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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华亿科学园A1#1-4层室内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 名称 | 高新区华(略) | ||||
项目 编号 | 2022AGGCJ00008 | ||||
委托方 | **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及 竞价 期限 | 公告期:2022年4月13日9:00始至2022 年4 月26日17:30止。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2年4月13日9:00时始至2022年4月27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
本项目转让标的**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A1#1-4层房屋的室内外装修及室内可移动物品,具体详见公告附件。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中汇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汇评报字(2022)第(略)号),资产评估总价值人民币(略)元。 | |||||
转让 底价 | (略)元 | 交易保证金 | 23000元 | ||
价款 支付 | 受让(略)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略):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略)(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三、转让条件 | |||||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略)。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由何种原因造成,转让方均不承担责任。 2.标的存放现场,(略)存放现场提取装运标的,标的相关拆运工作和费用及拆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须在转让价款付清后15天内将所转让物资拆除并运输完毕。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5、受让方必须实际踏勘现场并接受标的现状,不得以设备破损、零部件缺失等理由拒绝履约,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
本项目(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略)。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略)(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受让方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区域)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略)cn)。初次通过CA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的交易主体进入首页后选择CA登录。 2.意向受让(略),点击用户名登录,可用原主体库用户名密码登录,也可以通过点击**政务服务统一认证中心登录通过**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公共**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 ||||
交纳(略) |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所有的保证金均通过银行转账退还,不计利息,不支付现金。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高新区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略)。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4.如转让标的(略),须按照上述(略),方可进入竞(略)。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略),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略),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公共**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具体官网链接如下:http://(略)gov.cn/ptdt/(略)/(略)/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 |||||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市望**路860号高新区(略) 《成交确认书》(略):受让方为企(略)(或公司授权书)和本(略),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
交易保证金 处置 | 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合同签订并在完成合同备案后五个工(略)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2. 保证金只退(略)。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略)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略): (1)意向受让(略),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资产转让合同》的。 5、受让方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
异议 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望**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交易大厅D103室,联系电话:(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略)(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略)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交易服务费 收取 | 无 | ||||
七、其他说明 |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高新区公共*(略) 2.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略))向**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略)gov.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略)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略)(**市望**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交易大厅D103室) |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 | |||||
附件1:
网络(略)
1.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略)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5.报价(略):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延时竞价期(略),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略),则报价结束,当前最(略),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略),在竞(略),可通过行使优先(略),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略),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略),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略),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略)。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报价结果,**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常(略)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略),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略)。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2)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略)。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2020】15号)
11.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
附件2
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地: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略))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与条件,甲方向乙方转让、乙方自甲方受让的本合同附件1资产评估报告(中汇评报字(2022)第(略)号)所示的各项资产。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甲方是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切(略)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并且对(略)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三)签订(略)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为完成本合(略),甲方给予乙方合理及必要的协助。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有签订和履行(略)
(二)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三)乙方已充分了解上述转让资产的状况、价值等情况。
第四条 转让价格、保证金以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转让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二)保证金
为保证在拆除、搬运转让标的时不损坏转让标的所在房屋内的主体结构、装修装饰,保证拆除、搬运转让标的后恢复转让标的所在房屋内原状,因拆除、搬运转运标的而不得不进行的必要拆除等情况除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3万元(大写:叁万元)。保证金在乙方运走全部转让标的且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无相关损坏并已恢复房屋内原状后予以全部无息退还,退还至原账户。
(三)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账号:(略))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保证金。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付事项
(一)在甲方收悉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及保证金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二)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交付。交付日前甲乙双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核对转让标的情况,甲乙双方对标的情况盖章确认后方可进行交付,确认文件一式两份,甲乙(略)。盖章确认后即视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交付完成后发生的转让标的资产的缺失、损毁等情况与甲方无关。确认文件签署后乙方应当在 15 日内将转让标的运离交接时所在的甲方房屋。
(三)自甲方完成交付义务后,乙方即成为转让标的所涉及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四)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略),均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六条 特别约定
(一)拆除、搬运转让标的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产权转让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合同。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双方自行承担。
(三)高新区华亿科学园A1#1-4层室内资产转让公告作为本合同组成文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违约(略),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二)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及保证金,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若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3万元】(大写:(略)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略),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略)。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略)。
(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留存1份。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略)
签约地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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