随着时间轴缩放动态展示目标密度;支持智能目标连续跳跃播放,支持智能目标逐帧正放,逐帧倒放,倍速播放,倒放;(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 7、★支持服务日志采集、展示、搜索,支持日志告警、告警趋势分析,可根据日志完成服务链路的追踪分析;(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 事实依据: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和资料查证,现市场上主流安防设备品牌中能满足上述参数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只有**大华一家能够满足,具有严重的品牌指向性,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排他性和唯一性太强。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修改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7、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视频综合平台技术参数:1、★报警手动消除 2、★可显示顶装模式、壁装模式、地装模式,可显示1P+1、2P、1+2、1+3、1+4、1P+6、1+8等矫正模式。要求设备支持字符叠加功能,最大支持20条,并可在任意位置叠加;支持多种自定义OSD样式,并且能够修改保存。 3、★单卡解码板卡提供6个HDMI输出接口,支持音视频同步输出,其中4个HDMI接口最大支持分辨率为3840×2160或4096×2160的视频输出; 事实依据:经过我司调研,检测报告由各个厂家进行委托检验,在检测报告中除了国标中的要求功能外,主要体现的是各个厂家的企业标准。不同品牌检测报告体现内容会根据各自企业标准而申请,随着近几年安防行业的迅速发展,安防产品的功能越来越多,针对产品的功能检测项也越来越多,由于各主要设备生产厂家,产品设计方式不同、功能参数的描述方式不同,各厂家在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也不尽相同。虽然各厂家的功能检测项都会有所不同,但针对该参数很多厂家都可以满足,但并没有在检测报告中体现。故硬性加入要求提供这些特定参数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是根据**大华厂家的企业标准而设置,严重倾向**大华厂家的产品,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修改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8、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户内全彩LED屏(7680*4320mm)技术参数:1、★投标人所投LED显示屏产品生产厂****协会颁发的《5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显示屏生产厂家是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先进单位;(提供相关证明) 3、★投标人所投LED显示屏产品生产厂家具备国家版权局颁布的LED显示屏播控管理软件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为了保证产品软件成熟稳定可靠,显示屏生产厂家已达到CMMI成熟度5级,提供证书证明; 5、★投标人所投LED显示屏产品生产厂家具备国家版权局颁布的LED显示屏智能检测及修复校正软件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事实依据:经过我司调研,现市场主流厂家海康威视、宇视、天地伟业、科达等厂家均不满足上述参数,主流安防设备品牌中能满足上述参数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只有**大华一家,具有严重的品牌指向性,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排他性和唯一性太强。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修改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9、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网络中控主机技术参数:1、★每个com口均同步支持多波特率并发RS-232/485协议内容,支持双向通讯状态检测;(提供ilac-MRA、CNAS、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2、★支持多房间集中管理,开关状态反馈,继电器模块开关时自主发送反馈指令,方便系统完成开关状态检测或查询;(提供ilac-MRA、CNAS、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此参数要求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此证书并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每个厂家所提供的软件检测单位必会不同,所检测的内容也会不同,不能就凭此判断所投厂商设备的好坏。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修改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10、关键产品技****中专业功放技术参数:1、★其它保护功能:开机交流软启动、开机延时接载、直流输出断载保护、输出限流软保护、消波压缩保护、负载短路保护、过热保护、关机保护;(提供ilac-MRA、CNAS、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2、★主音箱功放符合GB/T 12060.3-2011《声系统设备第3部分:声频放大器测量方法》标准;A\B两个通道的增益—频率响应:宽于30Hz-19kHz(+/-0.2dB);A\B双通道的总谐波失真:≤0.001@1 kHz 事实依据:技术参数中涉及到的特定功能如开机延时接载、直流输出断载保护、输出限流软保护、消波压缩保护开机延时接载、直流输出断载保护、输出限流软保护、消波压缩保护等,对学校使用产品并无实际用处,也无法检测,设计单位直接采用多处限定性技术截图,提供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修改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11、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无缝高清矩阵切换器技术参数:1、★模块化结构:机箱、电源、控制卡、信号输入卡、信号输出卡均为独立设计,组合应用;(提供ilac-MRA、CNAS、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2、★输入自动均衡处理:输入卡支持时钟还原功能,实现36m长线接入,Autoscaler技术:自动倍线技术,支持任意端口自定义输出分辨率,满足不同分辨率显示需要,...... 事实依据:限定性字眼机箱、电源、控制卡、信号输入卡,限定性额距离36m等字眼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此证书并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每个厂家所提供的软件检测单位必会不同,所检测的内容也会不同,不能就凭此判断所投厂商设备的好坏。 举例论证如下:也有如下等检测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修改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12、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IP呼叫站技术参数:1、★支持音效设置,寻呼音量、对讲音量、点播音量、监听音量、输出音量独立调整;(提供ilac-MRA、CNAS、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2、★两种语言模式切换(中文、英文);(提供ilac-MRA、CNAS、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此处招标要求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限定性参数对于项目中使用并无多大实际用途,纯属为控标做的限定性字样,几个证书组合在一块,又可以组合控标,此软件并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字样限定性内容又多,每个厂家所提供的软件检测单位必会不同,所检测的内容也会不同,不能就凭此判断所投厂商设备的好坏。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修改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13、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监听音箱技术参数:1、★支持5段均衡、可通过浏览器或遥控器调整,内置4种场景音效设置,可通过遥控器调用;(提供ilac-MRA、CNAS、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2、★音箱内置温湿度传感器、左右声道检测、可在服务器巡检音箱状态,支持线路音频输入输出,支持232接口、扩展联动第三方设备;(提供ilac-MRA、CNAS、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众所周知,监听音箱主要起辅助机房人员了解外面的具体声音效果,根本无需如此多的限定条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修改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14、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48口1000M交换机技术参数:1.★支持硬件层级双boot,采用两个FLASH芯片存储boot软件(系统引导程序),实现硬件级boot冗余备份,避免因FLASH芯片故障导致交换机无法启动。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2.★支持硬件健康状态可视化,可以对风扇状态、电源、温度、板载电压进行监控,尤其是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电压异常前兆,可及时处理,避免出现电压异常宕机。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3、★为保证设备稳定运行、设备防浪涌≥10kv,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 4、★支持设备虚拟化功能,能够将9台物理设备虚拟成1台逻辑设备,同时虚拟化故障恢复时间小于30ms,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测试报告;以上证明中标后招标单位保留查验原件的权利。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修改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15、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24口1000M交换机技术参数:1.★为保证设备在受到外界机械碰撞时能够正常运行,要求所投交换机IK防护测试级别至少达到IK05,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IK防护等级测试报告; 2.★支持基础网络保护策略,能够限制用户向网络中发送ARP报文、ICMP请求报文、DHCP请求报文等数据包的数率,对超过限速阈值的报文进行丢弃处理,甚至能够识别攻击行为,对有攻击行为的用户进行隔离。提供厂商官网截图及链接证明;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修改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16、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无线AP技术参数:1.★为提高网络安全,应支持实现基于用户的PSK认证,实现用户之间不能共享WiFi密钥,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2.★为保证设备使用安全,接触电流和抗电强度均应符合GB 4943.1-2011安全标准,在电源输入端两极与适配器输出端子/塑料外壳之间,施加50Hz,3000V电压1min;在电源输入端两极与地之间,施加50Hz,1500V电压1min,均应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报告; 3.★为保证AP下各用户均能获得良好的用户体验,在不限速场景下,采用非统一型号终端进行多用户场景测试,统计每个sta的性能,方差应小于10,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报告; 4、★支持在802.11ac VHT80配置下,实际传输性能可达600Mbps以上,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 5、★在多用户接入场景下,设备仍可以保证高时延业务的需求,可支持不小于120台终端流畅播放标清码流视频,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 6、★支持在10米范围内内,AP在邻频干扰下性能不小于极限性能的80%,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以上证明中标后招标单位保留查验原件的权利。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修改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17、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24口1000M POE交换机(无线网)技术参数:1、★支持基础网络保护策略,能够限制用户向网络中发送ARP报文、ICMP请求报文、DHCP请求报文等数据包的数率,对超过限速阈值的报文进行丢弃处理,甚至能够识别攻击行为,对有攻击行为的用户进行隔离。提供厂商官网截图及链接证明; 事实依据:该参数为某厂商独有参数,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属于恶意控标。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修改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18、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无线AP信息点技术参数:1、★设备电磁辐射对人体安全,满足CouncilRecommendation 1999/519/ECAnnex II的相关要求,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的SAR测试报告证明。以上证明中标后招标单位保留查验原件的权利。 事实依据:此处参数不应强制要求,符合实际使用即可。 法律依据:此处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修改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19、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评分标准”中“技术评分标准”部分满分6分,内容为“根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的项进行评审,所投产品技术性能每具有一项满足或优于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标★的项的得 0.3 分,满分 6 分。要求提供 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满足的,视同负偏离处理,不得分。” 如下图所示: 事实依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参数能完全满足且能够在检测报告等资料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只有某一特定厂商,具有严重的品牌指向性,排他性和唯一性太强;评分标准中无对施工组织设计、维保及售后服务的考察与要求,本项目为施工项目,更应该考察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更应该在评分标准中得到体现。 法律依据:招标要求按照参数要求完整体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将“综合评估法2”“评分标准”中“技术评分标准”部分,如图所示:修改为以下内容: 综合评估法 2
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异议请求 异议请求:(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参数能完全满足且能够在检测报告等资料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只有某一特定厂商,具有严重的品牌指向性。该品牌厂商明确在开标前不愿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只愿意在供货时向中标人提供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排他性和唯一性太强。因此建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并经业主代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2)评分标准中无对施工组织设计、维保及售后服务的考察与要求,本项目为施工项目,更应该考察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更应该在评分标准中得到体现。因此建议将“综合评估法2”“评分标准”中“技术评分标准”部分,如图所示:修改为以下内容: 综合评估法 2
答:详见第一次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阜****管理处 2021年4月26日 |
关于“****新校区一期弱电智能化工程”的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
【信息日期:2021/04/25】 |
关于“****新校区一期弱电智能化工程”的 更正公告及答疑回复 一、项目名称:****新校区一期弱电智能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1年4月13日 四、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综合评估法2技术评分标准,原招标文件“根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的项进行评审,所投产品技术性能每具有一项满足或优于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标★的项的得0.3分,满分6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满足的,视同负偏离处理,不得分。” 现更正为: “根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的项进行评审,投标人每响应(满足或优于)一项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标★的得0.3分,满分6分。具体响应表详见附件。” 注: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任何时间,组织相关专家对中标单位进场产品的品牌、产品技术标准等进行检查检测论证,如发现中标单位所提供品牌产品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必须予以更换,否则不允许进场施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且专家论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综合评估法2项目负责人荣誉,原招标文件“①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奖励或表彰的得2分; ②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优秀项目经理奖励或表彰的得1分(此项满分1分); 注:以上奖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省、****协会颁发,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 现更正为: “①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或优秀建造师)奖励或表彰的得2分; ②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优秀项目经理(或优秀建造师)奖励或表彰的得1分(此项满分1分); 注:以上奖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省、****协会****协会、安装协会、****协会)颁发,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5月11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变更为:****开标542室(地址:****中心五楼,新三中斜对面)。 五、答疑回复: 1、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数中 根据《**市建设工程招标负面清单》,第19条中载明“设置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中“3、以投标人提供的所投产品制造商、代理商出具的授权、承诺、证明、检测报告等作为资格要求、废标条件、评分因素”,上述参数中均需要厂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违反《**市建设工程招标负面清单》相应条款内容,且招标文件其他参数中多数需要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也违反了《**市建设工程招标负面清单》相应条款内容。 答、详见更正内容。 2、招标人给定的视频监控系统和网络系统参数,经向参考品牌和其他智能化厂商详细沟通,视频监控系统中仅有大华能满足参数要求,网络系统仅有华为能满足参数要求。****某单位人为控制,提**行报备,其他单位完全无法拿到相关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参数响应分值为6分,除该单位报备的投标人外,其他投标人均不能得到分数。请****公司严格审查参数内容,合理设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和评分条款,更正上述所涉内容或者要求标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参数部分要求严重违反**市政策要求,且存在唯一性,排斥潜在投标人。请****公司予以重视并更正,****纪委巡视组及相关主管部门投诉、检举的权利。 答:详见更正内容。 3、我公司与招标文件中的参考品牌厂家已经多次沟通,部分推荐品牌无法满足参数要求,满足参数要求的厂商也已经被提前报备,我公司无法拿到相关的证明材料。该参数大部分完全被某家投标单位控制,让其他单位无法参与到最终的项目竞争中,且近期**市招标的智能化项目已经不再对于参数纳入评审了,本项目参数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法规,请招标人进行更改。 答:详见更正内容。 4、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2第1.4条“如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作为异常低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根据《建市函〔2020〕107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阶段,暂定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招标控制价不同,请予以明确,本项目投标报价低于**的90%是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准还是招标控制价。 答: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准。 5、项目负责人荣誉(此项满分2分) 1)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奖励或表彰的得2分; 2)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优秀项目经理奖励或表彰的得1分(此项满分1分); 注:以上奖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省、****协会颁发,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 疑问:本次要求的奖励或表彰中要求市级或省级以上,该奖励或表彰因省市地域的不同,奖项内容不一样,此处要求优秀项目经理奖励或表彰具有一定限制性;同上,不同地域的奖项,颁发单位也不尽相同,此处要求由省、****协会****公司也具有一定的限制性。 建议本条改为: 1、项目负责人荣誉(此项满分2分) 1)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奖励或表彰的得2分; 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奖励或表彰的得1分(此项满分1分); 注:以上奖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省、****协会****协会、安装协会、****协会)颁发,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 答:详见更正内容。 6、招标文件第52页《综合评估法2》的“企业荣誉、业绩及综合实力” 部分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担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或者承担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作为参建内容的项目(此项满分10分):① 获得“鲁班奖”的,每提供一项得 10 分;② 获得“**杯”(外省等同于**杯奖)每提供一项得 5 分;③ 获得“**杯”奖(外设地区的市等同于**杯奖)的,每提供一项得2 分。 异议:目****行业协会针对建筑智能化专业工程开展的国家级质量奖项评选包括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鲁班奖,以上奖项均为国家认可并收录在《**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名目》范围内。查询网址:http://www.****.cn/khjl/pbdbbz/201510/t****1009_3167.html)。 因此,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国家优质工程奖与鲁班奖具备同等效力,均为国家认可的面向**范围的最高工程质量奖项,而本项目唯一指定为鲁班奖存在一定的限制和排他性。 诉求:为保证评审指标的合理、完善,建议在原评审奖项基础上,增加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国家优质工程奖。即: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担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或者承担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作为参建内容的项目(此项满分10分):① 获得“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安装之星”的,每提供一项得 10 分;② 获得“**杯”(外省等同于**杯奖)每提供一项得 5 分;③ 获得“**杯”奖(外设地区的市等同于**杯奖)的,每提供一项得2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52页《综合评估法2》的“技术评分标准”部分要求:根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的项进行评审,所投产品技术性能每具有一项满足或优于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标★的项的得0.3分,满分6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满足的,视同负偏离处理,不得分。 异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涉及的产品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厂商官网截图及链接证明等,均存在明显的品牌指向性和排他性,不利于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具体如下: 1、视频监控系统中磁盘陈列存储设备、平台软件、一体化彩色球型摄像机、视频综合平台、户内全彩LED屏等,要求标注★的技术参数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予以证明。经调查能够完全满足标★技术指标要求并提供相对应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进行参数指标证明的只有“大华”;参考品牌内海康、宇视、科达、天地伟业等品牌均无法提供检测内容涵盖标★技术指标参数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2、网络系统中48口1000M交换机、24口1000MPOE交换机、无线 AP、24口1000MPOE交换机(无线网)、无线AP信息点等,要求标注★的技术参数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报告、厂商官网截图及链接等予以证明。经调查能够完全满足标★技术指标要求并提供相对应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进行参数指标证明的只有“锐捷”;参考品牌内大华、宇视只生产安防设备产品,华为、华三虽有相关网络设备产品,但无法提供检测内容涵盖标★技术指标参数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广播系统中网络中控主机、专业功放、无缝高清矩阵切换器、IP呼叫站、监听音箱等,要求标注★的技术参数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予以证明。鉴于,目前国家及行业针对此类产品的性能指标检测内容并无强制规定和统一要求,不同厂商完全可根据自身产品性能特点进行定制化的委托检测以此来相互制约和限制,上述要求标★技术参数提供检测报告予以证明的设定,存在限制和排他性。 诉求:为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降低限制性的产品证明材料对项目评标结果的影响,同时避免指向性品牌厂商与某投标人绑定对项目进行操控,造成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建议招标人将《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涉及的产品证明材料予以删除;或调整为中标后提供,投标时由投标人提供承诺即可,承诺中标后在设备供货前向招标人提供。 答:详见更正内容。 8、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中有如下要求: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获得过省级或市级“优秀项目经理”奖励。但对于优秀项目经理的定义不清晰,评审因素不够量化。根据《**市建设工程招标负面清单》中(三)招标文件——适用主体: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中第33条“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上诉的打分因素在负面清单中,因此不得设置为评分因素,相关证明内容如下: = 为了量化评审因素,建议具体量化 “优秀项目经理”的定位,建议将该项评审因素改为: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以下资质认证: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建筑电气、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之一)。 2.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3.具有智能建筑行业优秀工程设计师荣誉****协会智能建筑分会颁发)。 完整响应并满足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建议同时删除以下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9、招标文件有如下要求: 事实依据:上诉评标办法将项目负责人所承担过项目的业绩作为评分因素,我方觉得设置不合理,因在评审加分项“企业荣誉、业绩及综合实力”中已经有了关于相同业绩的评审因素,如下: 设置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相同业绩的评审因素,极有可能会出现同一份项目合同和竣工报告重复使用(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使用同一份),因此建议删除或者改为: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得2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中有如下要求: 事实依据:为保证入围投标人的综合实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为了避免出现投标人综合实力不足低价冲标或者几家投标人围标的现象,建议将18分的门槛提高到23分或24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我方查询得知,全部满足以上参数的****公司,存在明显倾向性,目前市场上主****公司具有守望者摄像机 建议将改为非标“★”项。 相关截图及查询链接: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11、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我方查询得知,全部满足以上参数的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只有**大华一家能够满足,存在明显倾向性,建议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12、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过我司调研,检测报告由各个厂家进行委托检验,在检测报告中除了国标中的要求功能外,主要体现的是各个厂家的企业标准。不同品牌检测报告体现内容会根据各自企业标准而申请,随着近几年安防行业的迅速发展,安防产品的功能越来越多,针对产品的功能检测项也越来越多,由于各主要设备生产厂家,产品设计方式不同、功能参数的描述方式不同,各厂家在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也不尽相同。虽然各厂家的功能检测项都会有所不同,但针对该参数很多厂家都可以满足,但并没有在检测报告中体现。故硬性加入要求提供这些特定参数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是根据**大华厂家的企业标准而设置,严重倾向**大华厂家的产品,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建议改为非标“★”项。 答、详见更正内容。 13、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 l 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AAAAA安防行****公司满足。用此证书作为加分项,有严重的倾向性,排他性。 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相关链接及截图如下。
l ****公司咨询了解,招标要求中的证书,并非行业认证能力水平证书。该项荣誉仅针对****协会会员单位进行评选。经搜索了解,目前获得该项荣誉的安防厂家仅有******公司一家,具有严重倾向性和排他性。 l 设置供应商具备CMMI5级认证证书不合理,并且此证书跟项目的产品质量、性能等方面毫无关系,LED屏应该注重的是分辨率、刷新率、点间距、制造工艺等实实在在的性能指标,而不是通过软件成熟度来衡量产品质量,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CMM/CMMI认证只是一个评估的依据和一个过程改进的框架,并不是一个标准,因此不能有效屏蔽一些本身产品质量不足的厂商。 法律依据: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详见更正内容。 14、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我方查询得知,上述参数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此证书并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每个厂家所提供的软件检测单位必会不同,所检测的内容也会不同,不能就凭此判断所投厂商设备的好坏。 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15、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技术参数中涉及到的特定功能如开机 延时接载、直流输出断载保护、输出限流软保护、消波压缩保护开机 延时接载、直流输出断载保护、输出限流软 保护、消波压缩保护等,对学校使用产品并无实际用处,也无法检测,设计单位直接采用多处限定性技术截图,提供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16、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监听音箱是系统的周边设备而不是主控设备,监听音箱主要的作用就是监听输出的音频信号,一般不需要支持 5 段均衡以及内置温湿度传感器等功能,该项对系统的应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我方认为以上参数要求具有倾向性,完全是为了控制其他厂家来投标。建议删除参数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17、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交换容量≥4.3Tbps,包转发率≥160Mpps; 2、支持千兆电口≥48个,千兆SFP接口≥4个,; 3、静态路由,支持 RIP、RIPng、OSPF、OSPFv3 协议; 4、为保证设备稳定运行、设备业务口防雷≥10kv; 5、支持设备虚拟化功能,能够将 9 台物理设备虚拟成 1 台逻辑设备,同时虚拟化故障恢复时间小于 30ms; 答、详见更正内容。 18、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交换容量≥3.3Tbps,包转发率≥120Mpps; 2.支持千兆电口≥24个,千兆SFP端口≥4个; 3.静态路由,支持 RIP、RIPng、OSPF、OSPFv3 协议; 答、详见更正内容。 19、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支持802.11ax标准; 2.整机支持4条空间流,整机协商速率≥1.7Gbps; 3.支持1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口;内置智能天线;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端口支持≥24个千兆电口,≥4个万兆光口;支持24口POE+供电; 2、AP下挂射频模块接口数≥24个,整个AP支持最大接入用户数≥4096个; 答、详见更正内容。 20、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此处参数不应强制要求,符合实际使用即可。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一条要求如下: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修改参数:支持802.11ax标准,总空间流数≥4;整机速率≥1.7Gbps; 答、详见更正内容。 21、招标文件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和资料查证,现市场上主流安防设备品牌中能满足上述参数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只有**大华一家能够满足,具有严重的品牌指向性,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强烈排他性和唯一性,建议改为非标“★”项。 相关证据如下所示: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22、招标文件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我方查询得知,全部满足以上参数的****公司,存在明显倾向性,目前市场上主****公司具有守望者摄像机,建议将以上参数改为非标“★”项。 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23、招标文件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我方查询得知,全部满足以上参数的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只有**大华一家能够满足,存在明显倾向性,建议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24、招标文件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检测报告由各个厂家进行委托检验,主要体现的是各个厂家的企业标准。不同品牌检测报告体现内容会根据各自企业标准而申请,由于各主要设备生产厂家,产品设计方式不同、功能参数的描述方式不同,各厂家在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也不尽相同。虽然各厂家的功能检测项都会有所不同,但针对该参数很多厂家都可以满足,但并没有在检测报告中体现。故硬性加入要求提供这些特定参数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是根据**大华厂家的企业标准而设置,严重倾向**大华厂家的产品,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建议改为非标“★”项。 答、详见更正内容。
25、招标文件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 1、****公司咨询了解,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AAAAA安防行****公司满足,不足三家。用此证书作为加分项,有严重的倾向性,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该证书仅为年度表彰荣誉证书,并非行业认证能力水平证书。经搜索了解,目前获得该项荣誉的安防厂家仅有******公司一家。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相关证明如下:
2、设置供应商具备CMMI5级认证证书不合理,因为此证书跟项目的产品质量、性能等方面毫无关系,LED屏应该注重的是分辨率、刷新率、点间距、制造工艺等实实在在的性能指标,而不是通过软件成熟度来衡量产品质量,CMM/CMMI认证只是一个评估的依据和一个过程改进的框架,并不是一个标准,不能有效屏蔽一些本身产品质量不足的厂商。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详见更正内容。 26、招标文件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技术参数中涉及到的特定功能如开机 延时接载、直流输出断载保护、输出限流软 保护、消波压缩保护开机 延时接载、直流输出断载保护、输出限流软 保护、消波压缩保护等,对学校使用产品并无实际用处,也无法检测,设计单位直接采用多处限定性技术截图,提供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法律依据: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该证书。 答、详见更正内容。 27、招标文件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中的限定性字眼机箱、电源、控制卡、信号输入卡,限定性额距离36米等字眼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此证书并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每个厂家所提供的软件检测单位必会不同,所检测的内容也会不同,不能就凭此判断所投厂商设备的好坏。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相关证明如下: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28、招标文件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上述招标要求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限定性参数对于项目中使用并无多大实际用途,纯属为控标做的限定性字样,几个证书组合在一块,又可以组合控标,此软件并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字样限定性内容又多,每个厂家所提供的软件检测单位必会不同,所检测的内容也会不同,不能就凭此判断所投厂商设备的好坏。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29、招标文件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监听音箱是系统的周边设备而不是主控设备,监听音箱主要的作用就是监听输出的音频信号,一般不需要支持 5 段均衡以及内置温湿度传感器等功能,该项对系统的应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我方认为以上参数要求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因此建议删除参数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30、招标文件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具有排他性和倾向性。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为:交换容量≥4.3Tbps,包转发率≥160Mpps;支持千兆电口≥48个,千兆SFP接口≥4个;静态路由,支持 RIP、RIPng、OSPF、OSPFv3 协议;为保证设备稳定运行、设备业务口防雷≥10kv;支持设备虚拟化功能,能够将 9 台物理设备虚拟成 1 台逻辑设备,同时虚拟化故障恢复时间小于 30ms; 答、详见更正内容。 31、招标文件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属于强烈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支持802.11ax标准;整机支持4条空间流,整机协商速率≥1.7Gbps;支持1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口;内置智能天线; 答、详见更正内容。 32、质疑事项: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改参数为某厂商独有参数,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属于恶意控标;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端口支持≥24个千兆电口,≥4个万兆光口;支持24口POE+供电;AP下挂射频模块接口数≥24个,整个AP支持最大接入用户数≥4096个; 答、详见更正内容。 33、质疑事项:招标文件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此处参数不应强制要求,符合实际使用即可。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一条要求如下: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修改参数:支持802.11ax标准,总空间流数≥4;整机速率≥1.7Gbps; 答、详见更正内容。 3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中有如下要求: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获得过省级或市级“优秀项目经理”奖励。但对于优秀项目经理的定义不清晰,评审因素不够量化。根据《**市建设工程招标负面清单》中(三)招标文件——适用主体: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中第33条“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上诉的打分因素在负面清单中,因此不得设置为评分因素,相关证明及链接如下。 = 为了量化评审因素,建议标明获得过具体什么样的奖励或证书才算是“优秀项目经理”,建议将该项评审因素改为: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以下资质认证: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建筑电气、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之一)。 2.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3.具有智能建筑行业优秀工程设计师荣誉****协会智能建筑分会颁发)。 完整响应并满足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 建议同时删除以下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 详见更正内容。 3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中有如下要求: 事实依据:上诉评标办法将项目负责人所承担过项目的业绩作为评分因素,设置不合理,因为在评审加分项“企业荣誉、业绩及综合实力”中已经有了关于相同业绩的评审因素,如下: 设置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相同业绩的评审因素,极有可能会出现同一份项目合同和竣工报告重复使用(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使用同一份),因此建议删除或者改为: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得2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中有如下要求: 事实依据:为保证入围投标人的综合实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为了避免出现投标人综合实力不足低价冲标或者几家投标人围标的现象,建议将18分的门槛提高到23分或24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7、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和资料查证,现市场上主流安防设备品牌中能满足上述参数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只有**大华一家能够满足,具有严重的品牌指向性,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排他性和唯一性太强,建议改为非标“★”项。 相关证据如下所示。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38、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我方查询得知,全部满足以上参数的****公司,存在明显倾向性,目前市场上主****公司具有守望者摄像机,建议将以上参数改为非标“★”项。 相关截图及查询链接: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39、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我方查询得知,全部满足以上参数的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只有**大华一家能够满足,存在明显倾向性,建议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40、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过我司调研,检测报告由各个厂家进行委托检验,在检测报告中除了国标中的要求功能外,主要体现的是各个厂家的企业标准。不同品牌检测报告体现内容会根据各自企业标准而申请,随着近几年安防行业的迅速发展,安防产品的功能越来越多,针对产品的功能检测项也越来越多,由于各主要设备生产厂家,产品设计方式不同、功能参数的描述方式不同,各厂家在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也不尽相同。虽然各厂家的功能检测项都会有所不同,但针对该参数很多厂家都可以满足,但并没有在检测报告中体现。故硬性加入要求提供这些特定参数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是根据**大华厂家的企业标准而设置,严重倾向**大华厂家的产品,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建议改为非标“★”项。 答、详见更正内容。 41、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 1、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AAAAA安防行****公司满足,不足三家。用此证书作为加分项,有严重的倾向性,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相关链接及截图如下。 2、****公司咨询了解,****协会自2016年****电器行业绿色发展年会暨电子污染防治英雄会,在年会中对当年度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先进会员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因此“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先进单位”仅为年度表彰荣誉证书,并非行业认证能力水平证书。该项荣誉仅针对****协会会员单位进行评选。经搜索了解,目前获得该项荣誉的安防厂家仅有******公司一家。 3、设置供应商具备CMMI5级认证证书不合理,并且此证书跟项目的产品质量、性能等方面毫无关系,LED屏应该注重的是分辨率、刷新率、点间距、制造工艺等实实在在的性能指标,而不是通过软件成熟度来衡量产品质量,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CMM/CMMI认证是****大学****研究所(SEI)提出的,它只是一个评估的依据和一个过程改进的框架,并不是一个标准,在我国并不具有权威性且该证书门槛较低(只要花钱,就能通过该项认证),大部分厂**具有,因此不能有效屏蔽一些本身产品质量不足的厂商。 法律依据: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详见更正内容。 42、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我方查询得知,上述参数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此证书并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每个厂家所提供的软件检测单位必会不同,所检测的内容也会不同,不能就凭此判断所投厂商设备的好坏。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43、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技术参数中涉及到的特定功能如开机 延时接载、直流输出断载保护、输出限流软保护、消波压缩保护开机 延时接载、直流输出断载保护、输出限流软 保护、消波压缩保护等,对学校使用产品并无实际用处,也无法检测,设计单位直接采用多处限定性技术截图,提供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44、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中的限定性字眼机箱、电源、控制卡、信号输入卡,限定性额距离36米等字眼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此证书并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每个厂家所提供的软件检测单位必会不同,所检测的内容也会不同,不能就凭此判断所投厂商设备的好坏。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相关查询链接及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45、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上述招标要求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限定性参数对于项目中使用并无多大实际用途,纯属为控标做的限定性字样,几个证书组合在一块,又可以组合控标,此软件并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字样限定性内容又多,每个厂家所提供的软件检测单位必会不同,所检测的内容也会不同,不能就凭此判断所投厂商设备的好坏。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46、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监听音箱是系统的周边设备而不是主控设备,监听音箱主要的作用就是监听输出的音频信号,一般不需要支持 5 段均衡以及内置温湿度传感器等功能,该项对系统的应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我方认为以上参数要求具有倾向性,完全是为了控制其他厂家来投标。建议删除参数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47、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交换容量≥4.3Tbps,包转发率≥160Mpps; 2.支持千兆电口≥48个,千兆SFP接口≥4个,; 3.静态路由,支持 RIP、RIPng、OSPF、OSPFv3 协议; 4.为保证设备稳定运行、设备业务口防雷≥10kv; 5.支持设备虚拟化功能,能够将 9 台物理设备虚拟成 1 台逻辑设备,同时虚拟化故障恢复时间小于 30ms; 答:详见更正内容。 48、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交换容量≥3.3Tbps,包转发率≥120Mpps; 2.支持千兆电口≥24个,千兆SFP端口≥4个; 3.静态路由,支持 RIP、RIPng、OSPF、OSPFv3 协议; 答、详见更正内容。
49、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支持802.11ax标准; 2.整机支持4条空间流,整机协商速率≥1.7Gbps; 3.支持1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口;内置智能天线; 答、详见更正内容。 50、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改参数为某厂商独有参数,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属于恶意控标;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端口支持≥24个千兆电口,≥4个万兆光口;支持24口POE+供电; 2、AP下挂射频模块接口数≥24个, 整个AP支持最大接入用户数≥4096个; 答、详见更正内容。 51、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此处参数不应强制要求,符合实际使用即可。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一条要求如下: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修改参数: 1、支持802.11ax标准,总空间流数≥4;整机速率≥1.7Gbps; 答、详见更正内容。 5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中有如下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
事实依据:上诉评标办法将项目负责人所承担过项目的业绩作为评分因素,设置不合理,因为在评审加分项“企业荣誉、业绩及综合实力”中已经有了关于相同的评审因素, 详见原文:
此处设置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相同业绩的评审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会出现同一份项目合同和竣工报告重复使用(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使用同一份报告),建议删除或者改为: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得2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3、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估法2中有如下要求:(项目负责人荣誉)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获得过省级或市级“优秀项目经理”奖励。但对于优秀项目经理的定义不清晰,评审因素不够量化。根据《**市建设工程招标负面清单》中(三)招标文件——适用主体: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中第33条“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上诉的打分因素在负面清单中,因此不得设置为评分因素,证明及链接如下: 原文:
为量化评审因素,建议标明“优秀项目经理”的具体量化标准,即获得过什么样的奖励或证书才算是“优秀项目经理”,因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建议将该项评审因素改为: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以下资质认证: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建筑电气、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之一)。 2.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3.具有智能建筑行业优秀工程设计师荣誉****协会智能建筑分会颁发)。 完整响应并满足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为避免评审因素重复,建议同时删除以下要求: 法律依据: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54、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视频监控系统)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和资料查证,现市场上主流安防设备品牌中能满足上述参数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只有**大华一家能够满足,具有严重的品牌指向性,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排他性和唯一性太强,建议改为非标“★”项。 相关证据如下所示。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55、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视频监控系统)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我公司全方位查证得知,全部满足以上参数的****公司,具有明显倾向性,目前市场上主流厂****公司具有守望者摄像机,建议将以上参数改为非标“★”项。 相关截图及查询链接: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56、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视频监控系统)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 (一) 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5A在安防行****公司满足,不足三家。用此证书作为加分项,有严重的倾向性,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相关链接及截图如下。 2) ****协会自2016年****电器行业绿色发展年会,在年会中对当年度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先进会员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该表彰仅为年度表彰荣誉证书,并非行业认证能力水平证书,且该项荣誉仅针对****协会会员单位进行评选。经搜索了解,目前获得该项荣誉的安防厂家仅有******公司一家。 3) 设置供应商具备CMMI5级认证证书实属不合理,并且此证书跟项目的产品质量、性能等方面毫无关系,LED屏应该注重的是分辨率、刷新率、点间距、制造工艺等实实在在的性能指标,而不是通过CMMI5级认证证书即软件成熟度来衡量产品质量,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备注:CMM/CMMI认证是只是一个评估的依据和一个过程改进的框架,并不是一个标准,在我国并不具有权威性且该证书门槛较低(花钱即可认证),因此不能有效屏蔽一些本身产品质量不足的厂商。) 法律依据: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详见更正内容。 57、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技术参数中涉及到的特定功能如开机 延时接载、直流输出断载保护、输出限流软保护、消波压缩保护开机 延时接载、直流输出断载保护、输出限流软 保护、消波压缩保护等,对学校使用产品并无实际用处,也无法检测,设计单位直接采用多处限定性技术截图,提供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58、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广播系统)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事实依据:上述参数中的限定性字眼机箱、电源、控制卡、信号输入卡,限定性额距离36米等字眼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此证书并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每个厂家所提供的软件检测单位必会不同,所检测的内容也会不同,不能就凭此判断所投厂商设备的好坏。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相关查询链接及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59、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广播系统)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上述招标要求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限定性参数对于项目中使用并无多大实际用途,纯属为控标做的限定性字样,几个证书组合在一块,又可以组合控标,此软件并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字样限定性内容又多,每个厂家所提供的软件检测单位必会不同,所检测的内容也会不同,不能就凭此判断所投厂商设备的好坏。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60、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广播系统)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监听音箱是系统的周边设备而不是主控设备,监听音箱主要的作用就是监听输出的音频信号,一般不需要支持 5 段均衡以及内置温湿度传感器等功能,该项对系统的应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我公司认为以上参数要求具有倾向性,完全是为了控制其他厂家来投标。建议删除参数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61、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网络系统)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此处参数不应作为强制要求,符合实际使用即可;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一条要求如下: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修改相关参数为: 支持802.11ax标准,总空间流数≥4;整机速率≥1.7Gbps; 答、详见更正内容。 62、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我方查询得知,全部满足以上参数的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只有**大华一家能够满足,存在明显倾向性,建议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63、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我方查询得知,上述参数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此证书并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每个厂家所提供的软件检测单位必会不同,所检测的内容也会不同,不能就凭此判断所投厂商设备的好坏。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64、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中的限定性字眼机箱、电源、控制卡、信号输入卡,限定性额距离36米等字眼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此证书并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每个厂家所提供的软件检测单位必会不同,所检测的内容也会不同,不能就凭此判断所投厂商设备的好坏。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相关查询链接及截图如下: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65、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交换容量≥4.3Tbps,包转发率≥160Mpps; 2.支持千兆电口≥48个,千兆SFP接口≥4个,; 3.静态路由,支持 RIP、RIPng、OSPF、OSPFv3 协议; 4.为保证设备稳定运行、设备业务口防雷≥10kv; 5.支持设备虚拟化功能,能够将 9 台物理设备虚拟成 1 台逻辑设备,同时虚拟化故障恢复时间小于 30ms; 答、详见更正内容。 66、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交换容量≥3.3Tbps,包转发率≥120Mpps; 2.支持千兆电口≥24个,千兆SFP端口≥4个; 3.静态路由,支持 RIP、RIPng、OSPF、OSPFv3 协议; 答、详见更正内容。 67、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支持802.11ax标准; 2.整机支持4条空间流,整机协商速率≥1.7Gbps; 3.支持1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口;内置智能天线; 答、详见更正内容。 68、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改参数为某厂商独有参数,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属于恶意控标;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3、端口支持≥24个千兆电口,≥4个万兆光口;支持24口POE+供电; 4、AP下挂射频模块接口数≥24个, 整个AP支持最大接入用户数≥4096个; 答、详见更正内容。 69、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中有如下要求: 事实依据:为保证入围投标人的综合实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为了避免出现投标人综合实力不足低价冲标或者几家投标人围标的现象,建议将18分的门槛提高到23分或24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0、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中有如下要求: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获得过省级或市级“优秀项目经理”奖励。但对于优秀项目经理的定义不清晰,评审因素不够量化。根据《**市建设工程招标负面清单》中(三)招标文件——适用主体: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中第33条“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上诉的打分因素在负面清单中,因此不得设置为评分因素,相关证明内容如下: = 为了量化评审因素,建议具体量化 “优秀项目经理”的定位,建议将该项评审因素改为: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以下资质认证: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建筑电气、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之一)。 2.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3.具有智能建筑行业优秀工程设计师荣誉****协会智能建筑分会颁发)。 完整响应并满足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建议同时删除以下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71、招标文件有如下要求: 事实依据:上诉评标办法将项目负责人所承担过项目的业绩作为评分因素,我方觉得设置不合理,因在评审加分项“企业荣誉、业绩及综合实力”中已经有了关于相同业绩的评审因素,如下: 设置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相同业绩的评审因素,极有可能会出现同一份项目合同和竣工报告重复使用(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使用同一份),因此建议删除或者改为: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得2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中有如下要求: 事实依据:为保证入围投标人的综合实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为了避免出现投标人综合实力不足低价冲标或者几家投标人围标的现象,建议将18分的门槛提高到23分或24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3、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我方查询得知,全部满足以上参数的****公司,存在明显倾向性,目前市场上主****公司具有守望者摄像机,建议将以上参数改为非标“★”项。 相关截图及查询链接: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74、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我方查询得知,全部满足以上参数的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只有**大华一家能够满足,存在明显倾向性,建议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答、详见更正内容。 75、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过我司调研,检测报告由各个厂家进行委托检验,在检测报告中除了国标中的要求功能外,主要体现的是各个厂家的企业标准。不同品牌检测报告体现内容会根据各自企业标准而申请,随着近几年安防行业的迅速发展,安防产品的功能越来越多,针对产品的功能检测项也越来越多,由于各主要设备生产厂家,产品设计方式不同、功能参数的描述方式不同,各厂家在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也不尽相同。虽然各厂家的功能检测项都会有所不同,但针对该参数很多厂家都可以满足,但并没有在检测报告中体现。故硬性加入要求提供这些特定参数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是根据**大华厂家的企业标准而设置,严重倾向**大华厂家的产品,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建议改为非标“★”项。 答、详见更正内容。 76、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 1、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AAAAA安防行****公司满足,不足三家。用此证书作为加分项,有严重的倾向性,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相关链接及截图如下。
2、****公司咨询了解,招标要求中的证书,并非行业认证能力水平证书。该项荣誉仅针对****协会会员单位进行评选。经搜索了解,目前获得该项荣誉的安防厂家仅有******公司一家,具有严重倾向性和排他性。 3、设置供应商具备CMMI5级认证证书不合理,并且此证书跟项目的产品质量、性能等方面毫无关系,LED屏应该注重的是分辨率、刷新率、点间距、制造工艺等实实在在的性能指标,而不是通过软件成熟度来衡量产品质量,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CMM/CMMI认证只是一个评估的依据和一个过程改进的框架,并不是一个标准,因此不能有效屏蔽一些本身产品质量不足的厂商。 法律依据: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详见更正内容。 77、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经我方查询得知,上述参数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此证书并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每个厂家所提供的软件检测单位必会不同,所检测的内容也会不同,不能就凭此判断所投厂商设备的好坏。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78、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技术参数中涉及到的特定功能如开机 延时接载、直流输出断载保护、输出限流软保护、消波压缩保护开机 延时接载、直流输出断载保护、输出限流软 保护、消波压缩保护等,对学校使用产品并无实际用处,也无法检测,设计单位直接采用多处限定性技术截图,提供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建议删除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79、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监听音箱是系统的周边设备而不是主控设备,监听音箱主要的作用就是监听输出的音频信号,一般不需要支持 5 段均衡以及内置温湿度传感器等功能,该项对系统的应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我方认为以上参数要求具有倾向性,完全是为了控制其他厂家来投标。建议删除参数或改为非标“★”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详见更正内容。 80、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交换容量≥4.3Tbps,包转发率≥160Mpps; 2.支持千兆电口≥48个,千兆SFP接口≥4个,; 3.静态路由,支持 RIP、RIPng、OSPF、OSPFv3 协议; 4.为保证设备稳定运行、设备业务口防雷≥10kv; 5.支持设备虚拟化功能,能够将 9 台物理设备虚拟成 1 台逻辑设备,同时虚拟化故障恢复时间小于 30ms; 答、详见更正内容。 81、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交换容量≥3.3Tbps,包转发率≥120Mpps; 2.支持千兆电口≥24个,千兆SFP端口≥4个; 3.静态路由,支持 RIP、RIPng、OSPF、OSPFv3 协议; 答、详见更正内容。 82、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某厂商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业界主流厂商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支持802.11ax标准; 2.整机支持4条空间流,整机协商速率≥1.7Gbps; 3.支持1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口;内置智能天线;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 端口支持≥24个千兆电口,≥4个万兆光口;支持24口POE+供电; 2) AP下挂射频模块接口数≥24个,整个AP支持最大接入用户数≥4096个; 答、详见更正内容。 83、招标文件中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有以下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此处参数不应强制要求,符合实际使用即可。 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一条要求如下: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修改参数:支持802.11ax标准,总空间流数≥4;整机速率≥1.7Gbps; 答、详见更正内容。 84、48口1000M交换机: 1.★支持硬件层级双 boot,采用两个 FLASH 芯片存储 boot 软件(系统引导程序),实现 硬件级 boot 冗余备份,避免因 FLASH 芯片故 障导致交换机无法启动。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2.★支持硬件健康状态可视化,可以对风扇 状态、电源、温度、板载电压进行监控,尤其是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电压异常前兆,可及时处理,避免出现电压异常宕机。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3、★为保证设备稳定运行、设备防浪涌≥10kv,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 4、★支持设备虚拟化功能,能够将 9 台物理设备虚拟成 1 台逻辑设备,同时虚拟化故障恢复时间小于 30ms,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测试报告;以上证明中标后招标单位保留查验原件的权利。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它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锐捷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其它主流品牌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该指标限制了公平竞争,具有排它性和倾向性,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交换容量≥4.3Tbps,包转发率≥160Mpps; 2.支持千兆电口≥48个,千兆SFP接口≥4个,; 3.静态路由,支持 RIP、RIPng、OSPF、OSPFv3 协议; 4.为保证设备稳定运行、设备业务口防雷≥10kv; 5.支持设备虚拟化功能,能够将 9 台物理设备虚拟成 1 台逻辑设备,同时虚拟化故障恢复时间小于 30ms; 答、详见更正内容。 85、24口1000M交换机 质疑项: 1.★为保证设备在受到外界机械碰撞时能够正常运行,要求所投交换机 IK 防护测试级别至少达到 IK05,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IK 防护等级测试报告; 2.★支持基础网络保护策略,能够限制用户向网络中发送 ARP 报文、ICMP 请求报文、DHCP请求报文等数据包的数率,对超过限速阈值的报文进行丢弃处理,甚至能够识别攻击行为,对有攻击行为的用户进行隔离。提供厂商官网截图及链接证明 ;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它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锐捷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其它主流品牌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该指标限制了公平竞争,具有排它性和倾向性,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交换容量≥3.3Tbps,包转发率≥120Mpps; 2.支持千兆电口≥24个,千兆SFP端口≥4个; 3.静态路由,支持 RIP、RIPng、OSPF、OSPFv3 协议; 答、详见更正内容。 86、无线AP 质疑项: 1. ★为提高网络安全,应支持实现基于用户的 PSK 认证,实现用户之间不能共享 WiFi 密钥,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2. ★为保证设备使用安全,接触电流和抗电强度均应符合 GB 4943.1-2011 安全标准,在电源输入端两极与适配器输出端子/塑料外壳之间,施加 50Hz,3000V 电压 1min;在电源输入端两极与地之间,施加 50Hz,1500V电压 1min,均应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报告; 3. ★为保证 AP 下各用户均能获得良好的用户体验,在不限速场景下,采用非统一型号终端进行多用户场景测试,统计每个 sta 的性能,方差应小于 10,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报告; 4、★ 支持在 802.11ac VHT80 配置下,实际传输性能可达 600Mbps 以上,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 5、★在多用户接入场景下,设备仍可以保证高时延业务的需求,可支持不小于 120 台终端流畅播放标清码流视频,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 6、★ 支持在 10 米范围内内,AP 在邻频干扰下性能不小于极限性能的 80%,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以上证明中标后招标单位保留查验原件的权利。 事实依据: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选择的测试机构也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以上交换机参数描述功能属于普通功能,其它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中,只有锐捷满足,实属控标项,该参数将其它主流品牌均屏蔽在外。 法律依据:该指标限制了公平竞争,具有排它性和倾向性,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参数: 1.支持802.11ax标准; 2.整机支持4条空间流,整机协商速率≥1.7Gbps; 3.支持1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口;内置智能天线; 答、详见更正内容。 87、24口1000M POE交换机(无线网) 质疑项: 1、★支持基础网络保护策略,能够限制用户向网络中发送 ARP 报文、ICMP 请求报文、DHCP请求报文等数据包的数率,对超过限速阈值的报文进行丢弃处理,甚至能够识别攻击行为,对有攻击行为的用户进行隔离。提供厂商官网截图及链接证明; 事实依据:改参数为锐捷独有参数,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属于恶意控标; 法律依据:该指标限制了公平竞争,具有排它性和倾向性,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建议修改: 5、端口支持≥24个千兆电口,≥4个万兆光口;支持24口POE+供电; 6、AP下挂射频模块接口数≥24个, 7、整个AP支持最大接入用户数≥4096个; 答、详见更正内容。 88、无线AP信息点 质疑项: 1、★设备电磁辐射对人体安全,满足 CouncilRecommendation 1999/519/ECAnnex II 的相关要求,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的 SAR 测试报告证明。 以上证明中标后招标单位保留查验原件的权利 。 依据:此处参数不应强制要求,符合实际使用即可;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一条要求如下: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它内容。 建议修改参数: 1、支持802.11ax标准,总空间流数≥4;整机速率≥1.7Gbps; 答、详见更正内容。 89、质疑事项: 关键产品技术关键参数评审表中磁盘陈列存储设备技术参数: 1. ★可扩展至不少于2个512GB SSD固态硬盘。可扩展不少于1个2.5英寸SATA硬盘。具有不少于2个可热插拔BBU电源; 2. ★支持同时接入不少于512路具有人脸检测功能的摄像机,当侦测到人脸时,可进行人脸大图、小图抓拍、视频录像,并触发报警联动录像、抓拍图片、弹出报警画面、上传中心、蜂鸣报警以及日志记录;支持按人脸检测同步关联回放细节通道人脸抓拍图信息和录像;支持人脸检测小图、所在人脸大图、对应录像前后10s录像的下载(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 ★可全盘参与某一种业务(读写盘、只读盘、冗余盘、抽帧盘、AI回放盘); 4. ★可在Normal和Rescue两个系统模式之间进行切换,当任何一个模式无法正常启动时,另外一个模式能正常工作(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 。 【质疑事实及依据】: 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和资料查证,现市场上主流安防设备品牌中能满足上述参数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只有**大华一家能够满足,具有严重的品牌指向性,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排他性和唯一性太强。 答、详见更正内容。
****、阜****管理处 2021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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