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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国际招 标招标有限公司
CHNACNTCINTERNATOMA TENDERNGCORPORATION
(略)文件
项目名称: ****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古树名木抢救性复壮工程)
项目编号:(略)-XM001
采 购 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时间: (略)
目 录
(略)公告
****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古树名木抢救性复壮工程)(略)公告
项目概况
****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古树名木抢救性复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南广场东南门C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3-28 10:(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XM001
项目名称:****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古树名木抢救性复壮工程)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298.**** 万元(略)
最高限价:298.**** 万元(略)
采购需求:
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建设地点 |
****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古树名木抢救性复壮工程) | 63 | 株 | 改良土壤、病虫害防治,修补树洞树皮仿真,合理修剪树枝,安装防护栏,支撑树体(略),增加树体稳固性、安全性。 | 门头沟区大台街道办事处、**镇、**镇、潭柘寺镇、妙峰山镇、雁翅镇、斋堂镇、**镇、戒台寺景区。 |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
(3)《三部(略)(财库【****】 141 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略));
(5)《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 的通知》(**市财政局京财采购【(略));
(6)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财库【****】29 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的经营许可;外埠企业须在**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完成入库;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入库人员,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有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须与后期施工中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无特殊重大情况不得更换;
(4)近三年内(略),供应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
(6)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7)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略)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略)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03-18至****-03-25,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海淀区学(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0:00(**时间)
地点:**市门头沟区滨河路 18 号住(略)(开标室以开标当天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五、开启
时间:(略)0:00(**时间)
地点:**市门头沟区滨河路 18 号住建委三层(开标室以开标当天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六、(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略)
本次(略)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市门头沟区分平台)上发布
2.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市公共**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系统→政府采购(首次登录需要CA注册)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年 03 月18日 至 (略) 25 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市公共**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系统 (网址:http://(略)gov.cn/ggzy/index.jhtml)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南广场东南角C号门内
(3)报名方式:(略)
(4)报名需携带资料:
①**市公共**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系统中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以上需现场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应由A4纸复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农林大厦)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略),01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略)
附件:
第二章 磋商(略)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略),是对磋商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一 总 则
1.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略)
1.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称:(略)
1.3 采购方式:(略)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 购 人:(略) 地 址:**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农林大厦) 电 话:010-**** |
2.1(4) | (略)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1)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的经营许可;外埠企业须在**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完成入库;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入库人员,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有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须与后期施工中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无特殊重大情况不得更换; (4)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供应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 (6)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7)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略)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略)活动。 |
2.1(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
2.1(6) | (标的名称)所属行业: (略) |
2.1(7) | 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否 (是、否); 如为是,未达到下面比例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请选择那种方式预留份额: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达到比例为 %(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不低于60%)。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 %(不低于30%)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不低于60%)。 |
2.2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略) |
2.2(8) | 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
6.1(3) | 技术标准及要求的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质量标准: (略) **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版本)达标((略))标准。 养护等级: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中壹级标准。 计划工期: (略)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04 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09 月 28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
6.1(6) | 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条件: 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的经营许可;外埠企业须在**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完成入库; (2)项目负责人资格: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入库人员,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有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须与后期施工中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无特殊重大情况不得更换;(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财务要求: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 (5)其他要求: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税收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供应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响应文件一并保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8.1 | 响应文件有效期:(略) |
9.1 | 响应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 3 份、电子文档: 2 套 包括的内容: 所有响应文件 电子文件的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软件版、Excel版),报价函部分 Word版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Word版 |
9.1 |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响应文件应采用不可拆装的方式装订,共分4册,每册均为左侧胶订, 第一册 报价函 第二册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第三册 施工组织设计 第四册 资格审查资料 密封标识: (1)招标人的名称; (2)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古树名木抢救性复壮工程)(略)施工响应文件”; (4)“ **** (略) 时 分(填写开标时间)之前不得**”。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1)密封一:报价函正本; (2)密封二:响应文件正本(投报价函正本除外); (3)密封三:响应文件副本(含报价函副本); (4)密封四:响应文件电子版。 |
11.1 | 保证金形式: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保证金数额:□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1.5%-2%) 5万元 保证金递交要求: □ 若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应当在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 □ 若采用现金、保证担保(包括银行保函)、信用证,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以前递交至:(具体时间、地点、要求) (4)供应商应当将保证金凭证妥善保存以备开标时现场核验。 (5)如采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缴纳保证金的,请注明项目编号。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等可产生利息的保证金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应当退还保证金的利息: / 利息计算标准: / 利息计算起止时间: / 利息退还方式: / (略)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办理响应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 为方便核查响应保证金,供应商应将“响应保证金(支票、线上缴纳成功网页截图、电汇底单复印件)”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响应保证金”字样,在响应时单独递交。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写字楼9层 联系(略)010-**** (略)010-**** 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 **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1.**首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略) **** (略)****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2.**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28层 联系(略) ****-**** (略)****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3.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保机构 |
12.1(3) | 采购人认可的情形: (1)成交人不按本须知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
13.1 | 认可的情形: 1、供应商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未满足资格条件或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变动后,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的。 |
15.2(2) | 磋商文件可以修改变动的内容:(略) |
20.1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略) |
21.1 21.2 | 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提供工程服务价格增加比例: 在采用磋商最后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
21.3 | 供应商所报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略) |
21.5 | 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 / % |
25.1 | 1.中介代理费: 中介代理费: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857号文的计算方法向成交人收取。 £ 万元 支付形式:支票、电汇、银行转账 支付时间:领取(略)的同时 |
适用于磋商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 |
1.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以下简称“中招公司”)。
1.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略)
1.6 采购预算及分包控制金额:(略)
2.(略)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略)的磋商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略):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从中招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略)文件。
(4)符合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5)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或非中小企业承接,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被拒绝。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略)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6)标的所属行业(略)
(7)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措施及比例见前附表,若前附表中写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未达到上述比例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被拒绝。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略)。
(8)享受中小企业(略),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9)(略)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2 如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略)
(3)采购人根据采(略),联合体(略)。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略)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视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略)(或标段)磋商。
(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磋(略)。
(8)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略)
3.适用法律和磋商费用
3.1 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3.2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自身所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磋商组织者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4.1 磋商文件包括:采购邀请(含采购公告)、磋商供应商须知、工程内容、合同条款、附件。
4.2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各有关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
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5.1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中招公司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由中招公司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每一磋商供应商。
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中招公司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知,不足5日的,将相应顺延提(略)。
5.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对采购需求中的(略)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变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三 响应(略)
6.响应文件的构成
6.1 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首次编制的响应文件具体构成如下:
(1)报价函及其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4)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
(9)资格审查资料;
(10)声明及承诺;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磋商供应商(略),视为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略)。
7.报价
7.1 工程计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略)。
7.2 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7.3 供应商报价还应依据(京建发 [(略)文《关于建筑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京建发 [(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略)执行。
7.4 供应商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应符合《**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 9号)文件要求。
7.5 报价其他说明,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响应(略)
8.1 响应文(略),按照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要求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四 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和递交
9.响应文件签(略)
9.1 磋商供应商应按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纸质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应采用不可拆装的方式装订,共分4册,每册(略)
第一册 报价函
第二册 已标(略)
第三册 施工组织设计
第四册 资格审查资料
9.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9.3 供应商在提交响(略),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中招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略),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9.4 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略)及磋商中根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其签署规定同9.2款要求。
10.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 响应文(略),封套上注明磋商(略)。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在第一章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到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略),中招公司将拒收。
五 保证金
11.保证金的提交
1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中招公司提交保证金,保证金的形(略)。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略),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保证金的没收
12.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前附表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略)
(4)供应商与采购人(略)
(5)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向中招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
13(略)
13.1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属于前附表认可的情形的,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保证金将(略)。
13.2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3.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略)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13.4政府采购响应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
六 评审和磋商
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澄清
14.1磋商小组在确认了磋商文件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4.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除资格条件外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对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按无效处理,不参加后续磋商。
14.3采购人将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前一天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小时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略)。
14.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或采购人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1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略)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磋商文件中用*、★、※等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按无效处理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4.5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14.6 在按照14.2的规定进行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磋商小组澄清等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7 对未被认定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和其它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
15.磋商
15.1 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在通知的时间,与参加的供应商逐一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磋商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5.2 磋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照各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应答情况,进行确认或者询问;
(2)按前附表修改变动磋商文件,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针对修改变动的磋商文件,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确认或者询问。
16.保密原则
16.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和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超越法规的规定向无关人员告知评审和磋商情况。
七 最后报价
17.最后报价和最终采购需求的提交
17.1 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果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特殊情况请参见《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7.2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8.逾期提交的最后报价
18.1 最后报价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将被取消授予合同的资格。
八 综合评审
19.评审
19.1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个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19.2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以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分值计(略),第二位四舍五入。
九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0.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20.1 磋商小组按照打分结果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数量(略)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不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分包控制金额。
20.2 如出现评审得分(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如出现评审得分且最后服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1.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落实
2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前附表中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略)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的情况不适用。
21.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了相应的证明材料的监狱企业,其磋商最后报价将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略)
21.3列入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的货物将予以优先采购,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其磋商最后报价将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略)
21.4 对于即属于小/微企业又属于监狱企业,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21.5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略),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略)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 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1.6 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请详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22.最终评价确定
22.1 采购人有权对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价格计算方面进行审查。
22.2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略)。
23.签订合同
23.1 中招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
23.2 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24. 采购终止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中招公司将终止(略)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略)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出现影响采(略)
(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满足要求的;
(5)磋商小组未确认磋商文件的。
十 中介服务费
25. 中介服务费
25.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中招公司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857号)规定的标准,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向成交人收取中介服务费,收取费率(略)
评 分 标 准
1.评分因素及分值
2.评分标准
2.1价格部分
注:
①经评(略),去掉1个最低报价和1个最高报价后(略)
序号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备注 |
1 | 价格部分 | 30 | 详细的(略) |
2 | 商务部分 | 30 | 详细的评审内容见下述评分标准 |
3 34 | 技术部分 | 40 | 详细的评审内容见下述评分标准 |
合计 | 100 | |
②经评审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报价<=5家时,各家报价算术平(略)
③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提供工程服务价格,在采用磋商最后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序号 | 评分(略)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部分 | 价格分数(略) 偏差率%=(评标价格-基准价)/基准价 | 30 |
价格分计算表:
2.2商务部分
2.3技术部分
注:(略)
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略),采用综合评估(略),评标时(略)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略)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略)。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序号 | 评分(略)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项目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资历 (6分) | 大学本科学历(含)以上得 2 分;大学本科以下得 1 分;无学历或未(略)。 | 0-2 |
1 | 项目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资历 (6分) | 高级职称工程师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工程师职称不得分。 | 0-2 |
1 | 项目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资历 (6分) |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五年(含)以上(略)(含)以上得1分;两年以下不得分。 | 0-2 |
2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6分) | 大学本科学历(含)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得 2 分;大学本科以下,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得 1 分;无学历或未提供学历证书不得分。 | 0-2 |
2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6分) | 高级职称工程师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工程师职称得 1分;其他不得分。 | 0-2 |
2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6分) | 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年限五年(含)以上(略)(含)以上得1分;两年以下不得分。 | 0-2 |
3 | 项目组人员配置(6分) | 项目组人员配置较充足,组织结构、专业搭配较合理,人员资历完全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要求。 | 3-6 |
3 | 项目组人员配置(6分) | 项目组人员配置较充足,组织结构、专业搭配不合理,人员资历基本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要求。 | 0-2 |
4 | 资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 (8分) | 项目组人员中具有资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证的人员。每种证 2 分,共 8 分 | 0-8 |
5 | 类似(略) (4分) | 每有1项得 1 分,最高得分不超过 4 分。 | 0-4 |
3.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序号 | 评分因素项目 | 评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1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6分) | 方案科学、合理(略),针对性强;重点、难点分析全面;技术措施(包括季节性施工)可靠、有保障;**投入能够满足本工程的施工需要。 | 优 | 6 |
1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6分) | 方案合理、可行;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技术措施(包括季节性施工)基本可靠,但细节待完(略)。 | 良 | 3 |
1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6分) | 方案一般,重点、难点分析不全面;**投入基本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 差 | 1 |
2 | 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6分) | 质量目标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质量控制计划和保障措施科学、合理、有效。 | 优 | 6 |
2 | 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6分) | 质量计划(略),但细节待完善。 | 良 | 3 |
2 | 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6分) | 质量计划和保障措施一般。 | 差 | 1 |
3 | 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5分) | 计划科学、合理,满足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 | 优 | 5 |
3 | 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5分) | 计划较合理,保障措施基本可行,但细节待完善。 | 良 | 3 |
3 | 施工总体进度计(略) (5分) | 计划基本合理,保障措施一般。 | 差 | 1 |
4 | 安全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 (4分) | 措施科学、合理、可靠,针对性强。 | 优 | 4 |
4 | 安全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 (4分) | 措施合理。 | 良 | 2 |
4 | 安全和文(略) (4分) | 措施一般。 | 差 | 0 |
5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和劳动力计划及保障措施 ( 4 分) | 组织(略),劳动力计划和施工队伍的选择能够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劳动力需要,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靠、针对性强。 | 优 | 4 |
5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和劳动力计划及保障措施 ( 4 分) | 组织机构设置基(略),劳动力计划和施工队伍的选择基本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劳动力需要,保障措施基本合理,但细节待完善。 | 良 | 2 |
5 | 现场组(略) ( 4 分) | 组织(略),劳动力配置和施工队伍的选择一般,措施一般。 | 差 | 0 |
6 | 投入施工机械设备配置( 3 分) | 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满足工程需要,配置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 优 | 3 |
6 | 投入施工机械设备配置( 3 分) | 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基本满足工程需要,科学合理,针对性一般。 | 良 | 2 |
6 | 投入施工(略)( 3 分) | 拟投入的(略)。 | 差 | 1 |
7 | 材料设备采购计划 (3分) | 材料设备供应满足本项工程要求,且切实可行。 | 优 | 3 |
7 | 材料设备采购计划 (3分) | 材料设备供应基本满足本项工程要求,基本可行。 | 良 | 2 |
7 | 材料设备采购计划 (3分) | 材料设备供应不能完全满足本项工程要求。 | 差 | 1 |
8 | 与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的配合、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抵抗风险的措施 (3分) | 配合、协调、服务方案考虑全面;措施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 优 | 3 |
8 | 与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的配合、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抵抗(略) (3分) | 配合、协调、服务方案较全面;措施基本合理,但细节待完善。 | 良 | 2 |
8 | (略)理措施和预案,抵抗风险的措施 (3分) | 配合、协调、服务方案一般,措施一般。 | 差 | 1 |
9 | 工程保修和养护管理的措施 (3分) | 措施科学、合理、可靠,针对性强。 | 优 | 3 |
9 | 工程保修和养护管理的措施 (3分) | 措施合理,但细节待完善。 | 良 | 2 |
9 | 工程保修和养护管理的措施 (3分) | 措施一般。 | 差 | 1 |
10 | 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措施、施工企业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的管控措施根据空气情况而制定的应急保障措施、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 3 分) | 措施科学(略),针对性强。 | 优 | 3 |
10 | 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措施、施工企业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的管控措施根据空气情况而制定的应急保障措施、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 3 分) | 措施合理,但细节待完善。 | 良 | 2 |
10 | 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措施、施工企业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的管控措施根据空气情况而制定的应急保障措施、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 3 分) | 措施一般。 | 差 | 1 |
4.如采购人(略),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响(略)。
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初步评审表—形式评审
初步评审表—形式评审
工程名称: (略) 标段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略)
序号 | 项目内容 | (略)条件 | 供应商具备的 条件及说明 |
1 | 企业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 |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相关行政(略),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的经营许可,外埠企业须在在**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完成入库。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常开业的证明资料(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截图)加盖(略)。 (2)外埠企业须提供在**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完成入库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2 | 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入库人员,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有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并未在(略)(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响应文(略),无特殊重大(略)(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 (1)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出具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
3 | 财务状况 | 有近 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略) |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4 |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税收缴纳凭证、社会保险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5 | 违纪记录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供应商出具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声明书 |
6 | 生产(略) | 没有处于责令(略),供应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供应商出具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证明书(格式自拟)。 |
7 | 网站信用查询 | 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网站查询截图 |
8 | 其他 | 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初步评审表—响应性评审
初步评审表—响应性评审
工程名称: (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供应商(略)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 | |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如有特殊正当原(略),应提供有效的补充证明资料) | | | | | | | |
2 | 报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 | | | | | | |
3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 | | | |
4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
5 | …… | | | | | | | | |
形式评审结论: 通过形式评审标注为√;未通过形式评审标注为× | | | | | | |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第三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一节 一般要求
1. 工程说明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 | | |
1 | 响应内容 | 符合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 | | | | | | | |
2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略) | | | | | | | |
3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 | | | | | | | |
4 | 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磋(略) | | | | | | | |
5 | 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 | | | | | | | |
6 | 权利义务 | 报价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 | | | | | | | |
7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 | | | | | |
8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 | | | |
9 | 价格 | 符合第二(略),且不超过控制价 | | | | | | | |
10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 | | | | | | | |
11 | 声明及承诺 | 符合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 | | | | | | | |
… | | | | | | | | | |
响应性评审结论: 通过响应性评审标注为√;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标注为× | | | | | | | |
1.1 工程概况
1.1.1 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古树名木抢救性复壮工程) 。
(2)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规模:(略)
招标控制价:(略)
出资比例:(略)
资金来源:(略)
资金落实情况:(略)
招标范围:(略)
建设内容:通过对63株古树采取改良土壤,病虫害防治,修补树洞树皮仿真,合理修剪树枝,安装护栏,支撑树体和浆砌石墙等综合的复壮措施,增加树体稳固性,安全性。为古树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确保古树更好存活。每年至少对全区古树进行2次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
(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略)
计划开工日期: (略)
计划竣工日期: (略)
1.1.2 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
门头沟区大台街道办事处、**镇、**镇、潭柘寺镇、妙峰山镇、雁翅镇、斋堂镇、**镇、戒台寺景区。
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2.1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本章附件A:(略)
1.2.2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 由供应商踏勘现(略) 。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 由供应商踏勘现场时自行了解 。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略)由供应商踏勘现(略) 。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 由供应商踏勘(略) 。
1.2.3 现状保留植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如下:
由供应商踏勘现场时自行了解
现场及周边地上、架空管线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由供应商踏勘现(略)
现场及周边地下构筑物、地下管线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由供应商踏勘现场时自行了解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由供应商踏勘现场时自行了解
1.2.4 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略)境,并已在其响应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1.3 地质及水文资料
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由供应商踏勘现场时自行了解 。
1.4 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略),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 承包范围2.1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
2.1.1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略)。
2.1.2本工程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如下:
/
2.2 承包范围内的(略)
2.2.1 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专业工程见第六章“招标工程量清单”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2.2.2 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第六章“招标工程量清单”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表”。
2.2.3 上述暂估价项目与本节第2.1.1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
/
2.3 承包范围内的暂(略)
2.3.1 以暂列金额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暂列金额明细表”。
2.3.2 暂列金(略),也可能部分发生。即便发生,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发出的使用暂列金额的指示也不限于只能用于表中所列子目。
2.3.3 暂列金额是否实际发生、其再分和合并等(略)。
2.3.4 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
/
2.4 承包范围外的计日工项目
2.4.1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计日工表”。
2.4.2计日工适用的零星工作一般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设立相应子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略)。
2.4.3计日工劳务按工日(8小时)计量,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工日,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工日,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实施计日工的劳务人员仅应包括直接从事计日工工作的工人和班组长(如果有),不应包括工(略)。
2.4.4施工机械按台班计量(8小时),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台班,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台班,操作人员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计日工如果需要使用场外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和进出场费用按市场平均价格,由承包人事后(略)。
2.4.5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
/
2.5 发包人(略)
2.5.1 由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属于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如下:
/
2.5.2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 “发包人(略)。
2.6 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工作界面
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以及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
/
2.7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及其详细要求如下:
/
3. 工期要求
3.1 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略)合同(略)。
3.2 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
3.2.1 承包人在报价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条款第10(略)的,以进场后发包人正式通知的监理人为准。
3.2.2 如果承包(略)件中所要求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3.2.3 承包人在报价函附录中所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节规定的暂估价项目和规定的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
4. 质量要求
4.1 质量标准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略))。
4.2 特殊(略)
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
无 。
5. 适用规范和标准
5.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5.1.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略)
5.1.2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监理人予以澄清,除监理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5.1.3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
5.2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5.2.1 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节。
5.2.2 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节的组成内容。
6. 安全文明施工
6.1 安全防护一般要求
6.1.1 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合同条款(略)。
6.1.2 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设立在现场入口显著位置的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的图板;
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
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杆、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略)
配备适量的临时(略)。
足够数量的和(略)的手提灭火器;
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
其他: 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 24 小时 36 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 。
6.1.3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6.1.4 承包人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个项目不少于一名园林施工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
6.1.5 承包人应遵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进场施工人员,做好进场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只有考核(略)的人员才能进场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人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1.6 承包人应为其(略),承包人还应为施工场地(现场)邻近地(略),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
6.1.7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口、危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一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标准道路标志、报警标志、危险标志、控制标志、安全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并配备必(略)。承包人应当按监理人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警示和标志。
6.1.8 承包人应对所有用于提升的吊装带、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监理人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立即以(略)的产品进行更换。
6.1.9 所有机械和工器(略),以保证它们处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校核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并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配件,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地进行。
6.1.10承包人(略),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制定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监理人。应急救援预案应能随时组织应救专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6.1.1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处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承包人必须立即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略)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1.12 承包人还应(略),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略),保证施工生产(略),防止损失扩大。
6.1.13安全防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
6.2 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管理要求
6.2.1 园林绿化工程(略)(含移伐死树)安全作业应该按下列要求执行。
工作实施前对实施人员进行修剪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略)上岗,做好安全交底和签字确认工作。
根据现场应设置(略),环境特殊时应设置隔离区。
使用修剪车修剪,应检(略),支放平稳,操作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有问题及 时处理。
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应注意安全,避免触电,需要时请供电部门配合。
应选任(略),负责安全、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及宣传工作。
应有专人维护现场,树上树下互相配合,防止砸伤行(略)。
注意天气变化,施工应选择无风晴朗天气,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可 上树作业。
操作时应思想集中,不得打闹谈笑,上树前不得饮酒。
应按(略),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和安全带等。
大树修剪使用梯子时应牢靠、立稳,单位梯应将(略),人字(略),角度开张适中。
树上作业应系好安全绳,手锯(略)。
截除大枝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指挥操作。修剪下来的枝条,及时拿掉,集体运走,保证环境整洁。
有高血压和心脏病者,不得上树作业。
树上作业不得两株或多株树体间攀爬。
多人同时在一株(略),应有专人指挥,相互协作。
6.2.2 园林建(略),安全规定应该执行建筑工程相关管理的规定,给水和排水、照明(含亮丽工程)施工应该执行相关专业工程的管理规定。
6.3. 农药使(略)
6.3.1 园林绿化养护使用的农药应遵从低毒、环保的原则。
6.3.2 少量有毒农药需要在专有库房储存、专人看管,建立严格的出(略)。
6.3.3 在对绿地喷施有(略),喷施完成后应该在明显位置设立警示说明。
6.3.4 施药人(略),戴手套、口罩,尽量不使皮肤外露。施药后及时洗澡、更换衣服;施药过程中严禁用手抹汗,擦嘴、脸、眼睛,进食;喷药间歇及施药后,必须远离施药现场,并用肥皂将手脸洗净后,方可饮水、进食或从事其他活动;
6.3.5 患有皮肤病或精神病的人、皮肤损伤后未痊愈的人、农药中毒后身体尚未完全恢复的人、刚饮过酒的人以及月经期、妊娠期、哺乳期的妇女等人群,不得实施农药喷施作业。
6.4 临时消防
6.4.1 承包人(略),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
6.4.2 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施(略)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并维持畅通的消防**、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和紧随工作面的临时疏散楼梯或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立和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能够随时投入正常使用的状态,并设立明显标志。承包人的临时消防系统和配置应分别经过监理人的审批和验收。所有的临时消防设施属于承包人所有,至工程实际(略)。
6.4.3 承包人应当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临时消防组或消防队,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培训,组织消防演练,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组织有效的自救,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
6.4.4 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略),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施工场地(现场)储有或正在使用易燃、易爆或可燃材料时或有明火施工的工序,应当实行严格的“用火证”管理制度。
6.4.5 临时消防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略)
6.5 临时供电
6.5.1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及其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当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略)后方可投入使用。
6.5.2 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包括为工程楼层(略),提供、设立和维护必要的临时电力供应系统,并保证电力供应系统始终处于满足供电管(略)实际竣工和相应永久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
6.5.3 临时供电系统的电缆、电线、配电箱、控制柜、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等材料设备均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略)证并经过检验(略)的产品。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和两极漏电保护供电,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按规定设立零线和接地线。电缆和电线的铺设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要求,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严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各种配电设备均设有防止漏电和防雨防水设施。
6.5.4 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地下工程照明系统的电压不得高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24V。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
6.5.5 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6.5.6 临时用电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
。
6.6 劳动保护
6.6.1 承包人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中关于(略)必(略),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
6.6.2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承包人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防寒、防雨、防尘、绝缘保护、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等。
6.6.3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和维护任何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围栏、供水(饮用(略))、供电、卫生设备、食堂及炊具、防火及灭火设备、供热、家具及其他正常膳(略)
6.6.4 承包人应为现场工人提(略)的许可,保证工人的(略),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承包人应聘请专业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略)。
6.6.5 承包人应在现场配备足够的设施、药物,用于一旦发生安(略)。
6.6.6 劳动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略)
6.7 脚手架
6.7.1 承包人按照园林建筑(一层)(略)门架、马道、坡道、爬梯等等。脚手架和挑平台的搭设应满足有关安全生产的(略)架投入使用前,承包人必须组织安全检查和验收,并对使用脚手架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6.7.2 园林树木防寒防护、园林建筑和小品施工的脚手架工程、达到一定规模和危险性较大,承包人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经过安全验算,脚手架安全验算结果必须报送监理人核查后方可实施。
6.7.3 承包人应当加强脚手架的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对其中的(略),确保脚手架使用安全。雨、雪、雾、霜和大风等天气后,承包人必须对脚手架进行安全巡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7.4 承包人应允许发(略)(如果有)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免费使用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任何已有脚手架,并就其安全使用做必要交底说明。承包人在拆除任何脚手架前,应书面请示监理人他将要拆除的脚手架是否为发包人、监理人、专业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如果有)**府有关机构所需,只有在获得监理人书面批准后,承包人才能拆除相关脚手架,否则承包人应自费重新搭设。
6.7.5 脚手架的其他要求如下:
(略)
6.8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6.8.1 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略)理人审批。
6.8.2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其安全管理方针、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当反映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条款约定的以及本条上述约定的承包人安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
园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措施;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及管理措施;
各项安全生产(略)
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
危险品管理和使(略)
安全设施、设备、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
其他: (略)
施工安全措施的项目和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及其附录H、I、J的规定,即应采取以改善(略),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施工安全措施,以及修建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安全技术开发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和技术资料,并对现场的施(略)。
6.8.3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
6.9 文明施工
6.9.1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 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
6.9.2 承包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
承包人的施工场地(现场)必须干(略),材料堆放整齐;不能及时栽种的苗木材料需要有假植区;屋顶绿化施工垃圾应装袋或采用相应容器,严禁凌空抛掷。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净”的原则,不留垃圾、不留剩余施工材料;
不能及时栽种的苗木材料需要有假植区;
施工现场(略),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 等措施;
施工场地(现场)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定时洒水,做好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
屋顶绿化施工垃(略),必须采用相应容器,严禁凌空抛掷;不留垃圾,不留剩(略),各种设备运转正常;
承包人修建的施工临时设施应符合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规划要求,并应满足本节规定的各项安全要求;
监理人可(略)(现场)设置各级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牌等文明施工警示牌;
材料进入(略),不得影响现场(略)。材料堆放场地应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施工和安装用的各种扣件、紧固件、绳索具、小型配件、镙钉等应在专设的仓库内装箱放置;
现场风、水管及照明电线的布置应安全、合理、规范、有序,做到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架设(略)
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6.9.3 承包人应为其雇佣的施工工人建立并维护相应的生活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和文化活动室等,其标准应满足政府有关机构的生活标准和卫生标准等的要求。承包人应在工作区域设立必要的临时厕所,并安排专门人员定时清理。
6.9.4 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固定的垃圾临时(略)圾必须在当天清除出现场,并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运送到指(略)。
6.9.5 承包人应对离场垃圾和所有车辆进行防遗洒和防污染公共道路的处理。承包人在运输任何材料的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略),防止遗洒和污染公共道路;一旦出现上述遗洒或污染现象,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扫,并承(略)。承包人在混凝土浇注、材料运输、材料装卸、现场清理等工作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影响公共交通。
6.9.6 承包人应当制订成品保护措施计划,并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
6.9.7 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略)
6.10 环境保护
6.10.1 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
6.10.2 承包人(略),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以及本合同约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6.10.3 承包人制订施工方案和组织措施时应当同步考虑环境和**保护,包括水土**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的循环使用等因素。
6.10.4 承包人还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保持施工场地(现场)始终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防止降雨径(略)(现场)的冲刷。
6.10.5 承包人应当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材料都是绿色环保产品。
6.10.6 承包人应为防止进出场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公共道路等行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略)等。
6.10.7 承包人应当采取(略),不得让有害物质污染施工场地(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承包人施工安排应当充分考虑降低噪声和照明等对施工场地(现场)周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并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
6.10.8 承包人应按照《在城市绿化施工中控制二次扬尘管理规定》(京园检发〔****〕19号) 规定执行:
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可进行以下施工:场地平(略)。
土地(略),1星期内必须进行下一步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适时洒水防尘,如遇5级风以(略)。
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必须要加以整理,如有条件应拍实。植树所挖树穴3天内必须建植。如遇特殊情况,3天以上无法建植,穴坑土必须加以苫盖或其它遮盖物进行覆盖,确保不扬尘。
大树移植后所形成的穴坑,必须做(略)。大树移植后的场地必须马上恢复绿化。
绿化(略),重点地区、主要干道要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段要在24小时内清理干净,达到场光地净。
6.10.9 园林绿化工程应根据**市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6.10.9.1蓝色(四级)预警
天安门地区、长安街及沿线、二环路、三环路、机场路、三里河等中心城重点地区主要道路园林绿化工程停止土方作业。
加大对在建园林绿化施工工地作业的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加强施工工地现场管理。
6.10.9.2黄色(三级)预警
加强对在建园林绿化施工工地作业的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略)
全市在建(略),停止室外筛土挖掘、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等土石方施工作业。
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查,保证施工现场不起尘。
6.10.9.3橙色(二级)预警
加强对在建园林绿化施工工地作业的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拍实、苫盖扬尘控制措施基础上,增加洒水降尘措施。
全市各类园林绿化工程,停止平整场地、筛土挖掘、(略)输。
中心城区、建制新城有喷灌设施的绿地打开喷灌设施(冰冻(略))进行喷水滞尘作业。
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停工管理,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查。
6.10.9.4红色(一级)预警
加强对在建园林绿化施工工地作业的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增加洒水频次和强度。
全市各类园林绿(略),停止一切室外施工作业。
全市范围内有喷灌设施的绿地打开喷灌设施(冰冻天气除外)进行(略)。有洒水车的绿地养(略)水作业。
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停工管理,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查。
6.10.10 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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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6.11.1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环保方针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及方法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生活区(如果有)的生活用水(略)
施工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扬尘和废气的处理措施;
施工噪声和光污染控制措施;
节能减排措施;
不可再生**(略)
固体废弃物处理(略)
人群健**护和卫生防疫措施;
防止误用有害材料的保证措施;
施工边坡工程的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道路污染防治措施;
完工后(略)
其他: (略)
6.11.2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当严格(略),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7. 治安保卫
7.1 承包(略)(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失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7.2 承包人的保安人员应是训练有素的保安人员,承包人可以雇佣专业保安公司负责现场保安和保卫;保安保卫制度除规范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应规定定时和不定时的施工场地(现场)周边和全现场的保安巡逻。
7.3 承包人应实施实(略),制定严格的施工场地(现场)出入制度;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略)。
7.4 承包人应确保任何未经监理(略)时应准备一个参观人员登记簿用于记录所有参观现场人员的姓名、参观目的和参观时间等内容;承包人应确保每个参观现场的人员了解和遵守现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佩带安全帽,确保所有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7.5 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和维护符合建设行政主(略),进行必要的改造。围墙和大门的表面维护应考虑定期的修补和重新刷漆,并应保证所有的乱涂乱画或招贴广告随时被清理。临时围墙和出入大门考虑必要的照明,照明系统要满足现场安全保卫和美观的要求。
7.6 承包人应当保证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项仅用于本合同目的,及时、足额、实名地向所雇佣的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制定严格的工人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确保所有分包人及时支付所雇佣工人的工资,有效防止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发生,并保障发包(略)(包括其分包人)拖欠工(略)。
7.7 施工场地(现场)治安管理计划的要求:
1、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治安保卫组织,由项目党支部牵头定期开会分析组织检查、寻找漏洞、制定措施。
2、制定切实可行的治安保卫制度,作到有章可循,重点部位重点人口形成文字档案,作到(略)。
3、项目部设立治安保卫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要求项目经理亲自值班。
4、项目部、施工队、班组之间层层签订《治安包保责任书》,各自管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
5、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加强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规定》把好审查关、办证关、辞退关,将治安保卫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
7.8 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
1、组织项目部成立施工现场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施工现场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
2、制定应急预案做到切实可行 。
3、施工现场发生或发现突发治安事件后,必须在 5 分钟内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向所在地政(略)报案请求援助。
7.9 治安保卫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略)
8. 原有树木保护、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
8.1 原有树木保护
8.1.1 承包人应制订现场保留植物的保护和养护措施,以确保现场保留植物在施工期间不会因施工受损,其生长的立地条件(土、肥、水、气、热等)不会因施工而变差,并进而影响到保留植物的正常生长。
8.1.2 施工现场有原有树木,应该对现场所有的树木品种和数量进行核查统计,按树种、规格、生长状态等登记在册。
8.1.3 施工现场有原有树木,施工单位(略),费用应该(略)。
8.1.4 原有树木保护包括对树干用草绳、草袋、厚纸板等软质包裹,或用木板、木条等硬质材料包裹,防止碰撞伤害,重点树木必要时可单独搭设围挡
8.1.5 施工现场具有古树名木,建设单位、施(略)。
8.1.6 现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养护应该符合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标准DB11/T767-****的规定要求。
8.1.7 原有树木(含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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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
8.2.1 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管线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
8.2.2 承包人(略),并在本工程开(略),监理人应在收到现有设施、管线临时保护方案后的3天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保护方案,并保证在任何可能影响周边现有(略)施能够落实到位。
8.3 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管线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
(略)
8.4 地上、地下设施、管线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如下:
(略)
9. 园林用水
9.1 园林绿(略)
9.1.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应该提供(临时或永久)用于种植施工或养护的(略)水源,施工现场未提供水源的,在合同价款中应该包括绿化工程施工养护(略)用水的运输费。
9.1.2 施工现场的天然水源,如河流、小溪、池塘、湖泊等,应该对其水质进行检验(略)后方可使用。
9.1.3 园林绿(略),应该执行再生水灌溉绿地技术规定(DB/T672-****)的要求。
9.2 园林工程其他施用水
9.2.1 园林建筑工程、小品工程施工用水应该符合相关专业工程的规范要求。
9.2.2 园林工程景观用水,如喷泉、水池、溪流、湖泊等,应该符合城市再生水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的要求。
9.2.3 施工现场具备的饮用水和非饮用水应该标志清晰。
9.3 园林用水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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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样品和材料代换
10.1 样品
用于园林绿化工程重要景点的大规格苗木、珍贵种子种苗、大规格景石、景观灯具、铺装面材等材料,应在移植或施工前进行送样(实物或照片,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请监理人、设计单位、发包人审定。
10.1.1 本工程需要提供的选样苗木类别或苗木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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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样品的其他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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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对于本款第10.1.1项约定的苗木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样品或照片,并附必要的说明文件,种子种苗需标明种子种苗名称、规格、种子种苗所在地、拟使用区域、设计或合同要求等,并附“两(略):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证和标签;
对于本款第10.1.1项约定的其他材料和工程设备,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样品或样品照片,并提供生产(制造)许可证书、出厂(略)证明或者证书、出厂检测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同时注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以供检验和审批。
样品送达的地点和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符合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略)填写并递交样品报送单。监理人应及时签收样品。
10.1.3 合同(略)设备,所附资料除本款第10.1.2项约定的内容外,还应附上价格资料,每一(略),至少应准备符合合同要求的三个产品,价格分高、中、低三档,以便监理人和发包人选择和批准。
10.1.4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7天内转呈发包人并附上监理人的书面审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通过监理人转交的样品以及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后7天内就此样品给出书面批复。监理人应在收到样品后21天内通知承包人他相关样品所做出的决定或指示(同时抄送(略))。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书面批复和指示相应地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果监理人未能在承包人报送样品后21天内给出书面批复,承包人应就此通知监理人,要求尽快批复。如果发包人在(略),则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批准。
10.1.5 得到批准后的样品由监理人负责存放,但承包人应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环境条件。
10.1.6 提供样品和提供存放样品场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1.7 如果任何后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等禁止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略)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0.2 材料代换
如果任何后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等禁止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监理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承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减免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1. 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
11.1 本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
/
11.2 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如下:
/
12. 进度管理
12.1 园林绿化工程季节性的特点
12.1.2
12.2 进度报告
12.2.1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指定的代表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日进度报表、周进度报表、月进度报表。
12.2.2 日和周进度报表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每日在现场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各工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数量、后勤人员数量、参观现场的人员数量,包括分包(略)数量和台班,工作的区段,以及工程进度情况、天气情况记(略)
12.2.3 月进度报表应当反映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安全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如果有)、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
12.2.4 月进度报告还(略)。照片应当在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同位置定期拍摄,每张照(略),且应用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标准或格式装裱后呈交。
12.2.5 各个进度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进度报表应如实填写,由承包人(略),并报监理人的指定代表签名确认后再行分发。
12.2.6 如果监理人认为必要,(略)的形式递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数据文件采用的应用软件及其版本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
12.2.7 有关进度报告的其他要求:
/
12.3 进度例会
12.3.1 监理人将主持召开有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出席的每周一次的进度例会。承包人应保证(略)。
12.3.2 进度例会的内容将涉及合同管理、进度协调和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由监理人准备的会议议题将随会议通知在会议召开前至少24小时发给各参会方。
12.3.3 监理人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议结束时由与会各方签字确认。监理人应(略),并在相应会议后24小时内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方。会议纪要应当如实反映会议记录的内容,包括任(略)。各方在收到会议纪要后24小时内给予签字确认,如有任何异议,应将有关异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与有(略),有异议的一方或者各方对与会议记录内容一致的会议纪要必须给予签字确认,否则监理人可以用会议记录作为会议纪要。经参会各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对各方有合同约束力。
12.3.4 有关进度例会的其他要求:
不少于一周一次 。
13. 试验和检验
13.1 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市相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和合同条款的约定,对用于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含苗木及种子)、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工程设备等进行试验和检验。监理人可以根据工程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其他现场材料和工艺的试验和检验。
13.2 园林绿化工程灌溉的非饮用水、种植土(含种植基质)、种子、(略) 木材、防水材料(含防水毯及耐根穿刺防水材料)等材料或产品需根据国家行业和**市相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取得试(检)验报告。
13.3 本工程需要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
(略)
13.4 本条上述约定需要进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在经过检验并获得监理人批准以前,不得用于任何永久工程。
13.5 承包人应为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检查、检测和检验提供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设备和仪器以及必要的协助。
13.6 如果检查、检测、检验或试验的结果表明,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监理人和发包人可拒收此类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并应立即通知(略)。承包人应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约定。若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对此类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重新进行检验,则此类检验应按相同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如果此类拒收和重新检验致使发包人产生了额外费用,则此类费用应由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或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3.7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检验的费用。
14. 暂列金额、暂估(略)
14.1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略)
14.2 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略)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考市场价格的估算,列出明细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列出明细表。
14.3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计日工应(略)。
14.4 总承包服务费是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略)
15. 计量与支付
15.1 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在合同中约定。
15.2 工程款支付
15.2.1 发包人根据工(略),招标时在合同条件中约定工程预付款的百分比。预付款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略)。
15.2.2 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略),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
15.2.3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略)。
15.2.4 发包人应按照(略)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16. 工程验收和工程移交
16.1 验收基本要求
工程验收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工程施(略)。
参加工程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承包人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承包人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关系植物成活的水、土、基质,涉及结构安全的(略),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对涉及植物成活、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格。
工程的观感(略),共同确认。
16.2 工程验收的划分及相应规定
16.2.1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6.2.2 检验批(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略)。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6.2.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略)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略)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6.2.4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略)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略)。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分部工程各有关安全、功能及涉及植物成活要素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16.2.5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略)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略)。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功能及涉及植物成活要素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略)。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16.2.6 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16.2.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不得验收。
16.3 验收程序和组织
16.3.1 检验批(略)(发包人(略))组织承包人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16.3.2 分部工程应由(略)(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组织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承包人技术、质量(略)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前4(略)。监理人不能(略),应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承包人有权自行验收,监理人应认可验收结果。
16.3.3 承包人在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经自检(略)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竣工资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及涉及植物成活要素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及地被覆盖率统计记录》},报监理人,申请工程竣工初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项目部人员与承包人根据有关规定共同对工程进行工程竣工初验收。
工程预验收前承包人还应向监理人提交以下资料:
承包人的自行检查和评定记录文件,即除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略),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略)
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份数整理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按监理人、发包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
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的证明材料;
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其他资料: (略)
监理人应在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及相关资料后14天内完成组织完成申报工程的初验,并将工程初验(略)信息及相关资料报送发包人。
16.3.4 工程竣工初验收(略)后,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工程初验(略)的报告及相关资料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承包人(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完成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签署《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6.3.5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略),应将工程(略)。
16.3.6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本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16.3.7竣工验收不(略)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略)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略)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按16.3.3-16.3.6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16.3.8 以上16.3条中所涉及的表单格式详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 212) 具体以最新版本为准。
16.4 竣工日期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略)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对住宅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形成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略)的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记录中各方意见签署齐备的日期为工程竣工时间。
16.5 工程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略)或视同为已竣工验收(略)的,发包人应在验收(略)后14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或签署工程移交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或不签署工程移交证书的,自验收(略)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或已签署工程移交证书。承包人自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日或工程移交证书签署日起,不再承担除合同约定的绿化养护工作以外的工程的照管、成品保护、保管义务。
17. 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并针对现场情况核实图纸和清单内容,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异议。如供应商未对图纸、清单等提出异议,则后续中标后,不得以图纸和清单不符为由进行变更洽商,增加工程款。
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 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
1.1 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混凝土或砂浆的供应方式为 (略)
2. 特殊技术要求
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
(略)
3. 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
(略)
4. 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三节 适用的国家、行(略)
说明:本节内容只需列出规范、标准、规程等的名称、编号等内容。本节由招标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最终合同条款以采购人审计处审核后版本为准)
国家标准 |
GB (略)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GB (略) |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
GB (略) | 建设工(略) |
GB/T (略)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
GB (略)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
GB ****-**** |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 |
GB/T(略) |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
GB/T (略)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
GB/T ****-2(略) |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附条文说明 |
GB/T ****-**** |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
GBT(略) | 建设工程施工现(略).doc |
****年 | 最**筑消防技术标准规范与建筑防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强制性条文(****) |
GB (略) | 砌体结构工(略) |
GB ****-****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T ****-**** | 城市(略)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
GB****-**** |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
GB50(略)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 ****-**** |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GB (略)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
GB ****-****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GB ****-2(略) | 建筑地(略) |
GB (略)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 ****-****(****版)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 ****-**** |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 ****-**** | 砌体结(略) |
GB****-****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J 97-**** | 水泥混凝土路面(略) |
GB/T (略) |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
GB/T ****-**** | **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 |
GB/T (略) | 干混砂浆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
GB/T ****-**** |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
GB/T ****-**** |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范 |
行业标准 |
CJJ 82-****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CJJ/T 91-**** |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
JGJ 155-**** |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
CJ/T 23-**** | 城市园林苗圃育苗技术规程 |
CJ/T 340-**** | 绿化种植土壤 |
LD/T75.1-**** |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园林绿化工程-绿化工程 |
NY/T (略) |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
LD/T 72.2-**** |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建筑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 |
LD/T 72.8-(略) |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建筑工程-混凝土工程 |
LD/T 74.1-(略) |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安装工程-管道安装工程 |
LD/T 74.3-**** |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安装工程(略) |
CECS71:94 | 工程建(略) |
CJJ/T 29-**** | 建筑排水(略) |
CJJ/T 98-**** | 建筑给水聚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
CJJ27-**** | 城镇环境卫生(略) |
CJJ/T218-**** | 城市道路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 |
JC 20(略) |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
JCG/T (略) | 天然石材装饰工程技术规程 |
JC/T ****-**** | 干混砂浆生产工艺与应用技术规范 |
JC/T 446-**** | 混凝土路面砖 |
JGJ 120-****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
JGJ 126-**** |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
JGJ/T 29(略) |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
JGJ/T 104-**** | 建筑工程(略) |
JGJ/T 175-**** | 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程 |
JGJ/T 191-**** | 建筑材料术语标准 附条文说明 |
JGJ/T 22(略) |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
JGJ/T98-**** |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完整版).doc |
CECS 266-****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
JGJ 46-**** | 施工现(略) |
JGJ46-****图解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图解((略)协会编****) |
JGJ/T 185-**** |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
JGJ/T 77-****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
JGJ(略) | 施工企(略) |
**市地方标准 |
****年3月1日起施行 | **市绿化条例.docx |
DB(略) ****—**** | 园林铺地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oc |
DB11/T 213—**** | 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doc |
DB(略) 989—**** |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 |
DB11/T (略) | 绿化种植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
DB(略) 245—**** | 园林绿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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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704—**** | 双条杉天牛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 |
DB11/T 748-**** | 大规格苗木移植技术规程 |
DB11/T 212-****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DB11/T672-**** | 再生水灌溉绿地技术规范 |
DB1(略) | 种植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
DB(略) 281-**** | 屋顶绿化规范 |
DB11/T 211—**** |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oc |
DB 11/T (略) | 竹子栽植及养护技术规范.doc |
DB11/T ****—**** | 观赏(略).doc |
DB11/T ****—**** | 古树名木(略).doc |
DB(略) 988—**** | 柳枝稷繁殖栽培技术规程 |
DB11/T 99(略) | 榆叶梅繁殖与栽(略) |
DB11/T 126—**** | 封山育林技术规程 |
DB11/T 863—**** | 节水耐旱型树种选择技术规程 |
DB11/T 927—**** | 森林土壤调查技术规程 |
DB11/T 793—**** | 低效生态公益林(略) |
DB11/T 840—**** | 园林绿化(略) |
DB11/T 83(略) | 草履蚧(略) |
DB11/T 831—**** | 油松毛虫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 |
DB(略) 839—**** | 行道树修剪 |
DB(略)84(略) | 丰花月季和大花月季栽培养护管理技术规程 |
DB11/T 349—**** | 草坪节水灌溉技术规定 |
DB11/T 702-**** | 春尺蠖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 |
DB11/T 632-**** | 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技术规程 |
DB11/T 47(略) | 古树名木评价标准 |
DB11/T 767-**** |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标准 |
DB11/T 770-**** | 花卉栽培基质 |
DB11/T 726-**** | 露地花卉布置技术规程 |
DB11/T 703-**** | 美国白蛾综合防控技术规程 |
DB(略) 559-**** | 木本观赏植(略) |
DB11 489-****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
DB11/T 44(略) | 建筑施工测量技术规程 |
DBJ 01-80-**** | **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
DB11/T 696-**** | 干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
DB11/T 686-**** | 透水砖路面施工与验收规程 |
DB(略) 688-**** | 城市雕塑工程建(略) |
DB11/T 743-**** | 膜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DB11/T 77(略) | 透水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 |
DB11/T511-**** | 自流平地面施工技术规程 |
DB1(略) | 城市道路混凝土路面砖.doc |
DBJ01-94-**** | **度(略) |
DBJ/T 01-73-**** | 干拌砂浆(略) |
DB11 383-****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
DB11 69(略) | 建设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 |
DB11 945-****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
DB11/T 363-**** |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 |
DB11/T695-**** |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
DB11/T363一**** | **市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 |
DB11-T 632-**** | 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技术规程 |
DB11-T ****-**** | 古树名木健康快速诊断技术规程 |
DB11-T (略) | 古柏树养护与复壮技术规程 |
DB11-T-767-**** |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 |
DB11-T-(略) | 古树名木雷电防护技术规范 |
DB11-T-(略) | 银杏养护技术规范 |
京建发〔****〕443 号 | **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 |
**市园林绿(略)
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甲 方: (略)
乙 方: (略)
一、*(略)
甲方(全称): (略)
乙方(全称): (略)
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国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揽 ****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古树名木抢救性复壮工程) 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古树名木抢救性复壮工程)
1.2工程地点: 门头沟区大台街道办事处、**镇、**镇、潭柘寺镇、妙峰山镇、雁翅镇、斋堂镇、**镇、戒台寺景区 。
1.3工程内容: 通过对63株古树采取改良土壤,病虫害防治,修补树洞树皮仿真,合理修剪树枝,安装护栏,支撑树体和浆砌石墙等综合的复壮措施,增加树体稳固性,安全性。为古树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确保古树更好存活。每年至少对全区古树进行2次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 。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略)
1.5资金来源: (略)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略)
2.2工程建设规模及实施模式: /
二、协议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协议文件及解(略)
3.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合同协议书
(3)(略)
(4)报价函及其附录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略))
(6)本协议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协议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
《园林绿(略)(DB11/T212—****)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略))
《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技术规程》(DB11-T 632-****)
《古树名木健康快速诊断技术规程》(DB11-T (略)
《古柏树养护与复壮技术规程》(DB11-T (略)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DB11-T-(略))
《古树名木雷电防护技术规范》(DB11-T-****-****)
《银杏养护技术规范》(DB11-T-****-****)。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协议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略)。
5.3甲方(略):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复印或向第三方泄露有关本工程的一切图纸、资料及信息。若违反本条,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权:
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协议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略)
7.2 乙方派驻工地项目经理姓名:
职权:(略)
第8条 甲方工作
8.1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略)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略)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开通的时间和要求:(略)
(4)工程地质和地(略):/
(5)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略)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略)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
(9)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略)
8.2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略)
第9条 乙方工作
9.1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在完成本协议第1条第1.3款工程内容的基础上同时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略)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施的责任和要求: (略)
(3)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略)
(4)需乙方(略):乙方办理(略),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甲方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略)
(8)双方约定的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略)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拟定为:
竣工日期:
撤除日期: /
苗木养护期: /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乙方向监理单位报批技术文件之前,应先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甲方审阅同意。报送的时间: (略)
11.2甲方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签收后1日内,甲方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略)
11.4 乙方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乙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协议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 如发生:(略)
因甲方(略),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略),应提前(略),甲方不同意延期的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 如发生:(略)
因甲方原因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协议价款,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停工的,(略)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略)。
(1) 甲方未能按双方约**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甲方未能按约**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甲方同意工期相(略)
(8) 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无
14.2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监理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略),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略)。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略)
(1)甲方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
(3)甲方应提供的条件: /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略)
16.2 双方对工程质(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略)。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由甲、乙方和监理单位共同约定分部、分项及检验批验收方式: (略)
17.2每个检验批次应(略)但不(略)的率不得高于5%。乙方应于隐蔽工程隐蔽前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方检验。验收(略),甲方、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甲方、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略),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略),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略)。
18.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协议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协议价款
20.1甲方保证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本合同采用的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为: (略)
20.2金额(大写): (略)
(小写):(略)
20.3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结算评审结果为准。
第21条 协议价款的风险范围及调整。
除非协议文件另有约定,本工程的协议价款应当按照以下含义理解:
21.1 风险范围:承包人应考虑到协议履行期间主要材料以及人工和机械价格变动幅度在±3%以内的风险。变化幅度以《*(略)(以下简称造价信息价格)为依据,造价信息价格中有上、下限的,以下限为准,造价信息价格中没有的,按发、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为准。施工期市场价格以发、承包人共同确认的价格(以下简称确认价格)为准。若发、承包人未能就共同确认价格达成一致,可以参考造价信息价格。当报价时的单价(略),按施工期(略)造价信息价格时,按施工期确认价格或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与报价时的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
协议文件约定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总承包服务费风险范围:(略)
21.1 协议价款的调整:
第21.1款约定的各项协议风险范围之外的风险引起的协议价款调整方案:
主要材料和机械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收益。人工市场(略),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其价差全部由发包人承担或收益。人工、材料和机械计算后的差价只计取税金。
其他调整因素及方案:
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除土石方工程),该项工程量变化在5%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5%以外的,其综合单(略)。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竣工后10日内提供本工程全部已完工程报告。
22.2 甲方责成监理单位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签收后7日内,甲方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1)资金到位、合同生效并达到进场条件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完成竣工验收后(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累计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价的80%;
(3)根据结算审**果及资金到位情况支付结算价的90%,留10%款额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甲方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甲方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略)
24.3甲方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甲方承担责任如下/
24.4 甲方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乙方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乙方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略)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变更,甲方向乙方发出(略),乙方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乙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甲方、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当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包括方案局部修改、苗木品种改变、道路交通限制等)与设计有变化时,应进行设计变更或洽商。
变更洽商协议价款调整方法:/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略),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8条 竣工验收
28.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组织预验收。预验收(略)后,乙方应尽快整理工程资料和竣工报告,甲方应在预验收(略)后10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8.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
第29条 竣工结算
29.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29.2乙方在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全部竣工图)的份数:四套竣工图及工程档案资料(含一套电子文档)承包人承担此费用,并计(略)。
十一、质量保修
第30条 质量保修:(略)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略),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0.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0.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略),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绿化种植工程: (略)
(2)其他附属工程: 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没有相关规定,按2年执行)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1条 质量(略)
31.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日内派人保修。
31.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略),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1.3 绿化种植(略)。
31.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2条 保修费用
32.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2.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略)
第33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无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4条 违约责任
3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34.2 因乙方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略):因乙方原因工期每**一天,罚款乙方一万元,最多不超过协议总价的3%。
34.3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拆除不(略)的工程,并自行承担全部拆除及返工费用,直至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
34.4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则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银行同期同类等额贷款利息。
34.5 其他: /
第35条 争议(略)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略)
(1)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6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
36.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
第37条 不可抗力
37.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略)。
风、雨、雪、雹、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程度约定如下:①5级及以上的地震;②地表6级及以上持续4小时以上的大风;③100mm以上雨、雪;④10(略)
37.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略);
(4)停工期间,乙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略)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7.3 因协议一方(略),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8条 担保
38.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2)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
(4)担保协议(略)。
第39条 协议解除
39.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
39.2 甲方不(略),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9.3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9.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协议:
(1)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39.5 协议按司法程序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略),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协议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协议,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协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9.6 协议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0条 协议生效及终止
40.1本协议自 协议签订 之日起生效。
40.2本协议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1条 协议份数
41.1 本协议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壹份。本协议副本份数 肆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贰份。
第42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具体(略)。
(以下无正文)
甲方:(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合同附件1:(略)
扫描件附入
合同附件2:(略)
二、(略)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甲方(全称):(略)
乙方(全称): (略)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各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略)。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略)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协议文件,自觉(略)。
(三)业务活动(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略)。
(四)发现其他方在(略),应及时提醒,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略)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略)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略)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略),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四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略),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协议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略)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壹份。
甲方:(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合同附件3:(略)
三、(略)
发包人(全称): (略)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以及 / (地方标准),经协商一致就 ****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古树名木抢救性复壮工程) (工程名称)签订(略)。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园林附属工程(园路与广场铺装、假山、叠石、置石、园林理水、园林设施安装),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1)土壤改良及病虫害防治工程: (略)
(2)树体支撑等其他附属工程: 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没有相关规定,按2年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壤改良及病虫害防治工程: (略)
(2)树体支撑等其他附属工程: 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没有相关规定,按2年执行)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略)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略)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略),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对于涉及结构安(略),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或拒绝按要求进行修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修复工程支出的实际金额。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略)。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项:
(略)
(略)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报价函
致: (略)
1. 根据你方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施工采购文件,在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采购文件(包括修改和补充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略))的报价,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工程,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和养护责任。在我方的上述报价中,包括:
安全文明施工费RMB¥: 元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RMB¥: 元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含税)合计金额RMB¥: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合计金额RMB¥: 元
材料和设备暂估价合计金额RMB¥: 元
我方确认我方所(略)。
2. 如果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在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3. 我方同意本报价函和我方所提交(略)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受此约束。
4. 随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是本报价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5. 随本报价函一起,我方递交担保一份,金额为人民币 元。
6.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略)连同本函,包括报价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 我方承(略),无弄(略)。
8. 我方承诺:我方拟派到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响应文件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更换,且不在其他项目中任职。若我方未经采购人批准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任职,我方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同意采购人可据此情况解除施工合同。
供 应 商: (略)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略)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略)
工程名称 | |
工程规模 | |
计划(略) | |
总工期 |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 | 日历天 |
养护期 | 年 |
工程质量标准 | |
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管理等级 | |
养护等级 | |
对采购文件的确认和意见 | |
报价中未包含内容及要求采购人的配合条件 | |
报价需要说明的问题 | |
备注 | |
日期:(略)
二、报价函附录
供应商: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日期: (略)
三、法(略)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略)
身份证号码: (略)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略)
日 期: (略)
四、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由 (供应商名称)出具, (姓名)系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略) (标段)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议、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 (略)
身份证号码: (略)
供应商: (略)
(略)
授权委托日期: (略)
有效期至: (略)
五、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略)
法定(略)
成员二名称:
(略)
法定(略)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中,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响应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响应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略)。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成交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成员二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
(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六、担保函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略)参加 (略)的(略),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供应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供应商在收到(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有效期(略),要求我方承担保(略)。
担保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略)
地 址:
(略)
电 话: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1. 用图表或文字说明公司组织机构、职能部门。 2. 与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情况说明。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金 |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体系认证 情 况 | 说明:通过的认证体系(ISO****、ISO****、GB/T****-****或OHSAS****)、通过时间及运行状况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或相关安全生产建设方面的证书 | 证书号: (略) |
备 注 | |
(略)
备注:经过采购人事先的书面同意,供应商(略),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采购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七、(略)
近年财务状况表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下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略),以不利于供应商(略)。 (一)近年资产负债表 (二)近年损益表 (三)近年利润表 (四)近年现金流量表 (五)近年企业基本财务状况表(见下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年 年 年 年平均 一、(略)万元 1.流动资产 万元 1.1流动资金 万元 1.2应收帐款 万元 1.3在建工程 万元 2.固定资产 万元 2.1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2.2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二.负债总额 万元 1.流动负债 万元 1.1应付帐款 万元 1.2应付工资 万元 三.所有者权益 万元 四.主营业务收入(园林绿化工程) 万元 五.企业利润 万元 六.反映企业(略)如:资产负债率 % …… 次 % …… 备 注 上述报表等文(略)。 |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年 | 年 | 年 | 年平均 | 一、资产总额 | 万元 | | | | | 1.流动资产 | 万元 | | | | | 1.1流动资金 | 万元 | | | | | 1.2应收帐款 | 万元 | | | | | 1.3在建工程 | 万元 | | | | | 2.(略) | 万元 | | | | | 2.1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 | | | | | 2.2固定资产净值 | 万元 | | | | | 二.负债总额 | 万元 | | | | | 1.流动负债 | 万元 | | | | | 1.1应付帐款 | 万元 | | | | | 1.2应付工资 | 万元 | | | | | 三.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 | | | 四.主营业务收入(园林绿化工程) | 万元 | | | | | 五.企业利润 | 万元 | | | | | 六.反映企(略) | | | | | | 如:资产负债率 | % | | | | | …… | 次 | | | | | | % | | | | | …… | | | | | | 备 注 | | | | | |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年 | 年 | 年 | 年平均 |
一、资产总额 | 万元 | | | | |
1.流动资产 | 万元 | | | | |
1.1流动资金 | 万元 | | | | |
1.2应收帐款 | 万元 | | | | |
1.3在建工程 | 万元 | | | | |
2.固定资产 | 万元 | | | | |
2.1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 | | | | |
2.2固定资产净值 | 万元 | | | | |
二.(略) | 万元 | | | | |
1.流动负债 | 万元 | | | | |
1.1应付帐款 | 万元 | | | | |
1.2应付工资 | 万元 | | | | |
三.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 | | |
四.主营业务收入(园林绿化工程) | 万元 | | | | |
五.企业利润 | 万元 | | | | |
六.反映企业管理水平指标 | | | | | |
如:资产负债率 | % | | | | |
…… | 次 | | | | |
| % | | | | |
…… | | | | | |
备 注 | | | | | |
表7.1--供应(略)
1、项目组织机构设置说明或图表 |
2、在本项目中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
在本项目中的职务或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技术职称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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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营业执照副本、开业状态的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证书、GB/T(略)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或相关安全生产建设方面的证书等相关资料的清晰复印件附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略)
1.一般情况 |
姓名 | | 年龄 | | 技术职称 | |
职务 | | 专业工作时间 | | 为供应商服务时间 | |
学历 | 毕业时间毕业学校专业 |
2.相关工作经历 |
时间 | 负责或参与过的主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和合同额) | 该项目中的任职 | 委托单位 |
时间 | 负责或参(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和合同额) | 该项目中的任职 | 单位(略)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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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2--近年财务(略)
表7.3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1.一般情况 |
姓名 | | 年龄 | | 技术职称 | |
职务 | | 专业工作时间 | | 为供应商服务时间 | |
学历 | 毕业时间毕业学校专业 |
2.(略) |
时间 | 负责或参与过的主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和合同额) | 该项目中的任职 | 委托单位 |
时间 | 负责或参与过的主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和合同额) | 该项目中的任职 | 单位名称及证明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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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中的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技(略)
表7.4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1.(略) |
姓名 | | 年龄 | | 技术职称 | |
职务 | | 在本项目中 拟任职 | | 为供(略) | |
学历 | 毕业时间毕业学校专业 |
岗位证书 | |
专业工作时间 | |
2.相关工作经历 |
时间 | 负责或参与过的主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类型和工程合同额) | 该项目中的任职 | 建设单位 |
时间 | 负责或参与过的主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类型和工程合同额) | 该项目中的任职 | 单位(略)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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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相关业绩应(略)(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政府采购项目应附印花税或完税证明)、竣工结算书(或承包方依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清算文件)、**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公布的业绩信息网上截图,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附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表7.5--拟派技术负责人资历表
注: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相关业绩应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的证明文件或供应商单位出具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命书)、竣工结算书(或承包方依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清算文件)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附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合同竣工结算价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包范围 | |
工程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 身份证号 | |
技术负责人 | | 身份证号 | |
总监(略) | | 联系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表7.6--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
注: 1. 需填报本表的主要人员包括表3中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外的所有人员。
2. 需将以上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毕业证,上岗证等相关资料的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附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表7.7 --近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
注:类似(略)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政府采购项目应附印花税或完税证明)、竣工结算书(或承包方依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清算文件)、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公布的业绩截图信息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八、声明、承诺或说明
声明书、承(略),但声明或承诺书的内容及法律效力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告知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2. 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须与后期施工中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无特殊重大情况不得更换。
3.供应商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是否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供应商是否(略),是否在最近三年内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6.供应商需要(略)(附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
格式1
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略)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略)
2. 本公司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按响应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略)。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略),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我公司(略)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略)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略))。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略)。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九、其他
第二部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目 录
(一) 封-3 总价封面
(二) 扉-3 总价扉页
(三) 表-01 工程计价总说明
(四) 表-02 建设项目报价汇总表
(五) 表-03 单项工程报价汇总表
(六) 表-04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七)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八) 表-09 综合(略)(此表可仅提供电子版)
(九) 表-11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十) 表-12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十一)表-12-1暂列金额明细表
(十二)表-12-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十三)表-12-3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十四)表-12-4计日工表
(十五)表-12-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十六) 表-13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十七) 表-4.15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
(十八) 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和其他资料
第三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
1.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至少应包括并重点描述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4)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5)安全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
(6)现场组织管理机构和劳动力计划及保障措施
(7)投入施工机械设备配置
(8)材料设备及苗木采购计划
(9)与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的配合、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抵抗风险的措施。
(10)成品保(略)
(1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至少应标明临时设施的布置、交通组织等内容。
…… 其他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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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
附表一 (略)
序号 | 仪器设备名 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时 数 | 用 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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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略)
附表三 (略)
附表四 (略)
附表五 (略)
序号 | 按工程施工阶段材料设备及苗木供应情况 |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数量 | 产地 | 进场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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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略)
附表二:(略)
附表三:(略)
单位:人
附表四:(略)
单位:
附表五:(略)
1. 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