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红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区董家塅道路绿化养护服务
采 购 人:**市****
政府采购编号: 株芦财采计[2021]000074号
委托代理编号: HNPJ-ZZ-3362
采购代理机构: ****
2021年 12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通知......................................................2
第二章 磋商须知.......................................................5
磋商须知前附表.............................................................10
磋商须知正文................................................................10
一、说明...................................................................10
二、磋商文件...............................................................12
三、响应文件...............................................................12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5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0
七、其他规定............................................................21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22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6
第五章 采购需求.......................................................32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42
第一章 磋商通知
**区董家塅道****政府采购编号:株芦财采计[2021]000074号,委托代理编号:HNPJ-ZZ-336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区董家塅道路绿化养护服务
委托代理编号:HNPJ-ZZ-3362
采购计划编号:株芦财采计[2021]000074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816662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元) |
1 | C99-其他服务 | **区董家塅道路绿化养护服务 |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18日 | 816662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供应商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供应商需以现金形式缴纳,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缴纳的费用),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及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15时00分,地点为**市**区**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1室。
(2)首次响应文件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15时00分。
(3)首次响应文件开标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市**区**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1室)。
(4)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原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三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市****
地 址:**省**市**区太子路668号
联系人:陈平
电话:0731- ****420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明峰银座1栋17楼
联系人:刘瑞 戴颖才
电 话:0731-****2277
第二章 磋商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 |
一、说明 |
第二章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区董家塅道路绿化养护服务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采购人:**市****; 地 址:**省**市**区太子路668号 联系人:陈平 联系电话:0731-****4207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7室 联系人:刘瑞 戴颖才 联系电话:0731-****2277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供应商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若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则视同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则视同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采用公告邀请方式。 |
第二章第2.3款 | 领取磋商文件方式 | ****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上自行下载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磋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1、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勘察。 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费用。 |
二、磋商文件 |
第二章第10.3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1.技术;2.服务;3.合同条款。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27日15时00分(**时间) |
第二章第26.3款 | 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 |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10项将导致无效响应。 |
第二章第26.4款 | 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 | 按编号的商务和技术条款进行统计。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第二章第15.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人民币816662.00元。 |
第二章第17.1款 | 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为:/元; 1、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系统到账为准。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帐户名:****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银行**铁道支行 帐 号:430********052504828(以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无效)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注:转账票据摘要处的注明可写简称,但必须表达清楚是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第二章第18.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19.1款 | 响应文件份数 | 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采用胶装。电子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单独密封,并标注供应商名称)。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第二章第20.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第二章第22.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 地址:**市**区**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1室。 |
五、其他规定 |
第二章第9.1款 ****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 否。 □ 是,采购《****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的产品(应同时在采购公告中注明)。 |
第二章第9.1款 ****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①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服务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②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第二章第9.1款 ****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查询。 |
第二章第9.1款 ****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保证金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政府采购网查询。 |
第二章第9.1款 ****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 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 |
第二章第40.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14750.00元整,由中标供应商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银行账号:740********00019559 |
第二章第41款 | 其他规定 | 无。 |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
第三章第2.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提示:评审标因素“技术”****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为便于计算,应与其他评审因素分列) |
第三章第2.3款 | 权值 | 评审因素 | 权值 |
第三章第2.3款 | 权值 | 报 价 | 详见评分细则 |
第三章第2.3款 | 权值 | 商 务 | 详见评分细则 |
第三章第2.3款 | 权值 | 技 术 | 详见评分细则 |
第三章第2.3款 | 权值 | 其 他 | 详见评分细则 |
第三章第4.2款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 | 3家。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第二章第36.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 |
第二章第38.3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
第四章第4款 | 付款方式 | 1、按合同签订的方式支付。 2、付款时成交单位须开具合法税务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
第二章第41.1款 | 其他规定 | 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②信用记录的有效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止。 |
磋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磋商通知,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磋商文件。
2.4 “磋商小组”是指依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或者《****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9 “进口产品”****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 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
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9.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等产品政策支持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支持中的一项累加。省级****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通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
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3.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响应声明
(2)保证金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服务方案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政府采购政策产品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
(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2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磋商货物、或为磋商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4.3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4在磋商过程中,****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5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4.6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5.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六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
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5.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7.保证金
17.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账户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3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7.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财政部:
(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 响应文件有效期
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9.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
22.2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23.供应商资格审查
23.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环节。
23.3供应商有本章第16.1款情形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3.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4.磋商程序
24.1磋商程序: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
25.初步审查
25.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序号 | 投标人 | |
1 | 投标文件是否正确签署 | |
2 | 投标保证金 | |
3 |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
4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
5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 | |
6 | 磋商响应声明 | |
7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
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 |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6. 偏离
26.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26.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26.3 “磋商文件前附表”中和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26.4本章第26.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27.澄清
27.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8.符合性审查
28.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序号 | 投标人 | 完整性 | 实质性响应 | 结论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 的组成 | 投标文件的格式 | 服务承诺的范围 | 报价 范围 | 符合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 结论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8.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29.磋商
29.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29.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9.3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9.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小组。
29.4供****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9.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9.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0.提出成交供应商
30.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31.确定成交供应商
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2.磋商的特殊情形
32.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财政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29.1款、第29.2款、第30.1款、第33.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33.磋商终止
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4.重新评审
34.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财政部。
35.保密及串通行为
35.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5.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6.成交信息的公布
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7.询问及质疑
37.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7.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8.成交通知
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8.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8.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39.签订合同
39.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9.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政府采购合同。
39.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9.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七、其他规定
40.采购代理服务费
40.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0.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1. 其他规定
41.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1.磋商小组
1.1评审****小组负责。
2.评审方法
2.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2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文件前附表,不得对响应文件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给予加分。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报 价 | 具体权值见评分细则 |
2 | 商 务 | 具体权值见评分细则 |
3 | 技 术 | 具体权值见评分细则 |
4 | 其 他 | 具体权值见评分细则 |
∑(1+2+3+4)=1 | 1 |
评审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方案、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3.比较与评价
3.1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最终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最终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最终报****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
3.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
本项所称最终报价为按本章第3.2款规定价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
3.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3.5****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本章第3.4款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本章第3.2款规定调整价格。综合调整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
3.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项目 | 计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1 价格部分 30分 | 投标 报价 3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 ×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
2 技术部分 55分 | 整体服务方案 (12分) | 投标人提供的垃圾清运作业服务实施方案:从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作业方案、作业流程及目标上①对项目情况是否熟悉,②需求理解是否了解充分,③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到位,④服务提供是否准确,⑤投标响应是否全面;完整、准确、全面、吻合适应用户实际情况的计12分;以上方案有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或缺项、或影响服务质量的、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本项最低计0分。 |
2 技术部分 55分 | 日常养护方案 (10分) |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拟定的日常养护服务方案进行对比评价,养护方案内容制定详细,完善的计10分;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或缺项、或影响服务质量的、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本项最低计0分。 |
2 技术部分 55分 | 病虫害防治方案 (8分) |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拟定了病虫害防治方案,且对日常防治及定期全面治理安排详细,服务标准较高的计8分,部分表述详实略有简约的计5分,整体方案简约,表述笼统的3分,只提及未详细说明的计1分 |
2 技术部分 55分 | 服务承诺 (8分) |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做出的绿化养护及管理服务承诺进行对比比较综合评定,维护市容市貌形象、环境保护及安全承诺、服务质量承诺、是否提供专用服务电话、违约责任处罚承诺等,内容详细,方案针对性强,应对措施恰当的计8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及应对措施一般的计5分;方案略有欠缺或不足的计1分。 |
2 技术部分 55分 | 设备配置及管理 (6分)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作业工具的配备明细及维护管理方案,数量及配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维护管理方案实施性强计6分;数量及配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维护管理方案较为完整、但有欠缺计4分;数量及配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维护管理方案较差、完整性不强计2分;机械设备数量及配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计分。 |
2 技术部分 55分 | 管理人员的配备(6分) |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合理设置管理人员及职位,编制部门职责明细、岗位职责说明、部门作业流程示意图,人员资格及数量等情况(经验丰富、技术岗位专业性强)完善的计6分,有方案但安排的人员经验及专业性一般的4分,方案简约安排的人员经验及专业性较弱的计2分。如未按上述内容编制的,每缺项一处再扣2分,扣完为止。 |
2 技术部分 55分 | 其他服务方案 (5分) | 1.合理化建议: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可采纳的每条计1分;较为完整、可考虑采纳的每条1分;本项最多计3分。 2.服务优势: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对现场的了解,提供服务优势说明,合理可行的计2分,表述笼统的计1分。 |
3 商务部分 15分 | 安全服务 (5分) | 根据各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公共秩序维护方面及员工教育安全和管理等所做出的承诺进行对比比较综合评定,承诺内容完整,管理安排合理,评价较优的计5分,承诺内容无缺失,评价良好的计3分,服务承诺一般的计1分。 |
3 商务部分 15分 | 应急预案 (5分) |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制订消防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完善且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可靠性和可实施性强计5分;方案较为完整、但有欠缺计3分;方案较差、完整性不强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
3 商务部分 15分 | 制度评价 (5分) | 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管理及考核制度、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等情况进行评价,制度齐全,培训计划详细,可执行度高的计5分,略有不足的计3分,制度不齐或无具体培训计划的计1分 |
3.7评分细则
评 分 细 则
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4.2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磋商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2)采购方式: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
(3)项目名称:
2.合同标的及金额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合同付款方式:(最终以合同签订的为准)
1. 。
2. 。
3. ;
收款人:
开户行:
帐 号: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服务合同
(5)投标文件
(6)采购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业主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业主方名称、地址见采购文件前附表。
(2)供应商(以下称****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成交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业主方应支付给中标方的价款。
(3)“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成交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业主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成交方应当在业主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见采购文件前附表。
5.2 成交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业主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合同其他内容(略)
7.合同的变更
7.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7.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业主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成交方签订补充合同,成交方不得拒绝。
7.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8.合同中止与终止
8.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业主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业主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8.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成交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业主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成交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成交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业主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方终止合同而不给成交方补偿。
(4)如果成交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成交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9.合同转让和分包
9.1 成交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9.2 成交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9.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业主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0.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未经业主方事先书面许可,成****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政府采购指定****政府采购指定产品。
11.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1.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合同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12.2 调解不成可以按采购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业主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4.通知
14.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14.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15. 合同未尽事项
24.1合同未尽事项见采购文件前附表。
16.合同生效
25.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 路段 | 区域 | 行道树总数(株) | 行道树胸径 | 绿化面积 | 养护等级 |
序号 | 路段 | 区域 | 行道树总数(株) | D15cm以上(株) | D15cm以下(株) | 总面积(㎡) | 地被面积(㎡) | 草皮面积(㎡) | 养护等级 |
1 | 北沿路 | 印刷所至4号门 | 64 | 63 | 1 | 429 | 429 | | 三 |
2 | 建雅路 | 2****公司门口 | 18 | 18 | | 1812 | 1812 | | 三 |
3 | 茅屋街路 | 4****公司 | 0 | 0 | | 0 | 0 | | 三 |
4 | 五百路 | 茅屋街劳服二厂门前至枫溪河 | 0 | 0 | | 0 | 0 | | 三 |
5 | 枫溪河沿河风光带 | 3号门岗至**桥南北两侧 | 0 | 0 | | 7600 | 2912 | 4688 | 二 |
6 | 中华三路 | 中华一路经南方一小北侧及中华三村19栋至王家坳,****分校门口及集体宿舍东侧至南方大道 | 63 | 63 | | 1300 | 1300 | | 三 |
7 | ****农贸市场之间道路 | 员****中心农贸市场至枫溪河风光带 | 0 | 0 | | 0 | 0 | | |
8 | 迎新一村路 | ****宾馆、****中心集体宿舍第6栋北侧 | 0 | 0 | | 0 | 0 | | |
9 | 中华一路 | ****中心****花园桥 | 14 | 14 | | | | | 三 |
10 | **一路 | ****南方三小、****办事处东侧围墙 | 74 | 73 | 1 | 1800 | 1800 | | 三 |
11 | **三路 | 南方三小对面临**三村11栋经**三村9-1栋至608所对面到路口 | 138 | 138 | | 100 | 100 | | 三 |
12 | 稻田山庄路 | 李汜路608所商场路口经一分厂门口、稻田山庄至大山塘 | 0 | 0 | | 0 | 0 | | 三 |
13 | 建国路 | ****书店及派出所路口 | 186 | 146 | 40 | 2547 | 847 | 1700 | 三 |
14 | ****中学路 | 迎新桥临李汜路经建国村2****中学门口 | 5 | 4 | 1 | | | | 三 |
15 | **山路 | **村九栋与十栋之间临建国路经**村3****学校北门 | 20 | 20 | | 0 | 0 | | 三 |
16 | 姜园路 | 试车中心门****殡仪馆 | 250 | 250 | | 1560 | 1560 | | 三 |
17 | 株董路 | 煤店—粮店 | 164 | 150 | 14 | 1928.8 | 1187.8 | 741 | 二 |
18 | 株董路 | 粮店—山鹰广场 | 188 | 185 | 3 | 23200 | 7863 | 15337 | 二 |
19 | 株董路 | 山鹰广场—医院 | 27 | 24 | 3 | 5094 | 194 | 4900 | 三 |
20 | 李汜路 | **桥—**一路 | 99 | 98 | 1 | 2600 | 2600 | | 三 |
21 | 李汜路 | **一路—**花园 | 140 | 140 | | 5000 | 5000 | | 三 |
22 | 卫生路 | 医院—机场大道 | 63 | 45 | 18 | 3449 | 1745 | 1704 | 三 |
23 | 幸福广场 | 0 | 0 | | 3500 | 195 | | 三 |
24 | **广场 | 3 | 3 | | 6948.8 | 4081.8 | 1567 | 三 |
25 | 人文广场 | 0 | 0 | | 11335 | 3892 | 6403 | 二 |
26 | **花园 | 0 | 0 | | 24000 | 4907 | 17044 | 三 |
27 | 青年苑 | 0 | 0 | | 2600 | 1075 | 1025 | 三 |
28 | ****广场 | 0 | 0 | | 2200 | 632 | 1500 | 三 |
29 | ****停车场 | 0 | 0 | | 1632.6 | 1632.6 | | |
30 | ****广场 | 0 | 0 | | 1651.2 | 1651.2 | | |
31 | ****停车场 | 0 | 0 | | 390.8 | 390.8 | | |
32 | 331医院停车场 | 0 | 0 | | 2760.92 | 2760.92 | | |
33 | ****停车场 | 0 | 0 | | 899.2 | 899.2 | | |
34 | 综合大楼绿茵停车坪 | 0 | 0 | | 3953.35 | 3953.35 | | |
年合计(元) | 1516 | 1434 | 82 | 120292 | 55421 | 56609 | |
养护管理内容包含路段的所有公共权属(含绿地、行道树、绿化侧石、垂直绿化、花坛、绿道和街头小游园内所有设施、盆栽绿化、悬挂绿化等)。工作范围内的绿化养护、绿化垃圾处理、设施的维护、配合业主开展绿化提升、配合业主监管绿地占用、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以及服务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投诉处理、抢险救灾等事项,均为中标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因养护原因造成的苗木缺失,必须按原有品种、规格、数量及时补栽到位。
养护管理要求浇水排水、施肥、修剪、苗木洗尘、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保洁、设施维护等。
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18日
二、管辖范围、面积,数量
注:一级养护7元/平米;二级养护6元/平米;三级养护5元/平米:树木16元/株;草皮及边坡3.5元/平米。
三、养护服务标准及要求
根据《**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特级(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
(一)生长健壮,绿地树木群落结构合理,林相完整,层次丰富,整体观赏效果好,无明显人为损坏的痕迹或有人为损坏能及时补栽(甲方规定时间内)。
(二)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修剪及时(枝条长度不超过7cm)。
(三)绿篱、色块、造型植物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无空洞(直径35cm以内),色块与草皮界限清晰。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修剪及时(枝条长度不超过7cm),无残缺,无残花败叶。造型植物管理精细,肥水及时,有规范整齐的隔草沟、树穴。
(四)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五)行道树无缺株,倾斜率2%以下,刷白规范、及时;新栽树木、树撑规范;原有树木护杆的破败草绳须清理干净,无吊装用竹片;树池处理得当,无积水、无裸露。
(六)草坪整齐、无坑洼、覆盖率达99%以上,杂草少,生长季节每月修剪1次以上;宿根、球根花卉内无枯枝败叶,修剪及时。
(七)草花更换及时,每年更换6次以上;新栽草花10天内必须开花,且花色鲜艳,颜色搭配合理,美感强。
3、病虫害防治
控制及时,平均每100㎡绿地内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4、施肥
需根据绿地生长需要不同,对植物进行基肥、追肥、叶面肥、冬肥等不同的施肥措施,要建立施肥台账。
5、绿地卫生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他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无野生缠绕性或寄生性植物。
6、园林设施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绿化侧石、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修及时(甲方规定时间内)。
7、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杆上无钉、栓、刻、画等现象。
(二)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 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
(一)生长正常,绿地树木群落结构较合理,层次丰富,整体观赏效果较好,无明显人为损坏的痕迹或有人为损坏能及时补栽(甲方规定时间内)。
(二)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正常,修剪及时(枝条长度不超过10cm)。
(三)绿篱、色块、造型植物等修剪及时,枝叶整齐,无空洞(直径45cm以内),色块与草皮界限基本清晰。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修剪及时(枝条长度不超过10cm),无残缺,无残花败叶。造型植物管理精细,肥水及时,有规范整齐的隔草沟、树穴。
(四)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的叶片不能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五)行道树有缺株须及时补栽,倾斜率5%以下,刷白规范、及时;新栽树木、树撑规范;原有树木护杆的破败草绳须清理干净,无吊装用竹片;树池处理得当,无积水、无裸露。
(六)草坪较整齐、无坑洼、覆盖率达95%以上,杂草少,生长季节每月修剪1次;宿根、球根花卉内无枯枝败叶,修剪及时。
(七)草花更换及时,每年更换5次以上;新栽草花10天内必须开花,且花色鲜艳,颜色搭配较合理。
3、病虫害防治
控制及时,平均每100m绿地内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4、施肥
需根据绿地生长需要不同,对植物进行基肥、追肥、叶面肥、冬肥等不同的施肥措施,要建立施肥台账。
5、绿地卫生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无野生缠绕性或寄生性植物。
6、园林设施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绿化侧石、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修及时(甲方规定时间内)。
7、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杆上无钉、栓、刻、画等现象。
(三)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2、园林植物
(一)生长正常,绿地乔灌木配置较合理,有较好的观赏效果,无明显人为损坏的痕迹或有人为损坏能及时补栽(甲方规定时间内)。
(二)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权,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较正常,修剪及时、合理(枝条长度不超过15cm)
(三)绿篱、色块、造型植物等修剪及时,枝叶基本整齐,色块与草皮界限基本清晰。花坛、花带轮廊清晰、整齐,修剪及时(枝条长度不超过15cm),无残缺,无残花败叶。造型植物管理精细,肥水及时,有规范整齐的隔草沟、树穴。
(四)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五)行道树有缺株须及时补栽,倾斜率10%以下,刷白规范、及时;新栽树木、树撑规范;原有树木护杆的破败草绳须清理干净,无吊装用竹片;树池处理得当,无积水、无裸露。
(六)草坪较整齐、无坑洼、覆盖率达90%以上,杂草少,生长季节每两个月修剪1次;宿根、球根花卉内无枯枝败叶,修剪及时。
(七)草花更换及时,每年更换4次以上;新栽草花10天内必须开花,且花色较鲜艳。
3、病虫害防治
控制及时,平均每100m绿地内,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4、施肥
需根据绿地生长需要不同,对植物进行基肥、追肥、叶面肥、冬肥等不同的施肥措施,要建立施肥台账。
5、绿地卫生
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野生缠绕性或寄生性植物不多。
6、园林设施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绿化侧石、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修 (甲方规定时间内)。
7、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杄上无钉、栓、刻、画等现象。
注:草坪及护坡根据实际情况或采购方要求种植多年生的草花。养护管理参照《**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中四级养护质量标准执行。
四、投标报价
1、本项目绿化养护服务费用按绿地(绿化)养护面积和行道树(株)进行报价,投标人须在服务费用测算汇总表中详细列明各部分的费用组成,未列明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单位不另行支付。
2、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方式,即包人工、包作业设备工具及材料的提供、包文明和安全作业、包环境保护、包达到规定标准、包质量目标要求、包通过相关部门的各类检查以及突击和临时性****服务所产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养护、苗木补栽(养管不善等导致死树死苗)、苗木洗尘、施肥、病虫害防治(含设备及药品)、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垃圾处理费、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水电费、人工工资、保险(含五险及意外险)、福利(含节日及防暑降温)、管理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因投标人考虑不全导致的缺报漏报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五、付款方式
1、本项目以合同约定价款作为养护服务费用的支付依据,因养护管理范围发生变化而引起服务面积增加或减少,其增加或减少的费用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协商调整(协调单价以中标人中标单价为准)。
2、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后,中标人根据养护承包合同完成养护管理工作。
3、养护费用一个季度拨付一次,乙方根据每季度金额提供有效的**区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转账到乙方账户。
4、如养护单位养护不及时造成甲方损失,将根据不等程度扣除养护经费和进行赔偿。另甲方要求养护超出范围另行补种部分按实际验收补种数量另行结算付款。
5、中标人在养护管理过程中,未按合同履行职责,根据招标人的考核管理办法需扣除的费用,在支付给乙方的养护管理费用中扣除。
六、项目要求及说明
1、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要求园林项目经理1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等项目全过程。质量监督员1人,负责整个项目组织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重宾线路(不含三级养护)的常驻一线养护工人按每5000平米不少于 1人设置,一线养护工人必须包含1名机械员、1名执政上岗的绿化工。其中一线养护工人不低于6人;(如若中标,自中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证件)。
2、投标单位须为作业工人购买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反光背心和其他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必要时放置安全锥。
3、投标单位应负责提供养护作业所需的全部工具、设备、车辆和材料。其中投标单位自有大型车辆设备至少应包括性能良好且能正常运转的打药设备,洒水车及垃圾清运车(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数量清单,如若中标,由采购方组织验收)。
4、植物病虫害防治过程中,应及时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把病虫害危害程度控制在景观效果允许的范围之内,防止扩大蔓延。坚决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化学药品,甚至国家命令禁止的农药。因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植物杀虫剂以及仿生农药,切实减少农药使用造成的天敌伤害及对土壤、水源、空气的污染。
5、投标人须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员工购买各项保险。所有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市人社局最新颁布的最低人工工资标准。
6、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须要统一着安全标志的服装和工作鞋,投标单位须制**全保障措施,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7、投标人应成立专门的服务机构,接到采购人服务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服务机构联系人、地址等,分支机构提供有效工商登记证明材料)。
8、养护范围划分,采购人有最终解释权。
七、其它重要说明
★1、中标单位在正式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年度服务费总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在承包期内无重**全事故或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或索赔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业主方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
★3、合同签订要求:中标单位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五日内按照本单位投标文件承诺内容配齐所有车辆、设备及人员等,并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不具备履约能力,采购单位有权拒签采购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择选中标单位,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届满,向甲方提供人员工资支付情况明细表缴纳情况表,作为最后一个季度养护经费结算依据,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人员工资,甲方有权从承包经费中扣除,并代为发放。
★5、考评标准
《**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市**区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考评办法》。
**市**区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考评办法
****示范区园林绿化养护和建设监管,提升本区景观效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考评机构
****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有序推进2020年**区绿化养护与管理工作,提高辖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特成立**区园林绿****领导小组。
组 长:陈耀
副组长:熊仁俊 袁帅
成 员: 戴剑波 游锦燕 罗勇前 王峰 谭成红 刘泽梁
领导小组负责总指挥、调度和协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考核工作。
考评原则
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考评对象
****政府采****公司。
四、考评内容
1.辖区内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养护管理(绿地环境卫生、乔木、灌木、草花、草坪、地被、园林设施、病虫害防治等);
2.专项工作任务(如节日气氛营造等相关工作);
3.每月临时性交办工作;
4.辖区内新移交的绿化**工程;
5.其他(内部管理、台帐资料、安全生产、投诉处理、机械设备保养等)。
五、考评标准
考评标准按附件《**区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考评标准》执行。
六、考评方法
(一)检查方式:采取暗检与明检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实行日检查、月评比、年总结。
1.日常巡检(考评采用百分制计分)。包括考评办日常巡查、****绿化中心暗检情况两个部分,每月底至次月3号左右,****中心****公司管辖的区域进行暗检。
2.明检(考评采用百分制计分)。每月10日左右,****公司绿化养护与管理工作集中进行一次明检。
3、随机抽查。不定期抽查,在日常巡视中发现问题按照《****区园林绿化日常工作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养护单位应在一周内整改到位并完善整改资料,未按时整改到位则加倍扣分。
4、其他工作检查。安全生产、数字城管等工作按照绿化养护考核表进行考核。
(二)考评排名:每月考评成绩由暗检、明检、专项工作、综合管理四部分组成,总分100分。按照暗检40%、明检40%、专项工作10%、综合管理10%比例计算,****中心考评及区考评组扣分事项在不重复的情况下,****公司该事项养护成绩,考评办每月根据综合考评最终得分情况排定考核名次。
七、考评结果运用
每月考评排名结果及****城管局,考评办每月根据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并予以奖惩,年终根据年度综****公司予以表彰奖励。连续两个****公司,由区城管局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连续三个****公司自动终止合同,该公司造成的损失必须按实赔偿,并不得再参与**区绿化养护竞标事宜。****小组将每月考评情况登记在案,统一汇总进行排名公示,并召开绿化养护工作例会****公司,****公司针对考评中的问题,在收到整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
八、考评要求
(一)考评人员必须做到“四不准”:不准接受考评对象任何形式的“请吃”、“请玩”等;不准收受考评对象的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不准向考评对象索、拿、卡、要;不准徇私舞弊。如有违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中心组织的每月生产例会,公司负责人、各养护标段长及相关人员必须参加。
九、其他
(一)本考评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绿化中心;
(二)未尽事宜,根据相关政策、****中心的相关文件而变动。
注: 1.**区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2.**区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考评标准
3.**区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奖惩办法
签订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已修订为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二、保证金
附件3:保证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5: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6:联合体协议(格式)
四、服务方案
附件7:主要人员简历表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9:报价文件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九、最后报价
一、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项目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二、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为:/元;
1、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系统到账为准。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帐户名:****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银行**铁道支行
供应商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 |
****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
帐 号:(以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无效)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注:转账票据摘要处的注明可写简称,但必须表达清楚是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盖供应商单位章
附件5: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6:
联合体协议(格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可不提供)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姓 名 | | 性 别 | |
职 务 |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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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的,提交《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 服务方案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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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评分细则及第五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格式自拟
主要人员简历表
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附件8-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详情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8-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 采购代理编号 | |
品目代码 | |
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
合同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
单位名称(电子盖章):
日 期:
附件8-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备注:按《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代码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政策功能编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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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
附件9:
报价一览表
备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
说明:1、“品目代码”栏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填写,如C05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 采购代理编号 | |
品目代码 | |
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
合同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包号: 金额单位:元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 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