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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钱排)环城大道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工程交易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心(钱排)环城大道建设工程****改革局以信发改投[2021]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本项目位于**市钱排镇境内,路线起点位于钱排镇龙眼根附近,改建工程起点为国道G359线桩号K309+275处,路线由南往北走,沿钱排镇西侧布线,途经钱上村、黄泥岭、钱排村、和爱埇、善教埇,山塘口、果子湾等村庄,终点接回国道 G359 线(原省道370线)与云茂高速钱排互通立交连接线相交处,终点桩号 K313+355,路线全长4.080km,桥梁3座,涵洞9道,路线交叉7处,本项目投资估算32760万元,其中**费估算为19912万元(以上为暂定概况,最终以实际的为准)。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8.1.3 款):
2.2.1 提交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文件):在签订合同后 40天内;
2.2.2 初步设计文件修改(含概算文件):正式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后 5天内完成;
2.2.3 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施工图预算文件)及详勘、定测报告:在修改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后 15天内完成;
2.2.4 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正式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后5天内完成;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里程范围 | 长度 | 工作内容 |
K309+275~K313+355 | 4.080km | 里程范围的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勘察设计; 上述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详勘、定测、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及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如有)、竣工图编制配合、征地拆迁图编绘(如有)、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且在人员及信誉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证书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
(4)****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①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3.3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②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③、管理关系④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②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③控股是****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④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2021年08月20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om/)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后收取,收取后不退。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om/)”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om/)”。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 年09月10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电话:0668-****309。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login)、****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om/)上发布。
8. 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应当最迟于开标前一天书面函告招标人。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大院 地 址:**市新尚路10号
联 系 人:梁小姐 联 系 人: 余生
电 话:0668-****556 电 话: 181****8105
2021 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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