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凉山州西昌市西门坡街66号、长安东路84号房屋出租
您尚未开通该权限!
咨询客服:400-688-2000,掌握更多商机线索!
- 咨询:400-688-2000查看全部商机
凉山州**市西门坡街66号、**东路84号房屋出租 |
凉山州**市西门坡街66号、**东路84号房屋出租 | ||||||||
**** | 首次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 |||||||
2021-07-14 | 挂牌截止日期:2021-07-27 |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
本次出租标的分别位于**市西门坡街66号二楼和**市**东路84号三楼,交通便利,地理条件优越,消费群体较为集中,具备较好租赁经营的条件, 具体情况详见《出租明细表》。 | ||||||||||||||||||||||||||||||||||||||||||||||||||||||||||
| ||||||||||||||||||||||||||||||||||||||||||||||||||||||||||
详见资产公告 | ||||||||||||||||||||||||||||||||||||||||||||||||||||||||||
一、承租方应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出租明细表》),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如承租方有违约或侵权行为需支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出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不足部分须由承租方补足。 二、满足下列情形时,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承租方: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房屋; 2.租赁期限届满,房屋完好无损交还出租方; 3.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4.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房屋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5.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 ||||||||||||||||||||||||||||||||||||||||||||||||||||||||||
一次性 | ||||||||||||||||||||||||||||||||||||||||||||||||||||||||||
3年/1年 | ||||||||||||||||||||||||||||||||||||||||||||||||||||||||||
一、本次交易的首年租金通过****专用账户进行结算,履约保证金由承租方自行支付至出租方账户。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承租方应于每年租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下一年度的全部租金。 四、****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年租金及出租方与承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划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耗水、电费通过水电表,按水、电部门规定价格,按实际消耗向出租方按月交清(如是总表分出去的分表,还应承担总表损耗的公摊部分)。如承租方拖欠水电费不交,出租方将有权停止供水供电。 2. 承租方在此租赁经营期间必须合法依规经营,依法自行办理一切相关合法经营手续,并应按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卫生、工商、税务等一切应由承租方缴纳的费用。 3.承租方租赁的房屋屋顶及外墙不属于租赁范围,若承租方要使用,须另外与出租方协商签订租赁合同,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无条件收回房屋,剩余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 租赁期间,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房屋的水、电、卷帘门、门、窗、小面积漏水、消防设备等由承租方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房屋租金后,承租方方能取得合同规定期限的房屋有效使用权。在有效使用期内,承租方如需装修,必须向出租方提交其书面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允许签订补充协议后,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自费自行装修。 6.租赁期间,承租方在装饰装修时不得擅自对建筑物穿墙打洞,不得损坏房屋的梁、板、柱,凡未经出租方同意造成建筑物损坏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责任,并要求承租方赔偿造成建筑物损坏的所有经济损失。 7.租赁期间,承租方在装修时要充分考虑到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承重极限,不得对建筑物和构筑任意加大荷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间,承租方在装修店招店牌时应当到相关部门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在施工时承租方要确保安装的店招店牌安全可靠,并做好日常的安全维护工作,凡因承租方装修及维护造**全责任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9.无论是承租方主动终止租赁或者出租方经营发展需求需收回房屋并终止合同,承租方对该房屋装修改造形成的所有资产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按装修改造后的房屋现状无条件交回出租方,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形式的补偿。如因政府部门要求拆除,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做任何形式的补偿。 10.租赁终止,标的房屋的室内、外装修装饰物属出租方所有,如承租方确需拆除自费装修部分,承租方必须恢复房屋原貌,恢复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出租方同意的室内、外装修属违约装修,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任意处理,并不给予承租方任何形式的补偿。 11.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提交经营的相关手续,**: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和第三方有劳务关系的,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履行好雇主责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劳务纠纷、薪酬纠纷、工伤事故、意外事故、治安和刑事责任等其他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商事责任等)和经济赔偿责任概由承租方承担。 12.租赁期间,承租方严禁私自发布该房屋的转让、转租等信息。如承租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告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不退还承租方已交未到期的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13.租赁期间,房屋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应到保险部门进行财产保险。如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发生营业房屋内的物资财产被盗、受损、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火灾等造成自身和相邻权人的财产受损、建筑物受损等责任事故的,承租方要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费;承租方在承租房屋期间发生刑事、治安事件,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造成房屋设施设备的损坏,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费,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4.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做好消防安全,按规定自行配备消防器材;安全使用电、气、油、火,不擅自敷设电线电路,不使用无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器及燃具;不得在无人监控下进行电瓶车充电;对用电线路改造要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批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以上相关的事故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5.租赁期间,****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签订治安联防责任书和门前五包责任书,并按期交纳相关费用。 |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一、本次出租标的均为空置,按现状分别对外出租。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诉讼等影响出租的情形。 二、租赁用途:可用于美容、美发、图书、****商场使用,办公场所、教育培训等,不能做餐饮和歌舞厅。 三、租金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度支付,租期内不递增。 四、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标的进行实地勘查,一旦报名则视为知悉并认可标的面积、瑕疵、交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等所有情形,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进行房屋交接。 五、其他事项披露 1.若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房屋租金,每超过一天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按年租金的0.1%支付违约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0天,如超过20天仍未缴纳房屋租金,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不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2.若承租方要装修,必须向出租方提交其书面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允许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自费自行装修。 3.租赁期间,承租方无权将房屋转让或转租他人,一旦出现转让或转租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立即收回房屋,承租方已交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承租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必须合法依规经营,依法自行办理一切相关合法经营手续,并应按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卫生、工商、税务等一切应由承租方缴纳的费用。 5.租赁期间,如出租方因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及修建、扩建、改建等需收回房屋,出租方须提前两个月告知承租方,出租方如数退还承租方已交未到期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无条件退回出租方房屋,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6.承租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办理续租手续。协商不一致的,出租方有权重新对外出租,承租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7. 承租期满,承租方不再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将属于承租方的物品搬离,按现状无条件退回房屋。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按税务相关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相应票据。 10.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出租明细表》、《资产信息表》等。 11.标的查看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0****9590 |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2021-07-27 16:00:00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公司 | ||||||||||||||||||||||||||||||||||||||||||||||||||||||||||
****分行 | ||||||||||||||||||||||||||||||||||||||||||||||||||||||||||
741********00211211 | ||||||||||||||||||||||||||||||||||||||||||||||||||||||||||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转为应支付给出租方的首年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8.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动态报价 | ||||||||||||||||||||||||||||||||||||||||||||||||||||||||||
|
车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834-****756 |
许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28-****3311 |
总则 第一条 ****(以下简称 本所 )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所官网(www.****.com)及第四产权(www.****.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以下简称 西南联交所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相关公告
注册会员享贴心服务
项目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项目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的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的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 猜你喜欢
- 更多西昌市招标采购信息
- 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
- 07月14日
- 惠州市国有九龙峰林场小林场工区道路
- 07月14日
- 陆城十里铺村城河大道延伸段项目拆迁
- 07月14日
- 深航南宁分公司佳运公寓一楼商铺公开
- 07月14日
- 深航2021年新飞机融资法律服务采
- 07月14日
- 销售废旧杂铜沫
- 07月14日
- 岳阳路园区3#车库项目配套地下管线
- 07月14日
- 灵石畜牧回祖繁殖场水土保持监测监理
- 07月14日
- 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度
- 07月14日
- 福建化销2021年07月14日竞买
- 07月14日
- 太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常营中队申请维
- 07月14日
- 和合书吧花木城分馆装饰工程中标结果
- 07月14日
-
西昌市建材网
西昌市采购信息网
西昌市政府公开信息
西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西昌市电力交易中心
西昌市交易中心
西昌市房产交易中心
西昌市工程交易中心
西昌市钢铁交易中心
西昌市建设交易中心
西昌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西昌市政府交易中心
西昌市造价信息网
西昌市市政工程信息网
西昌市水利工程信息网
西昌市通信工程信息网
西昌市医药招标网
西昌市建筑招标网
西昌市工程招标网
西昌市建设招标网
西昌市施工招标
西昌市装饰工程招标
西昌市建设工程网
西昌市水利招标信息网
西昌市电力招标网
西昌市建委招投标网
西昌市建筑管理网
西昌市建设信息港
西昌市教育招标网
西昌市装修招标
西昌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西昌市建设网
西昌市总包工程
西昌市政府工程招标
西昌市工程施工招标
西昌市工程公开项目
西昌市工程采购信息
西昌市招标投标采购平台
西昌市省市工程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