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学院零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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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工作需要,****审计处****学院领导批准,拟采取竞争性****学院零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定点机构两家,服务期两年(自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第二次)如下,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采购人
名称:****;地址:****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法定代表人:谢志勇,院长。
二、项目名称
学院零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点服务项目。
三、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
学院零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点服务项目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注:若单项工程的审计费不足300元的,按固定价300元/项计取。
四、服务期限
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定两家中标定点审计服务机构,为学院提供2020年度-2022年未公开****评审中心评审的零星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合同期两年(自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乙级以上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资质。
6、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过程持客观、公正、严谨及实事求是的原则,企业社会信誉度好,服务质量好。
7、投标单位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对固定的造价工程技术人员。
六、投标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审计服务工作方案及审计服务质量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投标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设备、设施、场所、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7、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
8、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9、近3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从信用中国截图打印);
10、供应商报价单原件(格式自拟)。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上述材料开标前密封,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投标保证金
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于开标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人民币2000元,由学院财务人员在开标现场负责直接点收。投标人应按本采购公告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放入自备的信封内(暂不要封口,待学院财务人员清点无误后再封口并签名确认)。评标结束后,财务人员当场退还全部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签名确认。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学院对公账户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交货且验收合格之后转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形的,凭缴款票据和相关手续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3605 0163 0151 0999 9988
八、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计服务工作方案和审计服务承诺书及报价****学院提供零星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中标单位违反承诺,经查证属实的,每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2、****学院有关部门的审计通知及相关证据材料后,应当及时安排适格的造价工程技术人员实施审计,并于学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服务和提交审计结论。
3、中标单位应当安排具备相应专业****学院提供审计服务,运用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合规地提供审计结论。
4、中标单位应做好审计结论保密工作。未经学院同意,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或泄露审计结论。
5、除按合同约定收费标准计收审计服务费之外,中****学院收费。
九、供应商承诺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需向采购人承诺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2、全面履行招标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3、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采购人。
4、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5、保证不存在下列违约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不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虚假发票;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数量、质量、时间、地点等提供服务的。
6、如供应商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供应商的产品及服务。
7、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十、款项支付
学院于中标供应商交付审计结论且提交增值税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算服务费;中标供应商也可选择按月或按学期汇总结算审计服务费。
十一、投标程序与评标办法
1、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17日上午9:30时整。迟延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管理处办公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3、实行二次报价评标法评标,工程造价核减金额收费率两家最低者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提交第一次报价。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开标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中标。第二次报价相同者为两人以上的,由该相同报价者再次报价,直至决出最低报价者。中标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4、实际参加竞性谈判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5、供应商的报价不高于赣财办〔2015〕62号文件规定的竣工结算审核收费标准。否则,报价无效。
6、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管理处 张老师 0799-****278
学院审计处 王老师 0799-****009
7、采购监督机构
****监察室 贺老师 0799-****017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采购公告、投标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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